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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信诚回宿舍之后, 程希灭了灯, 进庄园。庄园里还是一片生机勃勃,鸟叫蝉鸣,微风阳光, 一切都是那么惬意。美美地睡了一觉起来,一看时间还早, 起来弄了早饭,给解信诚送去之后, 又回来, 就在庄园里的屋子前趴下来,一边想一边写自己未来一个学期的生活学习计划。写完之后,再一条一条地细读下来, 发现自己小小年纪竟然还挺忙的呢。
周三周六要去文工团跟林立新学长笛。周日要去拜访马德明马老先生。其余的日子要去旁听。来到了上京大学不旁听, 简直是暴殄天物。请王教授要来的各系的课表,程希挑挑拣拣自己喜欢地把第一学期的课程给定了下来。现在程希唯一可惜的是, 没有个儿童自行车, 在燕园里在各教室之间穿梭,跑太快有点太醒目了。所以,很大一部分课程,程希选得和解信诚一样,主要是为了蹭车。而且社会学系的课程还算有趣。
每天半个小时的慢跑, 半个小时的英文朗诵,半个小时的长笛练习(这个完全是应王教授要求的,不然地话, 在庄园练就足够了)。晚上还要和王夫人聊天,由自己的请求,可以得到每天半个小时跟王教授学习英文的机会。
要说学习计划,程希的这种排列密集程度,在新学年的学生里绝对算不上沉重的。这个时代,好容易有了一个学习的机会,几乎是人人都在拼命,恨不得连觉都不睡地学习,根本没有后世那些混吃等死的人。课堂里旁听的人也非常多,想在教室里抢个位置可是件不容易的事。所以,程希决定到哪儿都带个小马扎和一块薄木板,万一没位置了,就打开马扎坐到边上,把木板放在膝上做笔记。
第一天上课,程希没有去。她知道第一天老师讲不了什么正经内容,都是新学期年的要求与训诫等等这一类的东西,自己这个局外人还不如在家里看会书呢。
背了半个小时单词,吹了一个小时的长笛,程希实在撑不住了。烦躁地跑出房间围着庄园跑了三圈,还是无聊,跳进温泉泡了个澡,然后又去钓鱼。在庄园里钓鱼最无趣,完全没有挑战性,想钓哪条钓哪条。或者去摘花摘果,做饭洗衣?这样摸摸索索,耗耗弄弄,等出了庄园,发现才过了两个小时,时间还早,太阳还没到正当中呢。程希伸手摆腿,心中莫名的烦闷一点都没有减轻,反而更加郁结。时间对自己来说太漫长了,等长大最少还要十年呢,这十年可怎么熬?!是可以学习,是可以看书,是可以大吃大喝,但人生只是如此,又有何乐趣?程希是一个在乎乐趣的人。
问题是,没有游戏,没有音乐,没有电影,没有小说。对程希来说,这个时代什么都没有。她没兴趣天天跟小孩子们一起丢沙包、抓子或者官兵捉贼;她没办法看个《卖花姑娘》就哭哭啼啼;也没办法听《红灯记》不睡着;小说……恐怕除了手抄本的《一只绣花鞋》就没个正经小说了吧?想想这个时代的娱乐生活,程希就觉得人生一片灰暗,难道真要学马先生那样,唯一的娱乐就是下围棋这么伤神的游戏?程希觉得自己需要有一个轻松的东西来放松一下自己的心灵,哪怕是悲剧小说呢?让自己安心地大哭一场也是好的,可是,什么都没有。
程希坐在门前想了很久,直到王夫人提着菜篮子往回走了,程希才连忙一闪身进了庄园。王夫人实在太热情,什么时候见自己都是叫自己到他家吃饭。没饭也要用点心糖果把程希的肚子填满,这让程希很痛苦。还是先闪,反正晚上还会再见。
坐在庄园里,新抱出一坛子果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很意外地,前世程希酿的酒都不如何成功,可是庄园里的水果酿出来的酒却非常美味,虽然因为糖度而产生了口味上的略微区别,但各具风味,程希每开一坛都喜欢,连解信诚没事都会来喝两杯,虽然他还是觉得这是女孩子喝的东西。
