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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看床头柜上的小钟表,其实,我只睡了15分钟,却似乎睡了很多年,像一条冬眠醒过来的蛇精,不过没有增加王祖贤的美貌,却多了蛇精的矫情。身体很累,纵欲过度稍微休息之后就更加累,直不起来腰,也伸不开双腿,我特别想就这样跟一根面条一样盘在床上,一动不动。
忽然想起来梦中一个愿望,——一睁开眼睛,就有倾国美男,然后我的手中再抱着一大桶薄荷味道的冰激凌。
现在勋世奉就在眼前,冰激凌却没有踪影。
他端着一杯黑咖啡,走过来,坐到大床上,侧过身体,靠在抱枕上,拿过他的黑莓平板电脑,继续看他的数据,我向他身边爬了爬,把脑袋枕在他的大腿上,歪了一下,侧脸闭上了眼睛。
我问他,“你,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有。”
“晚上陪我去电影节,好吗?”
“好。”
他把咖啡杯子放在床头柜上,眼睛依然看着他的平板电脑,手指却伸了过来,在我的头发上,还有脖子后面轻轻摩挲着。
“Arthur,我像你养的猫吗?”
“不像。”他的声音很平淡,“我不会为那只猫支付猫粮的钱,我却可以给你康斯坦丁的股票。”
我,“……”
然后,我感觉自己后脖子的皮肤接触到了他的手指,……,上面的东西,冰冷冰冷的,还很硬,金属特有的坚硬。
我把他的手指拉到眼前。
这才发现他袖长白皙的手指上戴上了一枚素金的戒指,在左手无名指上。
象征着婚姻。
人类的传统,求婚戒指用巨钻,而结婚戒指却是朴素无华。
因为在婚姻生活中,不是每天都由激情,每天都很快乐,甚至不是每一天都有爱情。当所有的美好的幻象,令人心悸的激情,似乎可以永恒的爱情燃烧殆尽之后,生活应该是平淡安稳的,甚至是无趣的,这似乎才是人生。
传奇如勋世奉,褪去他身上无尽的金钱和极致的权势,也许,他也只是一个每天研究海量数据,做出决策的普通商人。所不同的是,他一念之差,可能牵动的是千亿美金,而不是蝇头小利。
这对戒指还是燕城五爷爷给的,勋氏的旧物,民国的老金子。
戒指上面镌刻的不是花纹而是《诗经》里面的一句话。
勋世奉戴着的这枚刻着,生死契阔;另外一枚,现在也躺在黑色的丝绒黑子里面,放在床头,那枚应该属于我,上面刻着,与子成说。
我,“为什么想起来戴戒指?”
“我已经结婚了。”
他的声音似乎挺不出情绪,也没有起伏,只是很平淡的阐述了一个事实。平淡到无趣的地步,可是,就在那一刻,心口陡然好像裂开了一道缝隙,有热热的东西流淌了出来,糊住心口。
其实,这么久,我有的时候总是暗自想过,见到这个男人的时间不对,地点不对,有的时候,甚至觉得连人物都不对。
如果,我们当时在万荷千峰园相遇,我只是苏家的孙女,而他只是勋家的少爷,我们之间的关系只是家族的联姻;又或者,我们在纽约相遇,我是Trinity的毕业生,他是康斯坦丁的大Boss,我的老板,我们之间会不会又是另外一个米兰达和比尔盖茨的办公室爱情传奇?
无论哪一种情况,也比现在这样,隔着前世今生,巨额财富,谜团加着谜团的情景要简单许多。
他从黑色丝绒盒子里面拿出另外一枚戒指,问我,“要我给你戴上吗?”
