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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同安公主这样一个眼睛里只看得到爱情两字的单纯少女来说,你跟她讲什么朝堂风云,夺嫡惊险,只怕统统都是浮云,只有拿真情来说事才能打动她。
于是她换了一个说法,“同安啊,若是有一位王孙王子,比你容遇表哥生得还要英俊不凡,为人又温柔体贴,还对你情根深种、一心一意,哭着喊着要娶你,你可愿舍了你的容家表哥嫁给那人为妻?”
同安公主想也不想便答道:“自然不愿,旁人再好,他也不是表哥。”
“对啊,在你眼里,你三哥再好,可他也不是我心里的那个人啊!”
“那谁才是你的心上人呢?阿筝,告诉我好不好?”
洛筝哪能说个名姓出来,只好信口瞎编道:“我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只是我曾经梦到他出现在我的梦境里,手拿一支草原上罕见的七叶兰,唱着情歌朝我走来,虽然我看不清他的脸,可是我面对他时的那种怦然心动,在面对你三哥的时候是一点都没有过的。就算我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不是齐王殿下,所以,你以后别再替他说话了,好不好?”
“不过是一个梦,你就喜欢上了那个梦里的男子?”虽然听起来很浪漫,但同安公主还是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这,所以才有一个词说的好,叫梦中情人嘛!啊,你看,状元郎过来了……”
洛筝拉着同安公主到窗前去看状元郎,虽然新科状元乃是金殿之上御笔亲批名列榜首,但要论容貌却是远不及跟在他后面的榜眼和探花,而这位探花郎倒也算是洛筝的一个熟人。
“想不到那个路痴文采不错嘛,居然考中了探花郎,看来要给他送一份贺礼了。”洛筝轻声笑道。
同安公主虽说也和卢生同桌吃过饭,但早忘了他这个人,不由问道:“阿筝,你在说谁?”
“啊,没什么,对了,再过几日便是杏花宴吧,到时候你想不想也去尝尝那杏花酒,顺便多看几位新科进士、青年才俊啊?今天只看到三个,也太少了些。”
“杏花宴从来都是父皇宴请那些新科进士的,哪里会有我们这些闺阁女儿的席位。”
“事在人为,说不定今年就有了呢?”洛筝冲她眨眨眼,笑得简直像个小狐狸。
同安公主只当她是在开玩笑,并没放在心上,哪知第二天午后,她就听到了一个消息,说是木兰郡主上书御前,请求陛下准许今年的杏花宴除了新科进士们之外,再特准帝都的名门才女们也可旁列一席。
其上书中言道:“臣女每与帝京中才女相交,诸姊皆慕余沙场杀敌,不让须眉之风采,深憾已身虽才华满腹,惜无用武之地。而余亦深慕诸姊之文章华采,故忽发奇想,余以女身而领兵杀敌,不让男子,全赖圣上洪恩,宽仁知任,不以女子之身而弃余之不用,方始显也。故求圣主再降洪恩,使帝京诸姊可共赴琼宴,与金榜才子相较高下,一展其才华所学,以彰其才名,不致令明珠藏于闺阁,不显于世也。臣女再三叩首以请陛下。”
这消息一传出来,整个帝京的才女们都激动了。且不论这些才女们对木兰郡主那有些复杂的小心思,单就木兰郡主的这则上书提议,她们倒都觉得是极好的,辛苦习得的才艺,自然是想要在人前展露一番,方不负自己下过的那一番苦功。
那些参加杏花宴的新科进士们就更是兴奋了,能和出门名门的大家闺秀们诗文唱和,同场相较,若是有幸自己的才学得佳人慧眼赏识,得娶一门好亲事,那可真是金榜题名、洞房花烛,大登科之后小登科,天公作美啊!
便是其他那些不相干的人,眼见有这么一场热闹看,也都是大感兴味,盼着到时候好生出些个风流佳话出来。
因此,整个帝京中人都极为关注皇帝陛下对木兰郡主这则上书的批示。
永定帝和臣子们商议的时候,虽有人反对,但也有人支持。反对的最凶的除了那几个礼部的老腐儒之外,应和者倒也寥寥,不少官员想到自家待字闺中的女儿,觉得这倒是个不错的机会,正好方便榜下捉婿,挑个好女婿,便是没有中意的,只要女儿的才名传了出去,还怕找不到个好婆家。
眼见支持者占了多数,齐王与燕王两位殿下忽然同声出言反对,倒让群臣们吓了好大一跳,真是难得见这两位殿下也有步调一致的时候啊!
