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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衎便随意摆摆手:“既然你这般在乎这小娘,便收了她过门便是。你以得了表字,虽然为父尚未为你物色准妻室之家,但先纳一两房妾室却也并非不可。她家耶耶便在铁坊做事,你写一封书文与他,派个小轿接这小娘进来,倒也方便。”
李曜愕然一怔:“她才十三岁啊……再说她也没说要嫁给儿……即便要嫁娶,又怎能这般草率?”
李衎也是愕然一怔:“十三岁怎的?够了啊。你还担心她不嫁?莫名其妙,某就不信她耶耶会不同意!你纳个小妾,还打算做完六礼,八抬大轿去请么?”
李曜这才想起,如今是唐朝啊!
唐太宗在贞观初年(627年)发布了《令有司劝庶人婚姻及时诏》,其中规定“其庶人男女之无家室者,并仰州县官人,以礼聘娶,皆任同类相求,不得抑取,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以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媒媾,命其好合”。这就是把结婚年龄明确在法律上,而且这个规定要比以前的年龄规定要小的多。后来,唐廷又以婚姻的是否及时、鳏寡数量的多少、户口的增减作为考核官吏的标准之一。所以,在这种早婚早育政策的影响下,唐代社会出现了男子未冠而婚,女子未笄而嫁的普遍现象。武则天年仅十四即入宫为妃,就是典型的一例。
至于李衎根本不在乎赵颖儿家中的意见,这个也很简单,双方是东家和雇工的差别,东家要娶你家女儿,哪里有人会不同意的?何况李曜怎么看也是一表人才,又不是残废、奇丑、傻子之类的极端情况。
尽管唐代婚姻较前代比较开放,青年男女择偶相对自由,但是在家长制的宗法社会,家长对家庭成员的婚姻完全包办的传统并未改变。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数千年婚姻手续的定制。唐代的婚姻大多数也不例外,仍须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才能好合,只是男子出门在外之时,才可“自娶妻”,但是这毕竟只是少数。
唐代法律明文规定“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嫁娶有媒”、“命媒氏之职,以会男女”,民间也有“无媒不得选”之说。如开皇初年,乐平公主之女娥英择婿时,隋文帝“敕贵公方集弘圣宫者,公主亲在帏中,并令自序,并试技艺,选不中者,辄引出之,至(李)敏而合意,竟为姻媾”。这便是典型的由父母做主的婚姻。
不过,在唐代比较开放的风气影响下,也出现有些青年男女,不受父母和媒人的束缚自己择偶。有的家长也尊重子女的心愿,容许自主婚事。唐玄宗宰相李林甫有六位千金“各有姿色,雨露之家,求之不允”,李林甫在客厅墙壁间开一横窗,装饰杂宝及纱缦,常日使六女戏于窗下,每有贵族子弟入谒,李林甫即使“女于窗中自选可意者事之”。(无风注:确有其事,但是被当时名门大家当作笑柄了。)而在唐人传奇中,男女自由择偶的故事就更多了。如红拂女夜奔李靖,张生和莺莺的爱情故事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在现实中有自由择偶的现象,而且在唐代“婚姻法”——《唐律疏议》中也透露出容许婚姻自择之意。《唐律·户婚》曰:“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婚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违者杖一百”。此规定的意思就是,子女未征得家长的同意,已经成立婚姻关系的,法律给予认可。只有未成婚而不尊长者,才算违律。这条规定从法律上为青年男女自由择偶开了小小的绿灯。
这还是说的正妻,如果是妾,那就更加随意得多了,何况现在是李衎这个做父亲的亲口准许,李曜只要一点头,这事情就算成了。
但李曜却摇了摇头:“十三岁太小了,身子都没长开,这么早成亲,对身体不好。还是过几年再说吧,儿不急此事。”
李衎失笑道:“纳个妾而已,偏你还这么多讲究。不过,既然你这么说了,那也随你,耶耶还是那句话,一个小妾,本是你的侍女,你什么时候要收,那就收了,今后也不必再来与耶耶说道了。”
他说得轻松,李曜却听得心中发寒,过去看书中文字说古代女子地位低下,他没有感觉,因为后世的女子,那地位……就不说了。再说他自己身为男子,觉得古代女子地位低下反正也跟他没有半分代入感,低就低呗,无所谓。此时他自己穿越到了这个时代,才知道这种低下,低得何等可怕!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然而男子入行是自己选择的,女子嫁人却大多没有选择!
