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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身后是一个加油站,周围地上十多具尸体,有人的,也有丧尸的。
任榆明明记得,他在天台……
“嘿,小朋友,是咱们朗哥救了你。”苏术笑眯眯的替任榆解惑,他之前有点讨厌任榆的态度,不过这抹讨厌在任榆再次救了纪念之之后自然的消失了。
说不定人家就是这性子呢。
他霹雳啪啦向任榆说:“咱朗哥把你从天台上抱下来,跑遇丧尸,一手抱你一手杀丧尸,知道你爱干净,愣是没让一滴丧尸血溅你身上。你不知道,那场面老帅了。”
“还有还有,咱朗哥特意洗劫一家服装店,给你找了好几件干净的衣服,还找了水帮你把头发洗干净。咱朗哥的承诺,说到做到。说赔你衣服就赔你衣服,说替你洗头发就替你洗头发!”
朗稔:“你他妈给我闭嘴!”
任榆:“你给我洗头发了?”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一个恼羞成怒,一个喜怒不辨。
孟元白拉了下苏术,苏术默默随着他后退两步,然后去围着纪念之说安慰的话。
嘤嘤嘤,朗哥凶起来好可怕。
朗稔轻咳一声:“对了,还不知道你名字。”他伸出手,“我是朗稔。”
他盯着那只手。
朗稔恍然大悟的在身上擦了擦,再递出去。
旁观的三人不忍直视的闭了闭眼睛。
不擦还好,一擦,身上的血都蹭了上去。
朗稔心中‘我日’一声。
正要说句话,就见对面的少年忽的牵唇一笑,这一笑,融化对方身上若有似无的冷意,仿佛万物复苏似的,怎么看怎么舒爽。
苏术捅了下孟元白:“完了,你看咱朗哥那模样,算是一头栽进去了。”
孟元白默默擦枪,顿了大概有三秒的样子,才扬起声音:“朗哥喜欢男人?”
苏术:“……”
纪念之:“…………”
听到的朗稔:“………………”
任榆的笑容昙花一现,他没有伸出手,只道简短的吐出两个字:“任榆。”
苏术举手,欢快的说:“小任榆,我是苏术,你可以叫我苏术哥哥。”
朗稔一巴掌糊了上去。
然后指着擦枪的男人:“孟元白。”
手指移动,落在红眼眶的小个子女孩身上:“纪念之。”
“你是一个人对吧?”朗稔问。
任榆点头,萨比不算人,所以他回答的也对。
朗稔眼睛一亮,就像狼看中猎物那样的目光:“你看,现在这么危险,咱们也算有缘分,搭伙一起走呗。”
——呸,你这是想泡人家吧BY队友心声。
任榆不答反问:“你们要去哪?”
朗稔指向北边:“去W市,现在能找的食物越来越少,听说W市建立了个基地,我们去凑凑热闹。”
好歹弄点弹药。
他们的弹药快要告罄。
任榆想了想:“你的意思,到了基地吃的东西会多些?”
朗稔总觉得这孩哪里有问题,单独落下他,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先把他忽悠过来再说,因此想也不想的说:“对。”
任榆立刻应下来:“我跟你们一起。”
朗稔啪一声拍在任榆肩膀,大笑:“哈哈,这才对嘛,跟着哥……”
话说一半,感觉手背在灼痛,后知后觉的把手放开。
任榆干净的肩上,一道血红的五指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遇到任榆前,朗稔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遇到任榆后,恨不得把自己粘在任榆身上,一秒钟都不舍得下来。
第5章一颗子弹
朗稔他们换了辆车,是辆保姆车,当时这车上面,趴着两具残缺的尸体。
其中一具,以前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
经过朗稔的巧手改装,这辆坏了发动机的保姆车现在看起来相当结实,至少撞撞丧尸还是很给力哒。
说来他们也幸运,保姆车上吃的还不少,都他妈是进口的。
他们身后是一个加油站,周围地上十多具尸体,有人的,也有丧尸的。
任榆明明记得,他在天台……
“嘿,小朋友,是咱们朗哥救了你。”苏术笑眯眯的替任榆解惑,他之前有点讨厌任榆的态度,不过这抹讨厌在任榆再次救了纪念之之后自然的消失了。
说不定人家就是这性子呢。
他霹雳啪啦向任榆说:“咱朗哥把你从天台上抱下来,跑遇丧尸,一手抱你一手杀丧尸,知道你爱干净,愣是没让一滴丧尸血溅你身上。你不知道,那场面老帅了。”
“还有还有,咱朗哥特意洗劫一家服装店,给你找了好几件干净的衣服,还找了水帮你把头发洗干净。咱朗哥的承诺,说到做到。说赔你衣服就赔你衣服,说替你洗头发就替你洗头发!”