于是,皇帝陛下丢下一句容后再议,眼见离杏花宴已经没有几天了,却还没个准话儿,于是整个帝都人民都在猜测心焦中艰难的熬着日子。
直到杏花宴的前一天,皇帝陛下才最终拍板,不顾两位皇子的一力反对,还是准了木兰郡主所请。那些老腐儒们不死心的还要据理力争,皇帝陛下轻飘飘一句,“到时候让众位闺秀戴上帏帽面纱,不就得了,本朝风气开明,便是民间,也没有这么多规矩的。”
于是,到了杏花宴这一天,在曲江杏苑中分列两席,一席按金榜名次坐着一众新科进士,另一席则坐着在帝都中小有才名的数位名门闺秀,帏帽当头,轻纱遮面。
上首自然坐着皇帝陛下,四位皇子坐于他的左下首,右下首的两席则坐着如今帝都最为尊贵的两位贵女。同安公主头戴帏帽,她身边的木兰郡主洛筝则不耐烦眼睛前面挡着个东西,直接拿了块白色的面纱系在耳后,露出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睛来,顾盼生辉,灵动非常。
同安公主见她几个哥哥都齐刷刷的盯着洛筝看,便是从下首新科进士席上偷偷瞄过来的眼光也不少,忍不住凑过去小声道:“阿筝,好多人都在看你哎!你要不然还是换帏帽戴吧?”
洛筝拍拍她的手,“放心啦,我才不怕被人看呢,我费了好大一番心思才能到这杏花宴来,可是准备擦亮了眼睛找良人的,戴着个帏帽把眼睛挡住了,那怎么行?”
同安公主立刻被呛到了,“咳咳,阿筝,你,你说什么?”
洛筝眨眨眼,“你以为圣上为什么最后还是答应了我的请求,是当真想给这些帝都才女们一个展示的机会?才不是呢,让她们露脸只是捎带罢了,最主要的是我在那则上书上最后所请的,求陛下许我在此次杏花宴上挑一个良人做郡马。还是陛下疼我,到底答应了我。”
“可是,你不是已经有了梦中情人了吗,怎么又要在这些人里找?”同安公主想起洛筝跟她讲过的那个浪漫迷离的梦,立刻质疑道。
“呃……”洛筝没想到同安公主记性这么好,只好再编一个瞎话来圆谎,“那个,其实呢,是因为为了知道我的梦中情人到底是谁,我特意去了月老庙求神问卜,结果月老庙的神算说我的那位梦中情人就在今年的新科进士里头,所以,我才会想出这么一个主意来,求着陛下许我们来参加杏花宴的。”
同安公主没想到洛筝拐了这么一个大弯居然是为了找她的梦中情人,不禁喃喃道:“我,我还以为你只是为了让许小姐她们大展才名,替我们女子扬名才……”
洛筝叹口气,“虽然我的主要目的是找个好夫君,但也确实是想给她们一个机会让她们显摆显摆,出出风头,省得每次跟她们见面相谈时,老听她们讲些酸话。”
洛筝自从回京后,自然少不了要和帝京中的名门贵女们有一些来往。她贵为圣上亲封的木兰郡主,一跃成为这帝京中除了同安公主之外排名第二的贵女,而且以几位皇子以首的王孙公子都对她大加倾慕,在帝京中风头一时无两,风光之下,自然引得不少名门贵女心中有些不是滋味。
因此每当她被邀去参加什么诗会啊,花会啊,茶话会啊之类的帝都贵女联谊会时,可没少听到些不阴不阳,潜台词含意极其丰富的酸话。另有不少才女们和颜悦色,一脸殷切的想要向她讨教一下什么做诗啦、填词啦、弹琴啦、绣花啦种种才艺,见她说不会后脸上就露出那种意味深长的笑来。
洛筝虽然并不因此就觉得自己矮了她们一头,比不上她们,但是实在不耐烦看她们那副得意样儿。既然她们这些才女这么喜欢找人比拼才艺,得瑟显摆,她索性给她们一个机会让她们好生显摆显摆,有本事、有才华去跟那些金榜题名的男人比呀,老是在她一个啥都不会的人面前秀优越感也不觉得胜之不武,哼!