除此之外,李衎对妾室的那种轻视,李曜也觉得心惊,甚至有些心凉,即便他是男子,可作为听“男女平等”听了那么多年的男子,忽然在自己身边发生这种事,仍然会觉得不忍。
此时在想想那些做妾的女子,当真是何等不幸!若是丈夫宠爱,或许还略微好过一些,若是丈夫并不如何宠爱,那日子……
他忽然想起张巡杀妾的那个“典故”来。唐朝在爆发安史之乱后,河北、中原一溃千里,朝廷地方军队纷纷弃城或投降。这种情况下,张巡、许远的部队在睢阳的表现实数难得,他们因被安禄山的军队包围却始终不投降而得到广泛赞美。名臣张巡死守睢阳,粮食都吃光了,就吃战马,战马杀光了,就吃老鼠、麻雀、树皮,可是这些也都吃光了怎么办?那就只好开始杀人吃人了……
《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七忠义下》记载,(张)巡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诸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一心无二,经年乏食,忠义不衰。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坐视危迫。”将士皆泣下,不忍食,巡强令食之。
“我狠不能自己割自己的肉给你们吃,怎么能可惜一个区区的女人?”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即使是小猫小狗相处久了也是要有感情的,况且是和自己有如此亲密关系的女人。
李曜觉得自己很难想象张巡是怎么轻易在兵士们面前宰杀和他有过如此亲密关系的女人的。这个没有留下姓名张巡的妾,能做一个唐朝太守的女人,其姿色应该不会太差。她被自己托付终生的男人杀的那一刻,她该是如何想的呢?军人、男人的职责不就是为了保护女人们、老人们、孩子们吗?更何况是自己的女人?以他现代人的眼光,真的很难去理解与想象……
自从张巡开始从我做起,宰杀身边活口后,唐军开始宰杀活人。《旧唐书》记载:“(张)巡强令食之。乃括城中妇人;既尽,以男夫老小继之,所食人口二三万。”“本州强寇凌逼,重围半年,食尽兵穷,计无从出。初围城之日,城中数万口,今妇人老幼,相食殆尽。”《新唐书》记载:“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资治通鉴》记载:“(张)巡出爱妾,杀以食士,(许)远亦杀其奴(亦字表明奴不仅是指女奴,还有妾);然后括城中妇人食之;既尽,继以男子老弱。”睢阳城被围前有六万多人,到被叛军攻破的时候十个月,只剩下几百人了。除了战死饿死恐怕都是被活活宰杀的,而女人是最先遭殃的……
从这些历史记载得出唐军吃人顺序是先吃女人,女人吃光后再吃老男人然后是小男人。可以推断出最先被吃的,地位一定是最低的。
虽然李曜在未穿越前,对于有些莫名其妙的女权主义者很是厌恶,她们搞什么“站立小便”、搞什么“不穿内衣”,让李曜觉得这些人的思维已经病态了。小便是否站立、平时是否要穿内衣,只是女人和男人的差别,而不是女人和男人的差距,这种事都拿来当做男女不平等的表现,那责任只能找造物主去了。
但是,眼下他却是深深地为这个时代的女子感到悲哀。可惜,他也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无论怎么做,无论怎么为人家争取,都不会有效果。说不定还会被人看做异类来排斥,他甚至能够断定,这些排斥他的人里,还会有许多女人……这是悲剧中的悲剧。
李曜沉默地点了点头,李衎见话不投机,只当李曜还在生闷气,就再叮嘱了几声,吩咐李曜自己回院,自己也自顾自去了。
赵氏的房中的情形,比李衎和李曜父子对话还要冷场得多。
李暄和李晡兄弟相对而坐,赵氏早已穿好衣服,可怜兮兮地跪坐在李晡身边偏后处,根本不敢说话。
李晡喉咙像是被人卡住,粗声道:“大兄,此番计较,可是你教小弟的。”
“某的计较难道有错吗?”李暄不悦道:“此番出错,一则是没有料到五郎竟然有如此急智,二来……赵三娘子,不是某说你,五郎血气方刚之年,你居然花了那么长的时间还没……叫某说什么好呢?”