“好。”
他把这枚尚且还有他体温的老式婚戒戴在我左手无名指上,严丝合缝,似乎被调整过,完全就是我手指的size,半点不差。
我忽然问他,“你,会不会有一天,你后悔娶了我。”
他没有回答。
我,“这一生这么漫长,……”
“没有你想的那么长,其实人生很短。”他握着我的手指,“我刚开始创立A-Tech的时候,周围的人都比我大,几年后,他们与我同岁,现在,他们比我年轻太多。ALice,我大你许多岁,我对你,也许很多事情来不及后悔,这一生就已经结束了。”
我看了看床头柜上的小钟表,其实,我只睡了15分钟,却似乎睡了很多年,像一条冬眠醒过来的蛇精,不过没有增加王祖贤的美貌,却多了蛇精的矫情。身体很累,纵欲过度稍微休息之后就更加累,直不起来腰,也伸不开双腿,我特别想就这样跟一根面条一样盘在床上,一动不动。
忽然想起来梦中一个愿望,——一睁开眼睛,就有倾国美男,然后我的手中再抱着一大桶薄荷味道的冰激凌。
现在勋世奉就在眼前,冰激凌却没有踪影。
他端着一杯黑咖啡,走过来,坐到大床上,侧过身体,靠在抱枕上,拿过他的黑莓平板电脑,继续看他的数据,我向他身边爬了爬,把脑袋枕在他的大腿上,歪了一下,侧脸闭上了眼睛。
我问他,“你,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有。”
“晚上陪我去电影节,好吗?”
“好。”
他把咖啡杯子放在床头柜上,眼睛依然看着他的平板电脑,手指却伸了过来,在我的头发上,还有脖子后面轻轻摩挲着。
“Arthur,我像你养的猫吗?”
“不像。”他的声音很平淡,“我不会为那只猫支付猫粮的钱,我却可以给你康斯坦丁的股票。”
我,“……”
然后,我感觉自己后脖子的皮肤接触到了他的手指,……,上面的东西,冰冷冰冷的,还很硬,金属特有的坚硬。
我把他的手指拉到眼前。
这才发现他袖长白皙的手指上戴上了一枚素金的戒指,在左手无名指上。
象征着婚姻。
人类的传统,求婚戒指用巨钻,而结婚戒指却是朴素无华。
因为在婚姻生活中,不是每天都由激情,每天都很快乐,甚至不是每一天都有爱情。当所有的美好的幻象,令人心悸的激情,似乎可以永恒的爱情燃烧殆尽之后,生活应该是平淡安稳的,甚至是无趣的,这似乎才是人生。
传奇如勋世奉,褪去他身上无尽的金钱和极致的权势,也许,他也只是一个每天研究海量数据,做出决策的普通商人。所不同的是,他一念之差,可能牵动的是千亿美金,而不是蝇头小利。
这对戒指还是燕城五爷爷给的,勋氏的旧物,民国的老金子。
戒指上面镌刻的不是花纹而是《诗经》里面的一句话。
勋世奉戴着的这枚刻着,生死契阔;另外一枚,现在也躺在黑色的丝绒黑子里面,放在床头,那枚应该属于我,上面刻着,与子成说。
我,“为什么想起来戴戒指?”
“我已经结婚了。”
他的声音似乎挺不出情绪,也没有起伏,只是很平淡的阐述了一个事实。平淡到无趣的地步,可是,就在那一刻,心口陡然好像裂开了一道缝隙,有热热的东西流淌了出来,糊住心口。
其实,这么久,我有的时候总是暗自想过,见到这个男人的时间不对,地点不对,有的时候,甚至觉得连人物都不对。
如果,我们当时在万荷千峰园相遇,我只是苏家的孙女,而他只是勋家的少爷,我们之间的关系只是家族的联姻;又或者,我们在纽约相遇,我是Trinity的毕业生,他是康斯坦丁的大Boss,我的老板,我们之间会不会又是另外一个米兰达和比尔盖茨的办公室爱情传奇?
无论哪一种情况,也比现在这样,隔着前世今生,巨额财富,谜团加着谜团的情景要简单许多。
他从黑色丝绒盒子里面拿出另外一枚戒指,问我,“要我给你戴上吗?”
“好。”
他把这枚尚且还有他体温的老式婚戒戴在我左手无名指上,严丝合缝,似乎被调整过,完全就是我手指的size,半点不差。
我忽然问他,“你,会不会有一天,你后悔娶了我。”
他没有回答。
我,“这一生这么漫长,……”
“没有你想的那么长,其实人生很短。”他握着我的手指,“我刚开始创立A-Tech的时候,周围的人都比我大,几年后,他们与我同岁,现在,他们比我年轻太多。ALice,我大你许多岁,我对你,也许很多事情来不及后悔,这一生就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