☆、第14章生辰礼物
待到永定帝宣布开宴,酒过三巡之后,便开始了才子和才女们的才艺大比拼。
说是比拼才艺,其实为了双方的面子,哪里会认认真真的分出个谁胜谁负、第一第二来,不过是这位进士做一首诗,那位才女填一阙词,某位才子泼墨一幅山水,某位佳人弹奏一曲琴音,大家你来我往一番,各自展示一下自己的才华罢了。
洛筝心情极佳的坐在一边欣赏着众人的各项才艺展示,虽然她自己是一样也不会,但不会做菜不妨碍她会品菜嘛!无论是观赏诗画,还是聆听仙乐,她都是兴味盎然,欣赏的极为认真。
此时,在场中献艺的乃是礼部尚书姜大人的千金,为了便于抚琴,也将帏帽脱去,只用白纱覆面,素手翻飞,弹的是一首春秋时传下来的名曲《流水》。
洛筝知道这位帝都第一美人并不是个花瓶,除了长得漂亮,这琴弹得也不赖,虽然前世她出于某种别扭的心理,就是不去听她弹琴,但现在琴音入耳,确实还是蛮好听的。洛筝微闭着眼睛,一边听着,一边习惯性的在心里又加上一句:“可惜还是没有永之弹的好。”
洛筝几乎是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居然又在心里想到了那个死渣男。习惯真是有着可怕的力量,即使有着那样深的血海深仇,可这一听到琴音就会不自禁的想到他的毛病居然还是一不留神就又冒了出来。
齐王秦恒,雅好音律,最善操琴。前世他哪怕不陪着他新婚的妻子,也要每日弹上一、二个时辰的瑶琴。而且还极其过分的不许洛筝坐在一旁聆听,说什么他的琴是弹给自己一个人听的,不是给她听的,气得洛筝再怎么发脾气,最后却还是忍不住偷偷爬到屋顶上去偷听他弹琴。
而且以后无论再听谁弹琴,即使是听完举世公认天下首屈一指的琴师汪人甫的琴曲,说完称赞的客套话后,她都会在心里再补上一句,“可惜还是没有永之弹的好。”
洛筝那个时候最喜欢用秦恒的字“永之”来叫他,秦恒为此还跟她发了脾气,说她不守为妻之道,不够尊敬夫君,硬让她喊他“殿下”。
可是她却觉得,殿下两个字冷冰冰的,听着像上司和下属,哪有一点儿夫妻间的亲密无间,所以,只要是和秦恒独处的时候,不管... -->>
不过对于同安公主这样一个眼睛里只看得到爱情两字的单纯少女来说,你跟她讲什么朝堂风云,夺嫡惊险,只怕统统都是浮云,只有拿真情来说事才能打动她。
于是她换了一个说法,“同安啊,若是有一位王孙王子,比你容遇表哥生得还要英俊不凡,为人又温柔体贴,还对你情根深种、一心一意,哭着喊着要娶你,你可愿舍了你的容家表哥嫁给那人为妻?”
同安公主想也不想便答道:“自然不愿,旁人再好,他也不是表哥。”
“对啊,在你眼里,你三哥再好,可他也不是我心里的那个人啊!”
“那谁才是你的心上人呢?阿筝,告诉我好不好?”
洛筝哪能说个名姓出来,只好信口瞎编道:“我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只是我曾经梦到他出现在我的梦境里,手拿一支草原上罕见的七叶兰,唱着情歌朝我走来,虽然我看不清他的脸,可是我面对他时的那种怦然心动,在面对你三哥的时候是一点都没有过的。就算我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不是齐王殿下,所以,你以后别再替他说话了,好不好?”
“不过是一个梦,你就喜欢上了那个梦里的男子?”虽然听起来很浪漫,但同安公主还是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这,所以才有一个词说的好,叫梦中情人嘛!啊,你看,状元郎过来了……”
洛筝拉着同安公主到窗前去看状元郎,虽然新科状元乃是金殿之上御笔亲批名列榜首,但要论容貌却是远不及跟在他后面的榜眼和探花,而这位探花郎倒也算是洛筝的一个熟人。
“想不到那个路痴文采不错嘛,居然考中了探花郎,看来要给他送一份贺礼了。”洛筝轻声笑道。
同安公主虽说也和卢生同桌吃过饭,但早忘了他这个人,不由问道:“阿筝,你在说谁?”