有时候,程希庆幸解信诚没当过父亲,不然,他绝对会意识到六岁小女孩是不适合喝任何酒精饮品的。现在的解信诚完全没这个概念,再加上果酒的口味偏甜,他甚至还没事就给程希倒上一杯,只因为喜欢看程希喝的时候享受地闭起眼睛的样子。程希开始还有些担心,不过,喝了这半年以来,没发现身体有任何不适,反而各项指标都变好了许多,于是就放下心来,每进庄园就倒上一杯。
今天程希喝的是枇杷酒,漂亮的琥珀黄,倒在透明的杯子里,让程希想到一个词“流金”,美极了。枇杷酒润心肺,对视力好。程希想了想,从角落里捡出两个空的白酒瓶子,细细地洗干净,把商标撕掉,空干水份,满满地装了两瓶子枇杷酒。晚上送给王教授吧,当做拜师礼。虽然他没说收自己当弟子,但自己总是跟他学习,该有的弟子礼还是要遵守的。
收拾好一切之后,程希打开一个自己拿柳树村主任家的白纸订的本子,开始做今天的事既然这世界都没有娱乐,那就自己给自己创造一些娱乐吧。
喝了一杯酒,身上热起来,似乎连头脑都灵活不少。程希前世并不是特别爱玩的人,父母过世后,更是因为要工作,要养房,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娱乐。但毕竟是处于相对自由的时代,看过的电影电视小说还是相当多的。
程希不敢主全都记得,但那些让她记忆深刻的片断,人物,话语,情诗,甚至世界架构,升级系统,或者是笑话,冷笑话,脑筋急转弯什么的,还是数不胜数。程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完全不在意前后顺序,看看以后能不能用这些自己最爱的萌点写出一篇让自己感动的文章来。听人说,曾经有作家看自己的作品被感动得哭泣,希望自己也有这个荣幸。
就算以程希的文笔写不出那样的大作来,但光是回忆这些看起来全无用处的东西,也是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程希唇边含笑,笔在纸上沙沙地写了一个小时也没觉得累,光翻页就翻了半本过去。
正写到兴头上,突然听见外面有人敲门,程希一愣,谁会现在来敲自己... -->>
解信诚回宿舍之后, 程希灭了灯, 进庄园。庄园里还是一片生机勃勃,鸟叫蝉鸣,微风阳光, 一切都是那么惬意。美美地睡了一觉起来,一看时间还早, 起来弄了早饭,给解信诚送去之后, 又回来, 就在庄园里的屋子前趴下来,一边想一边写自己未来一个学期的生活学习计划。写完之后,再一条一条地细读下来, 发现自己小小年纪竟然还挺忙的呢。
周三周六要去文工团跟林立新学长笛。周日要去拜访马德明马老先生。其余的日子要去旁听。来到了上京大学不旁听, 简直是暴殄天物。请王教授要来的各系的课表,程希挑挑拣拣自己喜欢地把第一学期的课程给定了下来。现在程希唯一可惜的是, 没有个儿童自行车, 在燕园里在各教室之间穿梭,跑太快有点太醒目了。所以,很大一部分课程,程希选得和解信诚一样,主要是为了蹭车。而且社会学系的课程还算有趣。
每天半个小时的慢跑, 半个小时的英文朗诵,半个小时的长笛练习(这个完全是应王教授要求的,不然地话, 在庄园练就足够了)。晚上还要和王夫人聊天,由自己的请求,可以得到每天半个小时跟王教授学习英文的机会。
要说学习计划,程希的这种排列密集程度,在新学年的学生里绝对算不上沉重的。这个时代,好容易有了一个学习的机会,几乎是人人都在拼命,恨不得连觉都不睡地学习,根本没有后世那些混吃等死的人。课堂里旁听的人也非常多,想在教室里抢个位置可是件不容易的事。所以,程希决定到哪儿都带个小马扎和一块薄木板,万一没位置了,就打开马扎坐到边上,把木板放在膝上做笔记。
第一天上课,程希没有去。她知道第一天老师讲不了什么正经内容,都是新学期年的要求与训诫等等这一类的东西,自己这个局外人还不如在家里看会书呢。
