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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明诚想了想,决定给他们爆个大料,说:“有件事情和你们说一下。我打算雇佣你们五年。”
谁也没料到祁明诚怎么忽然就说出这样的话来了。阿顺年纪最小,他被吓住了,一开口连声音都变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想跟着您一辈子呢!五、五年……”五年后就把他们发卖出去吗?
祁明诚都气笑了:“你们就是这样想我的?实话跟你们说,我打算每个月都给你们发一点月例,你们可以把月例花了,不过最好还是攒起来。等你们跟着我跑商时,就用自己攒的钱带点货,跟着我一起赚钱。每次赚一点,积少成多,五年后就能攒下些钱了。到了那时,我就把卖身契还给你们。”
这……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王根赶紧说:“那我也要跟着您,一辈子都跟着您!”另外三人也纷纷附和。
祁明诚笑着说:“滚滚滚,能跟老子过一辈子的只有我的爱人!你们可千万别赖着我啊!”
阿顺年纪小,面皮薄,脸红了。
啧啧,这年代的孩子真经不起调戏。祁明诚又说:“总之,到了那个时候,你们就是自由人了,所以别老是说自己配不配的。你们跟着我,我一直把你们当人看,难道你们就不把自己当人看吗?”
赵老太太在一旁听着,脸上始终一副笑眯眯的模样。今天的阳光可真好啊。
☆、第三十二章
阿灯,啊不对,应该说是赵明。赵明如今的身份是欧阳千总手底下的一名谋士。
谋士的身份其实是一种托词。赵明虽已经和欧阳千总搭上了线,但他们正处在互相试探的阶段,能够给予对方的信任实在有限。于是,赵明还不是欧阳千总的自己人,入不了编制就没有职位。但他又经常出入欧阳千总的营帐,似乎和欧阳千总关系密切,于是大家姑且把他当做了欧阳千总的谋士。
北方的秋天其实很美,天空显得特别高,云彩也显得特别白。赵明如今的住处位于一个破败的小巷子中。这是一条街的后巷。前街做着迎来往送的皮肉生意,看似光鲜热闹,后巷则又脏又乱又差。
每次从外面回家时,赵明都需要踩过一大片散发着臭味的积水。他的靴子本来就不干净,进出几次就越发脏了,他自己闻着都觉得恶心。但是,有了一个独属于自己的住处,赵明多少有些满意了。
赵明开门时,隔壁屋子里住着的那个暗门子听到了动静,立刻打开门,对着赵明露出一个笑脸。
赵明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她,迅速进了自己的屋子,然后立刻关上了门。
“白睡都不要,八成就是有毛病的了!哼,好好的一个男人,怎么那里就不行呢?”暗门子的脸立刻落了下来,对着赵明的门吐了一口唾沫,“呸,那玩意儿要是不行,还怎么能称之为男人了?”
对于男人来说,这是一个非常……不能忍的指控。
赵明却只当没听见这句话。他是男人,但是没必要让个暗门子知道。老实说,别说是送上门来的了,就是让他自己出钱去买个清倌儿,他都不乐意。待事情了了,清清白白地回去娶个妻子不好么?
屋子很小,摆下一张床就仿佛摆不下其他东西了。
赵明从床底下把段吉的骨灰坛子拿出来摆在了床头,叹了一口气,说:“叔啊,你让我找的人,我已经找到了。可是,我不信他,也不敢把手里的东西给他……你说你那么聪明一个人,怎么就看走眼了?唉,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装得好。你主子镇国公是怎么去的?还不是因为信错了人?国公爷总是聪明人吧?先太子也是聪明人吧?结果他们都死啦……叔,你临死前求我做的事情,我做不到了。”
屋子里很安静。段吉都已经化作灰了,自然不能回应赵明。
赵明发了一会儿呆。不,或者说,他并没有发呆,而是在思考,只是看上去像在发呆一样。这是赵明在过去两年中练出来的一个技能。主子们不喜欢太聪明的奴隶,所以奴隶干完了活就发呆去吧。
赵明把这些天得到的线索在心里翻来覆去想了一遍,又说:“叔,你说的那个人不可信,我却又找到了一个能信的。我琢磨着欧阳千总不错,心还是正的。那我们不如适当地向他透露一点什么?”
凭着赵明现在这个身份,他接触不到什么更高层次的人了,能搭上一个千总就是极限。
欧阳千总似乎一直坚信着某人还活着——赵明不确定这个某人是不是指段吉——因此一直在暗中打探着什么,赵明无路可走时就故意散出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消息。于是,欧阳千总果然找上门来了。
只是,欧阳千总并不信任赵明。赵明出现的时机太过巧合,仿佛在投欧阳千总所需一样,于是欧阳千总怀疑他是一些小人撒出的诱饵,目的嘛,自然是要把欧阳千总引进某个圈套中。与此同时,赵明想要找到一位既正直又具有一定话语权的人。他瞄上了欧阳千总,却又担心自己的眼光会出错。
赵明手里掌握着的东西太重要了。
这么说吧,赵明不想死,他要好好活着,他一直这么拼命... -->>
祁明诚想了想,决定给他们爆个大料,说:“有件事情和你们说一下。我打算雇佣你们五年。”
谁也没料到祁明诚怎么忽然就说出这样的话来了。阿顺年纪最小,他被吓住了,一开口连声音都变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想跟着您一辈子呢!五、五年……”五年后就把他们发卖出去吗?
