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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针准时指向十点,郑因抖擞抖擞精神,吸完最后一口烟,使劲按在垃圾桶上,一边推门,一边缓缓的吐出烟雾。
门背后的床上,童妮光滑的后背顺着门缝一点点漏了出来,月光洋洋洒洒的照在她的背上,性感而诱人。
眼前的人慢慢的回过头,白色的内裤往上,乌央央的长发倾泻而下,发丝所到的范围内,一览无余。
再往上看,一张小巧的脸,眼睛大而有神,特意涂红的嘴唇,微微一张,仿佛是世界上最诱人的尤物。
一口烟吐完,郑因反脚踢上门,熟练的从一架上拉过一件衣服,扔到床上。把房内的灯全部关上,起身走人。
“小姐,晚安。”
才刚拉开的门再次关上,郑因走回门口,随便找了个地坐下,开始今晚的工作。
其实她的工作聊胜于无,就是工资很高,对于她这个几近饿死的人来说,钱很重要。
从前,她是兵,现在是集天老板童成小女儿童妮的贴身保镖。退役后,郑因本打算回老家种田,自给自足的,回去了之后发现家里的房子都已经拆掉了,认识的人寥寥无几,没有了遮风避雨的地方,只能另谋出路。
到了市里的火车站,郑因还是不知道去哪,干脆买了最近的一班火车,到了现在这个她原来知都不知道的地方。
郑因做过很多工作,因为是当兵出来的,文化不够,好在有一身本领,刚开始想去保安,可因为脚上的旧伤,动作只要一大就会牵扯到骨头,最后疼的还是她自己,没办法,只能去做杂活,这样颠簸了很久,很难得的,郑因遇上了熟人。
说是熟人也不熟,那人名叫钱平,是郑因很久很久以前去学校当教官的时候教的学生,现在在l市一家开了一家酒吧,知道郑因正在找工作,二话没说让郑因到酒吧里做了主管,每天要做的事情也不多,就是管管手下的人,看着喝醉酒的人不要闹事。
如果在以前,受人恩惠这种事,郑因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奈何现在虎落平阳,面子就算再大,在生存面前,什么都不是。就这样,郑因安定了下来,直到前阵子无意之中遇到了童妮。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在一个天明气朗的周末,童妮大小姐突然心血来潮拉着她的闺蜜兼狐朋狗友陈倩倩去了酒吧。
钱平开的酒吧名字取的很好听,叫绯遇,来绯遇的人多数都是冲着艳遇来的,童妮自然也不例外。
当时绯遇正在准备开门,时间尚早,郑因就坐在门口抽烟。看到童妮走过来,还特意看了一眼。来酒吧的人多数打扮的光鲜亮丽,童妮却十分独特的穿了一条纯白的裙子,衬得特纯洁无暇。郑因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对干净的东西总是有些向往,当下多看了童妮几眼,这几眼,就那么记住了。
接下来就是狗血到不行的剧情。
童妮第一次到酒吧去,见什么东西都新鲜,就在酒吧里坐了很久,都快打烊了才走,恰巧打烊的时候酒吧里醉酒的人多,一下子慌乱了起来。几个喝醉酒的客人绊在了一起,吵吵嚷嚷的打了起来,正巧童妮在里面,郑因赶紧去处理,好不容易把闹事的人安抚好,郑因已经累的不行。
刚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郑因就看到了躲在角落里的童妮和陈倩倩。
童妮抱着陈倩倩,把对方护在身下,一起窝在沙发旁边,努力降低存在感。郑因看着童妮那小小的身躯,还要试图保护一个比她还大一圈的人,当时就笑了,走过去敲敲童妮前面的面板。
“人都已经走了。”
童妮抬起头,左看右看,确定人都走了,这才站起来,很可怜的看了郑因一眼。就这一眼,让郑因心里一动。
看向她的眼神十分的清澈,郑因想起以前老家里的那条河,也是这样的干净,没有任何杂质,就算轻轻搅动一下水底的泥巴,也会迅速的沉淀下去。
但那也只是一动,郑因很快回过神。
“是你救的我们吗?”
郑因摇摇头。“快回去吧。”
其实这事很简单,就是分内的事,可童妮偏偏对她一见钟情了,从小看多了爱情小说的童妮大小姐深深陷在了英雄救美的烂梗里,认定郑因是她的白马公主,从此决定一心一意追随郑因。
第二天刚去上班,钱平就把她叫去了办公室。
“因姐,你还记得昨晚那个妞不?”
“谁?”