“啊,没什么,对了,再过几日便是杏花宴吧,到时候你想不想也去尝尝那杏花酒,顺便多看几位新科进士、青年才俊啊?今天只看到三个,也太少了些。”
“杏花宴从来都是父皇宴请那些新科进士的,哪里会有我们这些闺阁女儿的席位。”
“事在人为,说不定今年就有了呢?”洛筝冲她眨眨眼,笑得简直像个小狐狸。
同安公主只当她是在开玩笑,并没放在心上,哪知第二天午后,她就听到了一个消息,说是木兰郡主上书御前,请求陛下准许今年的杏花宴除了新科进士们之外,再特准帝都的名门才女们也可旁列一席。
其上书中言道:“臣女每与帝京中才女相交,诸姊皆慕余沙场杀敌,不让须眉之风采,深憾已身虽才华满腹,惜无用武之地。而余亦深慕诸姊之文章华采,故忽发奇想,余以女身而领兵杀敌,不让男子,全赖圣上洪恩,宽仁知任,不以女子之身而弃余之不用,方始显也。故求圣主再降洪恩,使帝京诸姊可共赴琼宴,与金榜才子相较高下,一展其才华所学,以彰其才名,不致令明珠藏于闺阁,不显于世也。臣女再三叩首以请陛下。”
这消息一传出来,整个帝京的才女们都激动了。且不论这些才女们对木兰郡主那有些复杂的小心思,单就木兰郡主的这则上书提议,她们倒都觉得是极好的,辛苦习得的才艺,自然是想要在人前展露一番,方不负自己下过的那一番苦功。
那些参加杏花宴的新科进士们就更是兴奋了,能和出门名门的大家闺秀们诗文唱和,同场相较,若是有幸自己的才学得佳人慧眼赏识,得娶一门好亲事,那可真是金榜题名、洞房花烛,大登科之后小登科,天公作美啊!
便是其他那些不相干的人,眼见有这么一场热闹看,也都是大感兴味,盼着到时候好生出些个风流佳话出来。
因此,整个帝京中人都极为关注皇帝陛下对木兰郡主这则上书的批示。
永定帝和臣子们商议的时候,虽有人反对,但也有人支持。反对的最凶的除了那几个礼部的老腐儒之外,应和者倒也寥寥,不少官员想到自家待字闺中的女儿,觉得这倒是个不错的机会,正好方便榜下捉婿,挑个好女婿,便是没有中意的,只要女儿的才名传了出去,还怕找不到个好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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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杏花宴的前一天,皇帝陛下才最终拍板,不顾两位皇子的一力反对,还是准了木兰郡主所请。那些老腐儒们不死心的还要据理力争,皇帝陛下轻飘飘一句,“到时候让众位闺秀戴上帏帽面纱,不就得了,本朝风气开明,便是民间,也没有这么多规矩的。”
于是,到了杏花宴这一天,在曲江杏苑中分列两席,一席按金榜名次坐着一众新科进士,另一席则坐着在帝都中小有才名的数位名门闺秀,帏帽当头,轻纱遮面。
上首自然坐着皇帝陛下,四位皇子坐于他的左下首,右下首的两席则坐着如今帝都最为尊贵的两位贵女。同安公主头戴帏帽,她身边的木兰郡主洛筝则不耐烦眼睛前面挡着个东西,直接拿了块白色的面纱系在耳后,露出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睛来,顾盼生辉,灵动非常。
同安公主见她几个哥哥都齐刷刷的盯着洛筝看,便是从下首新科进士席上偷偷瞄过来的眼光也不少,忍不住凑过去小声道:“阿筝,好多人都在看你哎!你要不然还是换帏帽戴吧?”