朗稔:“你他妈给我闭嘴!”
任榆:“你给我洗头发了?”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一个恼羞成怒,一个喜怒不辨。
孟元白拉了下苏术,苏术默默随着他后退两步,然后去围着纪念之说安慰的话。
嘤嘤嘤,朗哥凶起来好可怕。
朗稔轻咳一声:“对了,还不知道你名字。”他伸出手,“我是朗稔。”
他盯着那只手。
朗稔恍然大悟的在身上擦了擦,再递出去。
旁观的三人不忍直视的闭了闭眼睛。
不擦还好,一擦,身上的血都蹭了上去。
朗稔心中‘我日’一声。
正要说句话,就见对面的少年忽的牵唇一笑,这一笑,融化对方身上若有似无的冷意,仿佛万物复苏似的,怎么看怎么舒爽。
苏术捅了下孟元白:“完了,你看咱朗哥那模样,算是一头栽进去了。”
孟元白默默擦枪,顿了大概有三秒的样子,才扬起声音:“朗哥喜欢男人?”
苏术:“……”
纪念之:“…………”
听到的朗稔:“………………”
任榆的笑容昙花一现,他没有伸出手,只道简短的吐出两个字:“任榆。”
苏术举手,欢快的说:“小任榆,我是苏术,你可以叫我苏术哥哥。”
朗稔一巴掌糊了上去。
然后指着擦枪的男人:“孟元白。”
手指移动,落在红眼眶的小个子女孩身上:“纪念之。”
“你是一个人对吧?”朗稔问。
任榆点头,萨比不算人,所以他回答的也对。
朗稔眼睛一亮,就像狼看中猎物那样的目光:“你看,现在这么危险,咱们也算有缘分,搭伙一起走呗。”
——呸,你这是想泡人家吧BY队友心声。
任榆不答反问:“你们要去哪?”
朗稔指向北边:“去W市,现在能找的食物越来越少,听说W市建立了个基地,我们去凑凑热闹。”
好歹弄点弹药。
他们的弹药快要告罄。
任榆想了想:“你的意思,到了基地吃的东西会多些?”
朗稔总觉得这孩哪里有问题,单独落下他,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先把他忽悠过来再说,因此想也不想的说:“对。”
任榆立刻应下来:“我跟你们一起。”
朗稔啪一声拍在任榆肩膀,大笑:“哈哈,这才对嘛,跟着哥……”
话说一半,感觉手背在灼痛,后知后觉的把手放开。
任榆干净的肩上,一道血红的五指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遇到任榆前,朗稔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遇到任榆后,恨不得把自己粘在任榆身上,一秒钟都不舍得下来。
第5章一颗子弹
朗稔他们换了辆车,是辆保姆车,当时这车上面,趴着两具残缺的尸体。
其中一具,以前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
经过朗稔的巧手改装,这辆坏了发动机的保姆车现在看起来相当结实,至少撞撞丧尸还是很给力哒。
说来他们也幸运,保姆车上吃的还不少,都他妈是进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