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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金松仔细的看了莫天涵带来的纸张,上面写的东西,让他越看眼睛越亮,越看也越来越心惊,能写出这些东西的莫天涵,太让人惊喜也太让人惊讶了,等他看到最后几页的时候,已经不是惊讶了,而是一阵冷汗一阵后怕!
上面写的字很多,有的甚至还画了图形,田金松看的仔细,等他看完了,额头全是汗水,但是眼睛却亮的像只一千瓦的灯泡:“这些、这些都是您想出来的?”抖着手拿着那叠纸,颤巍巍的问莫天涵。
“当然,你就说你能不能做到?”
“能!”一激动,田金松站了起来:“如果真这么做了,那我们还怕帮不了主上么?还怕主上不成就大业?哈!”
“在城里帮我买一套房子,我将家搬来这里。”莫天涵提出他的要求,最近他家附近的那些村子里的村民们,对他们家好奇心加剧了不少,尤其是自从出了金抱玉簪子的事情后,那些村哥儿对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以前见面的时候,那些哥儿都是冷淡居多,他也懒得去讨好不相干的人,可是现在见了面,那些未婚的哥儿们,简直都要贴上他了,即使他再冷眉冷眼也没用!不怕死的人真多!
思前想后,莫天涵决定搬来城里生活,当初居住在那里,是因为他初来异世,对这里都不了解,后来又马上迎娶了秋妍,为了求稳妥,他在竹林里住了一年多,现在么,为了能摆脱那些热情的哥儿们,也为了不再让秋妍被困扰,他决定将家搬来县城,起码这里的人比起那些村民们,还是有些见识的,不会登门进屋,就为了看一眼传说中的金抱玉。
那段农闲时间里,他们家的门槛差一点儿被踏平了!
“好!今天就去看房子如何?”
“啊?这么快?”他才刚说了啊?
“实不相瞒,这院子的左右和后面的那家,都被我买了下来,如果莫爷要搬来,不如和在下做个邻居如何?东西都是现成的,缺少什么,出了门口不远就是市集,采买也方便。”
“多少钱?”
“……”田金松瞪眼:“不要钱!”
“好!你说的啊?赶紧拿来!”把手都快伸到田金松鼻子下了。
“拿什么?”莫名其妙的反问回去。
“房契啊!”莫天涵一脸的理所当然:“我得回去拿着房契跟我夫郎说搬家的事情啊!”
田金松:“……”
莫天涵走后,田金松笑容满面的进了书房,那几张纸,他一直贴身藏着,今天莫天涵能给他看这些东西,并且还毫不客气的跟他要房契,这些举动都一再的表明,莫天涵真的是将他当成了自己人,因为只有自己人,才会将那么精细的计划给他看,只有自己人,才会毫不顾忌的说要房契,真正的交心,就应该是彼此这样,毫不做作。
不得不说田金松猜想的完全正确,在莫天涵决定找他的时候,就已经将他视为自己人了,尤其是田金松在酒桌上说的那番话,他一个外人都可以为了他的主上拼上所有,他又有什么理由,不帮自己的弟弟?更何况,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可没有忘记,算起来,那个三皇子,也是他的“前任身体主人”的仇人呢!
田金松送走莫天涵后,立即就找来管家安排人手,将房后的那家院子收拾了出来,又挑了四个老实本分的佣人,叫到自己面前,亲自叮嘱了一番,害的家里所有人都战战兢兢的,以为要来个什么大人物,让自家的老爷这么重视。
等他觉得应该差不多了,才让他们都退下,自己想了想,提笔写了起来,一封信不长,不过他写写停停好几次,最终成功后,还看了很久,这才装入信封,用蜜蜡封好,派人送了出去。
几天之后,京里的佟炎修佟大人接到了这封信,在书房里看了许久,才将信烧掉,背着手在书房里坐了良久。
而这边莫天涵回到家里,立即就拉着自己的夫郎说事情。
“搬家?”初听莫天涵说要搬家,秋妍还有些反应不过来,这里住的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家?
“是的,你看!”拿出房契给这人看清楚:“我在县城里买了个宅院,咱们入冬前搬进去吧。”
“为什么要在城里买房子?咱们不是住的好好的么?”秋妍对于莫天涵的决定有些不理解。
“夫郎,以前我住这里,是因为这里清静,我又是单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可是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娶了你,日后还会有咱们的孩子,这里离山里太近了,冬天的时候,总会有野物靠近这里,我怕日后你和孩子有危险,而且我也不可能做一辈子的猎户,总不能将来也让咱们的孩子做猎户吧?”