他是李晡的兄长,又不好直说“你这小妾怎么连勾引个小处男都搞不定”这样的话,顿时越说越觉得憋闷,干脆偏过头去,懒得说了。
可是,他憋闷,李晡比他更憋闷!赵氏如果真那么容易就把李曜勾引到床上去了,纵然这事是他要赵氏做的,可看在眼里岂能心情舒畅?赵氏“办事不利”,似乎倒可以从某种程度上表明她不是心甘情愿勾引李曜,还能另他心中畅快一点,然而这样一来,事情偏有没办成,还在李衎那里讨了个大骂,现在事情的处理也成了麻烦……确切的说,是对赵氏的处理成了大麻烦。
李晡闷声闷气道:“事已至此,再说其他也是无用,某只找大兄讨个妥善处理之法。”
“怎么就叫妥善?”李暄冷哼一声:“你若想耶耶不怒,最好就是一纸休书了事。”
赵氏浑身一颤,求饶道:“大伯,奴家可是听三郎吩咐才做这事的,奴家是冤枉的啊!”
李晡听他二人的话都不是味,一发怒道:“某若这般休了,岂非忒地叫那小儿笑话!今后如何还有脸面见人?此事万万不妥!”
赵氏听了,心中稍安,赶紧离李晡近一点,越发做出柔弱状,只盼能激发他一丝男人保护女人的天性来。
李暄则道:“你若是不怕耶耶发怒,倒也还有办法。就是让赵氏回门三月,勒令娘家管教女儿,闭门思过。”
李晡还待不允,赵氏却已经先说话了... -->>
李衎便随意摆摆手:“既然你这般在乎这小娘,便收了她过门便是。你以得了表字,虽然为父尚未为你物色准妻室之家,但先纳一两房妾室却也并非不可。她家耶耶便在铁坊做事,你写一封书文与他,派个小轿接这小娘进来,倒也方便。”
李曜愕然一怔:“她才十三岁啊……再说她也没说要嫁给儿……即便要嫁娶,又怎能这般草率?”
李衎也是愕然一怔:“十三岁怎的?够了啊。你还担心她不嫁?莫名其妙,某就不信她耶耶会不同意!你纳个小妾,还打算做完六礼,八抬大轿去请么?”
李曜这才想起,如今是唐朝啊!
唐太宗在贞观初年(627年)发布了《令有司劝庶人婚姻及时诏》,其中规定“其庶人男女之无家室者,并仰州县官人,以礼聘娶,皆任同类相求,不得抑取,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以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媒媾,命其好合”。这就是把结婚年龄明确在法律上,而且这个规定要比以前的年龄规定要小的多。后来,唐廷又以婚姻的是否及时、鳏寡数量的多少、户口的增减作为考核官吏的标准之一。所以,在这种早婚早育政策的影响下,唐代社会出现了男子未冠而婚,女子未笄而嫁的普遍现象。武则天年仅十四即入宫为妃,就是典型的一例。
至于李衎根本不在乎赵颖儿家中的意见,这个也很简单,双方是东家和雇工的差别,东家要娶你家女儿,哪里有人会不同意的?何况李曜怎么看也是一表人才,又不是残废、奇丑、傻子之类的极端情况。
尽管唐代婚姻较前代比较开放,青年男女择偶相对自由,但是在家长制的宗法社会,家长对家庭成员的婚姻完全包办的传统并未改变。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数千年婚姻手续的定制。唐代的婚姻大多数也不例外,仍须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才能好合,只是男子出门在外之时,才可“自娶妻”,但是这毕竟只是少数。
唐代法律明文规定“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嫁娶有媒”、“命媒氏之职,以会男女”,民间也有“无媒不得选”之说。如开皇初年,乐平公主之女娥英择婿时,隋文帝“敕贵公方集弘圣宫者,公主亲在帏中,并令自序,并试技艺,选不中者,辄引出之,至(李)敏而合意,竟为姻媾”。这便是典型的由父母做主的婚姻。
