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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格彻底眼红,这身皮装穿上去真他妈帅气!让他看着都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帕帕和泰格族长,穿上这身所谓的——衣服,他们整个都变了样!
随即两眼立即不善的转向自家吉玛,眼里□裸的发出了威胁:居然没有我的?!你给我记住了!
而孙志新,既抓狂,又泪奔!
尼玛!
变弯了真糟糕!以前感受不到这种男色诱人的感觉的,眼下这两只正在那里无意识的散发自己的魅力,这他妈就是活生生的在诱惑人!
作者有话要说:
皮革装的纳鲁和泰格,制服诱惑啊~哇哈哈!
中午在食堂跟一群同事吃午饭,有男有女的围了一大桌子人。吃波菜的时候俺吃出硕大的一条肥虫子出来,软绵绵的在嘴里嚼了半天才发现不对劲。俺于是皱眉,把虫子从嘴里掏出来,看了看,默不作声的把它悄悄放在一边。待得大家都把午饭吃完了,俺这时候才把虫子拿出来放在桌子上,道:“看,好大一条肥虫!我吃到了,你们有没有吃到?”
众人疯狂,嗯……女同事们全部抓狂!男同事估计有把我杀之而后快的想法。
看他们有的一脸菜色,有的面容抽搐,有的掩嘴作呕吐状,俺那个乐,简直是馨竹难书。
嘎嘎!
他们太差劲了,读大学那会儿,就算在菜里发现小强,俺也能脸不改色的继续吃。
121、可怕的帽子风波
纳鲁的皮衣纳鲁自己最终没有穿得成,倒不是皮革诱惑的问题。主要是问题在于这是史前时代,不像现代那样很多时候穿衣的目的是为了装扮自己。在这史前时代,它的目的是为了御寒,一件光是好看而不能御寒的衣服放到史前时代是没用的,纳鲁穿上那一身皮装连系都系不拢,难道要整个冬天都敞开着衣襟露出雄壮的胸膛在十冬腊月的寒冷天气里表演美丽冻人?在寒风中瑟缩着发着抖打罢子的猎人族长绝对英武不起来,因此那件皮装最终花落奥格头上。最结的结果大约算是件好事,孙志新恶毒的打算拿奥格来做试验的事便这么不了了之。
奥格的身体长得很快,孙志新初到贵地的时间他才差不多只比孙志新高一点点。可几个月的时间过去后那小子的身高窜出了老高的一截,孙志新目测他差不多已经有一八五左右,又慢慢的长得跟父亲差不多壮实,那身皮衣穿在他身上只是显得微大,总体还是很合适的,至少比穿在纳鲁身上跟紧身衣似的好。
奥格得了这身皮装后美坏了,一上身就不肯脱,虽然在孙志新面前表现得一幅不知感恩的模样,却在人后得了别人夸的时候就会忍不住大赞自己的吉玛。臭小子那烂脾气虽然讨人嫌,倒还是知道自己的吉玛确实很了不得。
那小子穿上这身皮装以后也很帅气,整身皮装衬得依稀已经有了纳鲁那样的轮廓的他年轻飞扬,那种朝气是纳鲁和泰格都无法具有的。而且这小子不知道是现宝还是真的慷慨,如有好友眼巴巴的看着他想试穿一下时,他都肯脱下来让别人试。皮装一上身,那种温暖立即更加征服了眼红它的人,只巴不得自己也能立即、马上,拥有这样一身衣服。
如此就大是羡慕坏了他的伙伴,个个央求自己的家人到孙志新这里来学习这种皮装的作法,指望过得一阵自己也能穿上。
泰格和奥格起到的模特儿效应是显著的,泰格穿上皮装后的英武,奥格穿上皮装后的年青帅气,如同两个标竿插入营地中。每当两人穿着这身皮衣在营地里出来,一步一行间带得披风角飞舞翻扬,总是能引得一大片人眼红,追着问这身衣服倒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最眼红的就是哥本那小子,他自己不会缝,阿尔法也不会,便总是死皮赖脸的来磨孙... -->>
奥格彻底眼红,这身皮装穿上去真他妈帅气!让他看着都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帕帕和泰格族长,穿上这身所谓的——衣服,他们整个都变了样!