洛筝拍拍她的手,“放心啦,我才不怕被人看呢,我费了好大一番心思才能到这杏花宴来,可是准备擦亮了眼睛找良人的,戴着个帏帽把眼睛挡住了,那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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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筝眨眨眼,“你以为圣上为什么最后还是答应了我的请求,是当真想给这些帝都才女们一个展示的机会?才不是呢,让她们露脸只是捎带罢了,最主要的是我在那则上书上最后所请的,求陛下许我在此次杏花宴上挑一个良人做郡马。还是陛下疼我,到底答应了我。”
“可是,你不是已经有了梦中情人了吗,怎么又要在这些人里找?”同安公主想起洛筝跟她讲过的那个浪漫迷离的梦,立刻质疑道。
“呃……”洛筝没想到同安公主记性这么好,只好再编一个瞎话来圆谎,“那个,其实呢,是因为为了知道我的梦中情人到底是谁,我特意去了月老庙求神问卜,结果月老庙的神算说我的那位梦中情人就在今年的新科进士里头,所以,我才会想出这么一个主意来,求着陛下许我们来参加杏花宴的。”
同安公主没想到洛筝拐了这么一个大弯居然是为了找她的梦中情人,不禁喃喃道:“我,我还以为你只是为了让许小姐她们大展才名,替我们女子扬名才……”
洛筝叹口气,“虽然我的主要目的是找个好夫君,但也确实是想给她们一个机会让她们显摆显摆,出出风头,省得每次跟她们见面相谈时,老听她们讲些酸话。”
洛筝自从回京后,自然少不了要和帝京中的名门贵女们有一些来往。她贵为圣上亲封的木兰郡主,一跃成为这帝京中除了同安公主之外排名第二的贵女,而且以几位皇子以首的王孙公子都对她大加倾慕,在帝京中风头一时无两,风光之下,自然引得不少名门贵女心中有些不是滋味。
因此每当她被邀去参加什么诗会啊,花会啊,茶话会啊之类的帝都贵女联谊会时,可没少听到些不阴不阳,潜台词含意极其丰富的酸话。另有不少才女们和颜悦色,一脸殷切的想要向她讨教一下什么做诗啦、填词啦、弹琴啦、绣花啦种种才艺,见她说不会后脸上就露出那种意味深长的笑来。
洛筝虽然并不因此就觉得自己矮了她们一头,比不上她们,但是实在不耐烦看她们那副得意样儿。既然她们这些才女这么喜欢找人比拼才艺,得瑟显摆,她索性给她们一个机会让她们好生显摆显摆,有本事、有才华去跟那些金榜题名的男人比呀,老是在她一个啥都不会的人面前秀优越感也不觉得胜之不武,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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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比拼才艺,其实为了双方的面子,哪里会认认真真的分出个谁胜谁负、第一第二来,不过是这位进士做一首诗,那位才女填一阙词,某位才子泼墨一幅山水,某位佳人弹奏一曲琴音,大家你来我往一番,各自展示一下自己的才华罢了。
洛筝心情极佳的坐在一边欣赏着众人的各项才艺展示,虽然她自己是一样也不会,但不会做菜不妨碍她会品菜嘛!无论是观赏诗画,还是聆听仙乐,她都是兴味盎然,欣赏的极为认真。
此时,在场中献艺的乃是礼部尚书姜大人的千金,为了便于抚琴,也将帏帽脱去,只用白纱覆面,素手翻飞,弹的是一首春秋时传下来的名曲《流水》。
洛筝知道这位帝都第一美人并不是个花瓶,除了长得漂亮,这琴弹得也不赖,虽然前世她出于某种别扭的心理,就是不去听她弹琴,但现在琴音入耳,确实还是蛮好听的。洛筝微闭着眼睛,一边听着,一边习惯性的在心里又加上一句:“可惜还是没有永之弹的好。”
洛筝几乎是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居然又在心里想到了那个死渣男。习惯真是有着可怕的力量,即使有着那样深的血海深仇,可这一听到琴音就会不自禁的想到他的毛病居然还是一不留神就又冒了出来。
齐王秦恒,雅好音律,最善操琴。前世他哪怕不陪着他新婚的妻子,也要每日弹上一、二个时辰的瑶琴。而且还极其过分的不许洛筝坐在一旁聆听,说什么他的琴是弹给自己一个人听的,不是给她听的,气得洛筝再怎么发脾气,最后却还是忍不住偷偷爬到屋顶上去偷听他弹琴。
而且以后无论再听谁弹琴,即使是听完举世公认天下首屈一指的琴师汪人甫的琴曲,说完称赞的客套话后,她都会在心里再补上一句,“可惜还是没有永之弹的好。”
洛筝那个时候最喜欢用秦恒的字“永之”来叫他,秦恒为此还跟她发了脾气,说她不守为妻之道,不够尊敬夫君,硬让她喊他“殿下”。
可是她却觉得,殿下两个字冷冰冰的,听着像上司和下属,哪有一点儿夫妻间的亲密无间,所以,只要是和秦恒独处的时候,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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