不过,在唐代比较开放的风气影响下,也出现有些青年男女,不受父母和媒人的束缚自己择偶。有的家长也尊重子女的心愿,容许自主婚事。唐玄宗宰相李林甫有六位千金“各有姿色,雨露之家,求之不允”,李林甫在客厅墙壁间开一横窗,装饰杂宝及纱缦,常日使六女戏于窗下,每有贵族子弟入谒,李林甫即使“女于窗中自选可意者事之”。(无风注:确有其事,但是被当时名门大家当作笑柄了。)而在唐人传奇中,男女自由择偶的故事就更多了。如红拂女夜奔李靖,张生和莺莺的爱情故事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在现实中有自由择偶的现象,而且在唐代“婚姻法”——《唐律疏议》中也透露出容许婚姻自择之意。《唐律·户婚》曰:“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婚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违者杖一百”。此规定的意思就是,子女未征得家长的同意,已经成立婚姻关系的,法律给予认可。只有未成婚而不尊长者,才算违律。这条规定从法律上为青年男女自由择偶开了小小的绿灯。
这还是说的正妻,如果是妾,那就更加随意得多了,何况现在是李衎这个做父亲的亲口准许,李曜只要一点头,这事情就算成了。
但李曜却摇了摇头:“十三岁太小了,身子都没长开,这么早成亲,对身体不好。还是过几年再说吧,儿不急此事。”
李衎失笑道:“纳个妾而已,偏你还这么多讲究。不过,既然你这么说了,那也随你,耶耶还是那句话,一个小妾,本是你的侍女,你什么时候要收,那就收了,今后也不必再来与耶耶说道了。”
他说得轻松,李曜却听得心中发寒,过去看书中文字说古代女子地位低下,他没有感觉,因为后世的女子,那地位……就不说了。再说他自己身为男子,觉得古代女子地位低下反正也跟他没有半分代入感,低就低呗,无所谓。此时他自己穿越到了这个时代,才知道这种低下,低得何等可怕!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然而男子入行是自己选择的,女子嫁人却大多没有选择!
除此之外,李衎对妾室的那种轻视,李曜也觉得心惊,甚至有些心凉,即便他是男子,可作为听“男女平等”听了那么多年的男子,忽然在自己身边发生这种事,仍然会觉得不忍。
此时在想想那些做妾的女子,当真是何等不幸!若是丈夫宠爱,或许还略微好过一些,若是丈夫并不如何宠爱,那日子……
他忽然想起张巡杀妾的那个“典故”来。唐朝在爆发安史之乱后,河北、中原一溃千里,朝廷地方军队纷纷弃城或投降。这种情况下,张巡、许远的部队在睢阳的表现实数难得,他们因被安禄山的军队包围却始终不投降而得到广泛赞美。名臣张巡死守睢阳,粮食都吃光了,就吃战马,战马杀光了,就吃老鼠、麻雀、树皮,可是这些也都吃光了怎么办?那就只好开始杀人吃人了……
《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七忠义下》记载,(张)巡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诸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一心无二,经年乏食,忠义不衰。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坐视危迫。”将士皆泣下,不忍食,巡强令食之。
“我狠不能自己割自己的肉给你们吃,怎么能可惜一个区区的女人?”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即使是小猫小狗相处久了也是要有感情的,况且是和自己有如此亲密关系的女人。