“就昨晚你和她说话的那个,穿白裙子的。”钱平递给郑因一支烟,郑因接过,顺手帮钱平点上。
“嗯。”“那妞叫童妮,刚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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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针准时指向十点,郑因抖擞抖擞精神,吸完最后一口烟,使劲按在垃圾桶上,一边推门,一边缓缓的吐出烟雾。
门背后的床上,童妮光滑的后背顺着门缝一点点漏了出来,月光洋洋洒洒的照在她的背上,性感而诱人。
眼前的人慢慢的回过头,白色的内裤往上,乌央央的长发倾泻而下,发丝所到的范围内,一览无余。
再往上看,一张小巧的脸,眼睛大而有神,特意涂红的嘴唇,微微一张,仿佛是世界上最诱人的尤物。
一口烟吐完,郑因反脚踢上门,熟练的从一架上拉过一件衣服,扔到床上。把房内的灯全部关上,起身走人。
“小姐,晚安。”
才刚拉开的门再次关上,郑因走回门口,随便找了个地坐下,开始今晚的工作。
其实她的工作聊胜于无,就是工资很高,对于她这个几近饿死的人来说,钱很重要。
从前,她是兵,现在是集天老板童成小女儿童妮的贴身保镖。退役后,郑因本打算回老家种田,自给自足的,回去了之后发现家里的房子都已经拆掉了,认识的人寥寥无几,没有了遮风避雨的地方,只能另谋出路。
到了市里的火车站,郑因还是不知道去哪,干脆买了最近的一班火车,到了现在这个她原来知都不知道的地方。
郑因做过很多工作,因为是当兵出来的,文化不够,好在有一身本领,刚开始想去保安,可因为脚上的旧伤,动作只要一大就会牵扯到骨头,最后疼的还是她自己,没办法,只能去做杂活,这样颠簸了很久,很难得的,郑因遇上了熟人。
说是熟人也不熟,那人名叫钱平,是郑因很久很久以前去学校当教官的时候教的学生,现在在l市一家开了一家酒吧,知道郑因正在找工作,二话没说让郑因到酒吧里做了主管,每天要做的事情也不多,就是管管手下的人,看着喝醉酒的人不要闹事。
如果在以前,受人恩惠这种事,郑因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奈何现在虎落平阳,面子就算再大,在生存面前,什么都不是。就这样,郑因安定了下来,直到前阵子无意之中遇到了童妮。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在一个天明气朗的周末,童妮大小姐突然心血来潮拉着她的闺蜜兼狐朋狗友陈倩倩去了酒吧。
钱平开的酒吧名字取的很好听,叫绯遇,来绯遇的人多数都是冲着艳遇来的,童妮自然也不例外。
当时绯遇正在准备开门,时间尚早,郑因就坐在门口抽烟。看到童妮走过来,还特意看了一眼。来酒吧的人多数打扮的光鲜亮丽,童妮却十分独特的穿了一条纯白的裙子,衬得特纯洁无暇。郑因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对干净的东西总是有些向往,当下多看了童妮几眼,这几眼,就那么记住了。
接下来就是狗血到不行的剧情。
童妮第一次到酒吧去,见什么东西都新鲜,就在酒吧里坐了很久,都快打烊了才走,恰巧打烊的时候酒吧里醉酒的人多,一下子慌乱了起来。几个喝醉酒的客人绊在了一起,吵吵嚷嚷的打了起来,正巧童妮在里面,郑因赶紧去处理,好不容易把闹事的人安抚好,郑因已经累的不行。
刚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郑因就看到了躲在角落里的童妮和陈倩倩。
童妮抱着陈倩倩,把对方护在身下,一起窝在沙发旁边,努力降低存在感。郑因看着童妮那小小的身躯,还要试图保护一个比她还大一圈的人,当时就笑了,走过去敲敲童妮前面的面板。
“人都已经走了。”
童妮抬起头,左看右看,确定人都走了,这才站起来,很可怜的看了郑因一眼。就这一眼,让郑因心里一动。
看向她的眼神十分的清澈,郑因想起以前老家里的那条河,也是这样的干净,没有任何杂质,就算轻轻搅动一下水底的泥巴,也会迅速的沉淀下去。
但那也只是一动,郑因很快回过神。
“是你救的我们吗?”
郑因摇摇头。“快回去吧。”
其实这事很简单,就是分内的事,可童妮偏偏对她一见钟情了,从小看多了爱情小说的童妮大小姐深深陷在了英雄救美的烂梗里,认定郑因是她的白马公主,从此决定一心一意追随郑因。
第二天刚去上班,钱平就把她叫去了办公室。
“因姐,你还记得昨晚那个妞不?”
“谁?”
“就昨晚你和她说话的那个,穿白裙子的。”钱平递给郑因一支烟,郑因接过,顺手帮钱平点上。
“嗯。”“那妞叫童妮,刚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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