祁明诚都气笑了:“你们就是这样想我的?实话跟你们说,我打算每个月都给你们发一点月例,你们可以把月例花了,不过最好还是攒起来。等你们跟着我跑商时,就用自己攒的钱带点货,跟着我一起赚钱。每次赚一点,积少成多,五年后就能攒下些钱了。到了那时,我就把卖身契还给你们。”
这……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王根赶紧说:“那我也要跟着您,一辈子都跟着您!”另外三人也纷纷附和。
祁明诚笑着说:“滚滚滚,能跟老子过一辈子的只有我的爱人!你们可千万别赖着我啊!”
阿顺年纪小,面皮薄,脸红了。
啧啧,这年代的孩子真经不起调戏。祁明诚又说:“总之,到了那个时候,你们就是自由人了,所以别老是说自己配不配的。你们跟着我,我一直把你们当人看,难道你们就不把自己当人看吗?”
赵老太太在一旁听着,脸上始终一副笑眯眯的模样。今天的阳光可真好啊。
☆、第三十二章
阿灯,啊不对,应该说是赵明。赵明如今的身份是欧阳千总手底下的一名谋士。
谋士的身份其实是一种托词。赵明虽已经和欧阳千总搭上了线,但他们正处在互相试探的阶段,能够给予对方的信任实在有限。于是,赵明还不是欧阳千总的自己人,入不了编制就没有职位。但他又经常出入欧阳千总的营帐,似乎和欧阳千总关系密切,于是大家姑且把他当做了欧阳千总的谋士。
北方的秋天其实很美,天空显得特别高,云彩也显得特别白。赵明如今的住处位于一个破败的小巷子中。这是一条街的后巷。前街做着迎来往送的皮肉生意,看似光鲜热闹,后巷则又脏又乱又差。
每次从外面回家时,赵明都需要踩过一大片散发着臭味的积水。他的靴子本来就不干净,进出几次就越发脏了,他自己闻着都觉得恶心。但是,有了一个独属于自己的住处,赵明多少有些满意了。
赵明开门时,隔壁屋子里住着的那个暗门子听到了动静,立刻打开门,对着赵明露出一个笑脸。
赵明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她,迅速进了自己的屋子,然后立刻关上了门。
“白睡都不要,八成就是有毛病的了!哼,好好的一个男人,怎么那里就不行呢?”暗门子的脸立刻落了下来,对着赵明的门吐了一口唾沫,“呸,那玩意儿要是不行,还怎么能称之为男人了?”
对于男人来说,这是一个非常……不能忍的指控。
赵明却只当没听见这句话。他是男人,但是没必要让个暗门子知道。老实说,别说是送上门来的了,就是让他自己出钱去买个清倌儿,他都不乐意。待事情了了,清清白白地回去娶个妻子不好么?
屋子很小,摆下一张床就仿佛摆不下其他东西了。
赵明从床底下把段吉的骨灰坛子拿出来摆在了床头,叹了一口气,说:“叔啊,你让我找的人,我已经找到了。可是,我不信他,也不敢把手里的东西给他……你说你那么聪明一个人,怎么就看走眼了?唉,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装得好。你主子镇国公是怎么去的?还不是因为信错了人?国公爷总是聪明人吧?先太子也是聪明人吧?结果他们都死啦……叔,你临死前求我做的事情,我做不到了。”
屋子里很安静。段吉都已经化作灰了,自然不能回应赵明。
赵明发了一会儿呆。不,或者说,他并没有发呆,而是在思考,只是看上去像在发呆一样。这是赵明在过去两年中练出来的一个技能。主子们不喜欢太聪明的奴隶,所以奴隶干完了活就发呆去吧。
赵明把这些天得到的线索在心里翻来覆去想了一遍,又说:“叔,你说的那个人不可信,我却又找到了一个能信的。我琢磨着欧阳千总不错,心还是正的。那我们不如适当地向他透露一点什么?”
凭着赵明现在这个身份,他接触不到什么更高层次的人了,能搭上一个千总就是极限。
欧阳千总似乎一直坚信着某人还活着——赵明不确定这个某人是不是指段吉——因此一直在暗中打探着什么,赵明无路可走时就故意散出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消息。于是,欧阳千总果然找上门来了。
只是,欧阳千总并不信任赵明。赵明出现的时机太过巧合,仿佛在投欧阳千总所需一样,于是欧阳千总怀疑他是一些小人撒出的诱饵,目的嘛,自然是要把欧阳千总引进某个圈套中。与此同时,赵明想要找到一位既正直又具有一定话语权的人。他瞄上了欧阳千总,却又担心自己的眼光会出错。
赵明手里掌握着的东西太重要了。
这么说吧,赵明不想死,他要好好活着,他一直这么拼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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