田金松仔细的看了莫天涵带来的纸张,上面写的东西,让他越看眼睛越亮,越看也越来越心惊,能写出这些东西的莫天涵,太让人惊喜也太让人惊讶了,等他看到最后几页的时候,已经不是惊讶了,而是一阵冷汗一阵后怕!
上面写的字很多,有的甚至还画了图形,田金松看的仔细,等他看完了,额头全是汗水,但是眼睛却亮的像只一千瓦的灯泡:“这些、这些都是您想出来的?”抖着手拿着那叠纸,颤巍巍的问莫天涵。
“当然,你就说你能不能做到?”
“能!”一激动,田金松站了起来:“如果真这么做了,那我们还怕帮不了主上么?还怕主上不成就大业?哈!”
“在城里帮我买一套房子,我将家搬来这里。”莫天涵提出他的要求,最近他家附近的那些村子里的村民们,对他们家好奇心加剧了不少,尤其是自从出了金抱玉簪子的事情后,那些村哥儿对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以前见面的时候,那些哥儿都是冷淡居多,他也懒得去讨好不相干的人,可是现在见了面,那些未婚的哥儿们,简直都要贴上他了,即使他再冷眉冷眼也没用!不怕死的人真多!
思前想后,莫天涵决定搬来城里生活,当初居住在那里,是因为他初来异世,对这里都不了解,后来又马上迎娶了秋妍,为了求稳妥,他在竹林里住了一年多,现在么,为了能摆脱那些热情的哥儿们,也为了不再让秋妍被困扰,他决定将家搬来县城,起码这里的人比起那些村民们,还是有些见识的,不会登门进屋,就为了看一眼传说中的金抱玉。
那段农闲时间里,他们家的门槛差一点儿被踏平了!
“好!今天就去看房子如何?”
“啊?这么快?”他才刚说了啊?
“实不相瞒,这院子的左右和后面的那家,都被我买了下来,如果莫爷要搬来,不如和在下做个邻居如何?东西都是现成的,缺少什么,出了门口不远就是市集,采买也方便。”
“多少钱?”
“……”田金松瞪眼:“不要钱!”
“好!你说的啊?赶紧拿来!”把手都快伸到田金松鼻子下了。
“拿什么?”莫名其妙的反问回去。
“房契啊!”莫天涵一脸的理所当然:“我得回去拿着房契跟我夫郎说搬家的事情啊!”
田金松:“……”
莫天涵走后,田金松笑容满面的进了书房,那几张纸,他一直贴身藏着,今天莫天涵能给他看这些东西,并且还毫不客气的跟他要房契,这些举动都一再的表明,莫天涵真的是将他当成了自己人,因为只有自己人,才会将那么精细的计划给他看,只有自己人,才会毫不顾忌的说要房契,真正的交心,就应该是彼此这样,毫不做作。
不得不说田金松猜想的完全正确,在莫天涵决定找他的时候,就已经将他视为自己人了,尤其是田金松在酒桌上说的那番话,他一个外人都可以为了他的主上拼上所有,他又有什么理由,不帮自己的弟弟?更何况,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可没有忘记,算起来,那个三皇子,也是他的“前任身体主人”的仇人呢!
田金松送走莫天涵后,立即就找来管家安排人手,将房后的那家院子收拾了出来,又挑了四个老实本分的佣人,叫到自己面前,亲自叮嘱了一番,害的家里所有人都战战兢兢的,以为要来个什么大人物,让自家的老爷这么重视。
等他觉得应该差不多了,才让他们都退下,自己想了想,提笔写了起来,一封信不长,不过他写写停停好几次,最终成功后,还看了很久,这才装入信封,用蜜蜡封好,派人送了出去。
几天之后,京里的佟炎修佟大人接到了这封信,在书房里看了许久,才将信烧掉,背着手在书房里坐了良久。
而这边莫天涵回到家里,立即就拉着自己的夫郎说事情。
“搬家?”初听莫天涵说要搬家,秋妍还有些反应不过来,这里住的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家?
“是的,你看!”拿出房契给这人看清楚:“我在县城里买了个宅院,咱们入冬前搬进去吧。”
“为什么要在城里买房子?咱们不是住的好好的么?”秋妍对于莫天涵的决定有些不理解。
“夫郎,以前我住这里,是因为这里清静,我又是单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可是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娶了你,日后还会有咱们的孩子,这里离山里太近了,冬天的时候,总会有野物靠近这里,我怕日后你和孩子有危险,而且我也不可能做一辈子的猎户,总不能将来也让咱们的孩子做猎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