背了半个小时单词,吹了一个小时的长笛,程希实在撑不住了。烦躁地跑出房间围着庄园跑了三圈,还是无聊,跳进温泉泡了个澡,然后又去钓鱼。在庄园里钓鱼最无趣,完全没有挑战性,想钓哪条钓哪条。或者去摘花摘果,做饭洗衣?这样摸摸索索,耗耗弄弄,等出了庄园,发现才过了两个小时,时间还早,太阳还没到正当中呢。程希伸手摆腿,心中莫名的烦闷一点都没有减轻,反而更加郁结。时间对自己来说太漫长了,等长大最少还要十年呢,这十年可怎么熬?!是可以学习,是可以看书,是可以大吃大喝,但人生只是如此,又有何乐趣?程希是一个在乎乐趣的人。
问题是,没有游戏,没有音乐,没有电影,没有小说。对程希来说,这个时代什么都没有。她没兴趣天天跟小孩子们一起丢沙包、抓子或者官兵捉贼;她没办法看个《卖花姑娘》就哭哭啼啼;也没办法听《红灯记》不睡着;小说……恐怕除了手抄本的《一只绣花鞋》就没个正经小说了吧?想想这个时代的娱乐生活,程希就觉得人生一片灰暗,难道真要学马先生那样,唯一的娱乐就是下围棋这么伤神的游戏?程希觉得自己需要有一个轻松的东西来放松一下自己的心灵,哪怕是悲剧小说呢?让自己安心地大哭一场也是好的,可是,什么都没有。
程希坐在门前想了很久,直到王夫人提着菜篮子往回走了,程希才连忙一闪身进了庄园。王夫人实在太热情,什么时候见自己都是叫自己到他家吃饭。没饭也要用点心糖果把程希的肚子填满,这让程希很痛苦。还是先闪,反正晚上还会再见。
坐在庄园里,新抱出一坛子果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很意外地,前世程希酿的酒都不如何成功,可是庄园里的水果酿出来的酒却非常美味,虽然因为糖度而产生了口味上的略微区别,但各具风味,程希每开一坛都喜欢,连解信诚没事都会来喝两杯,虽然他还是觉得这是女孩子喝的东西。
有时候,程希庆幸解信诚没当过父亲,不然,他绝对会意识到六岁小女孩是不适合喝任何酒精饮品的。现在的解信诚完全没这个概念,再加上果酒的口味偏甜,他甚至还没事就给程希倒上一杯,只因为喜欢看程希喝的时候享受地闭起眼睛的样子。程希开始还有些担心,不过,喝了这半年以来,没发现身体有任何不适,反而各项指标都变好了许多,于是就放下心来,每进庄园就倒上一杯。
今天程希喝的是枇杷酒,漂亮的琥珀黄,倒在透明的杯子里,让程希想到一个词“流金”,美极了。枇杷酒润心肺,对视力好。程希想了想,从角落里捡出两个空的白酒瓶子,细细地洗干净,把商标撕掉,空干水份,满满地装了两瓶子枇杷酒。晚上送给王教授吧,当做拜师礼。虽然他没说收自己当弟子,但自己总是跟他学习,该有的弟子礼还是要遵守的。
收拾好一切之后,程希打开一个自己拿柳树村主任家的白纸订的本子,开始做今天的事既然这世界都没有娱乐,那就自己给自己创造一些娱乐吧。
喝了一杯酒,身上热起来,似乎连头脑都灵活不少。程希前世并不是特别爱玩的人,父母过世后,更是因为要工作,要养房,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娱乐。但毕竟是处于相对自由的时代,看过的电影电视小说还是相当多的。
程希不敢主全都记得,但那些让她记忆深刻的片断,人物,话语,情诗,甚至世界架构,升级系统,或者是笑话,冷笑话,脑筋急转弯什么的,还是数不胜数。程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完全不在意前后顺序,看看以后能不能用这些自己最爱的萌点写出一篇让自己感动的文章来。听人说,曾经有作家看自己的作品被感动得哭泣,希望自己也有这个荣幸。
就算以程希的文笔写不出那样的大作来,但光是回忆这些看起来全无用处的东西,也是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程希唇边含笑,笔在纸上沙沙地写了一个小时也没觉得累,光翻页就翻了半本过去。
正写到兴头上,突然听见外面有人敲门,程希一愣,谁会现在来敲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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