随即两眼立即不善的转向自家吉玛,眼里□裸的发出了威胁:居然没有我的?!你给我记住了!
而孙志新,既抓狂,又泪奔!
尼玛!
变弯了真糟糕!以前感受不到这种男色诱人的感觉的,眼下这两只正在那里无意识的散发自己的魅力,这他妈就是活生生的在诱惑人!
作者有话要说:
皮革装的纳鲁和泰格,制服诱惑啊~哇哈哈!
中午在食堂跟一群同事吃午饭,有男有女的围了一大桌子人。吃波菜的时候俺吃出硕大的一条肥虫子出来,软绵绵的在嘴里嚼了半天才发现不对劲。俺于是皱眉,把虫子从嘴里掏出来,看了看,默不作声的把它悄悄放在一边。待得大家都把午饭吃完了,俺这时候才把虫子拿出来放在桌子上,道:“看,好大一条肥虫!我吃到了,你们有没有吃到?”
众人疯狂,嗯……女同事们全部抓狂!男同事估计有把我杀之而后快的想法。
看他们有的一脸菜色,有的面容抽搐,有的掩嘴作呕吐状,俺那个乐,简直是馨竹难书。
嘎嘎!
他们太差劲了,读大学那会儿,就算在菜里发现小强,俺也能脸不改色的继续吃。
121、可怕的帽子风波
纳鲁的皮衣纳鲁自己最终没有穿得成,倒不是皮革诱惑的问题。主要是问题在于这是史前时代,不像现代那样很多时候穿衣的目的是为了装扮自己。在这史前时代,它的目的是为了御寒,一件光是好看而不能御寒的衣服放到史前时代是没用的,纳鲁穿上那一身皮装连系都系不拢,难道要整个冬天都敞开着衣襟露出雄壮的胸膛在十冬腊月的寒冷天气里表演美丽冻人?在寒风中瑟缩着发着抖打罢子的猎人族长绝对英武不起来,因此那件皮装最终花落奥格头上。最结的结果大约算是件好事,孙志新恶毒的打算拿奥格来做试验的事便这么不了了之。
奥格的身体长得很快,孙志新初到贵地的时间他才差不多只比孙志新高一点点。可几个月的时间过去后那小子的身高窜出了老高的一截,孙志新目测他差不多已经有一八五左右,又慢慢的长得跟父亲差不多壮实,那身皮衣穿在他身上只是显得微大,总体还是很合适的,至少比穿在纳鲁身上跟紧身衣似的好。
奥格得了这身皮装后美坏了,一上身就不肯脱,虽然在孙志新面前表现得一幅不知感恩的模样,却在人后得了别人夸的时候就会忍不住大赞自己的吉玛。臭小子那烂脾气虽然讨人嫌,倒还是知道自己的吉玛确实很了不得。
那小子穿上这身皮装以后也很帅气,整身皮装衬得依稀已经有了纳鲁那样的轮廓的他年轻飞扬,那种朝气是纳鲁和泰格都无法具有的。而且这小子不知道是现宝还是真的慷慨,如有好友眼巴巴的看着他想试穿一下时,他都肯脱下来让别人试。皮装一上身,那种温暖立即更加征服了眼红它的人,只巴不得自己也能立即、马上,拥有这样一身衣服。
如此就大是羡慕坏了他的伙伴,个个央求自己的家人到孙志新这里来学习这种皮装的作法,指望过得一阵自己也能穿上。
泰格和奥格起到的模特儿效应是显著的,泰格穿上皮装后的英武,奥格穿上皮装后的年青帅气,如同两个标竿插入营地中。每当两人穿着这身皮衣在营地里出来,一步一行间带得披风角飞舞翻扬,总是能引得一大片人眼红,追着问这身衣服倒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最眼红的就是哥本那小子,他自己不会缝,阿尔法也不会,便总是死皮赖脸的来磨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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