李曜觉得自己很难想象张巡是怎么轻易在兵士们面前宰杀和他有过如此亲密关系的女人的。这个没有留下姓名张巡的妾,能做一个唐朝太守的女人,其姿色应该不会太差。她被自己托付终生的男人杀的那一刻,她该是如何想的呢?军人、男人的职责不就是为了保护女人们、老人们、孩子们吗?更何况是自己的女人?以他现代人的眼光,真的很难去理解与想象……
自从张巡开始从我做起,宰杀身边活口后,唐军开始宰杀活人。《旧唐书》记载:“(张)巡强令食之。乃括城中妇人;既尽,以男夫老小继之,所食人口二三万。”“本州强寇凌逼,重围半年,食尽兵穷,计无从出。初围城之日,城中数万口,今妇人老幼,相食殆尽。”《新唐书》记载:“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资治通鉴》记载:“(张)巡出爱妾,杀以食士,(许)远亦杀其奴(亦字表明奴不仅是指女奴,还有妾);然后括城中妇人食之;既尽,继以男子老弱。”睢阳城被围前有六万多人,到被叛军攻破的时候十个月,只剩下几百人了。除了战死饿死恐怕都是被活活宰杀的,而女人是最先遭殃的……
从这些历史记载得出唐军吃人顺序是先吃女人,女人吃光后再吃老男人然后是小男人。可以推断出最先被吃的,地位一定是最低的。
虽然李曜在未穿越前,对于有些莫名其妙的女权主义者很是厌恶,她们搞什么“站立小便”、搞什么“不穿内衣”,让李曜觉得这些人的思维已经病态了。小便是否站立、平时是否要穿内衣,只是女人和男人的差别,而不是女人和男人的差距,这种事都拿来当做男女不平等的表现,那责任只能找造物主去了。
但是,眼下他却是深深地为这个时代的女子感到悲哀。可惜,他也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无论怎么做,无论怎么为人家争取,都不会有效果。说不定还会被人看做异类来排斥,他甚至能够断定,这些排斥他的人里,还会有许多女人……这是悲剧中的悲剧。
李曜沉默地点了点头,李衎见话不投机,只当李曜还在生闷气,就再叮嘱了几声,吩咐李曜自己回院,自己也自顾自去了。
赵氏的房中的情形,比李衎和李曜父子对话还要冷场得多。
李暄和李晡兄弟相对而坐,赵氏早已穿好衣服,可怜兮兮地跪坐在李晡身边偏后处,根本不敢说话。
李晡喉咙像是被人卡住,粗声道:“大兄,此番计较,可是你教小弟的。”
“某的计较难道有错吗?”李暄不悦道:“此番出错,一则是没有料到五郎竟然有如此急智,二来……赵三娘子,不是某说你,五郎血气方刚之年,你居然花了那么长的时间还没……叫某说什么好呢?”
他是李晡的兄长,又不好直说“你这小妾怎么连勾引个小处男都搞不定”这样的话,顿时越说越觉得憋闷,干脆偏过头去,懒得说了。
可是,他憋闷,李晡比他更憋闷!赵氏如果真那么容易就把李曜勾引到床上去了,纵然这事是他要赵氏做的,可看在眼里岂能心情舒畅?赵氏“办事不利”,似乎倒可以从某种程度上表明她不是心甘情愿勾引李曜,还能另他心中畅快一点,然而这样一来,事情偏有没办成,还在李衎那里讨了个大骂,现在事情的处理也成了麻烦……确切的说,是对赵氏的处理成了大麻烦。
李晡闷声闷气道:“事已至此,再说其他也是无用,某只找大兄讨个妥善处理之法。”
“怎么就叫妥善?”李暄冷哼一声:“你若想耶耶不怒,最好就是一纸休书了事。”
赵氏浑身一颤,求饶道:“大伯,奴家可是听三郎吩咐才做这事的,奴家是冤枉的啊!”
李晡听他二人的话都不是味,一发怒道:“某若这般休了,岂非忒地叫那小儿笑话!今后如何还有脸面见人?此事万万不妥!”
赵氏听了,心中稍安,赶紧离李晡近一点,越发做出柔弱状,只盼能激发他一丝男人保护女人的天性来。
李暄则道:“你若是不怕耶耶发怒,倒也还有办法。就是让赵氏回门三月,勒令娘家管教女儿,闭门思过。”
李晡还待不允,赵氏却已经先说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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