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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劝他的。
宋铭承默默地听着,见他二嫂确实是赶忙为他着想的,最后恭敬地向她作了个揖,便听从她的安排,每十日只三两日到地里帮下忙。宋二郎见三弟听进去了,心里也很高兴。为了能让他少干活,二郎干起活来更加卖力了。
早出晚归的,如今他的肤色比之罗云初刚见他那会要黝黑许多,肩膀处有些还磨破了皮,罗云初看着很心疼。晚上的时候,会用些西瓜皮或茶水给他敷一敷,西瓜是自家或邻居家吃下的,罗云初把它们清洗收拾回来,把它们切成薄片来使用。当没有西瓜皮的时候,她就从家里剩下的一小撮茶叶拿些出来,泡成茶水给他蘸蘸,能安抚他的皮肤,减轻灼痛感。
“爹爹,痛痛,饭团帮你呼呼就不痛了。”饭团看着自家亲爹肩膀上的晒伤,满眼心疼。
“呵呵,饭团乖,爹爹很辛苦才能把饭团养大,饭团要听话,长大后也要孝顺爹爹哦。”摸摸他的小脸,罗云初叮咛。
饭团点了点小脑袋,乖巧地说:“饭团知道了。”
宋二郎见儿子这般听话,笑了笑。
“二郎,别那么拼命知道不?以后巳时就回来吧,午时太阳毒着呢。还有,下午也不许那么早出门了。”看着脱皮处,罗云初轻声地说道。
“媳妇,哪里就那么娇贵了?不就是破了丁点儿皮嘛,不碍事不碍事,过两天就好了。”宋二郎乐呵呵地说道,媳妇儿的关心让他很受用,觉得为了这个家辛苦点儿也算不得什么。
“那媳妇的话你听是不听?”罗云初嘟着嘴,明媚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直把他眼睛都看直了,呐呐不语。宋二郎一直都知道自己媳妇长得标致,脸蛋滑滑的,像刚剥开的鸡蛋一样,衣裳下的皮肤嫩滑如脂,摸起来比他摸过的最上乘的纺织丝绸还要好摸。想着她在他身下情动的模样,宋二郎就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努力干活,不让媳妇受累。
罗云初被他那露骨的眼神瞧得不自在,横了他一眼,希望他有所收敛,“饭团还在呢。”
饭团听到娘叫他的名字,他不明所以地看看这个,望望那个,试探地叫了声,“娘?”
“呵呵,没事,走,饭团,睡觉去。”罗云初将他抱了起来,走向他的小床。
宋二郎火热的视线一直追着她转,罗云初挺直了背,当不知道。
不用说这一夜注定了是个热情如火的夜晚。罗云初掐指算了算,今晚尚在安全期,她就任由宋二郎在她身上施为了,这可把宋二郎高兴坏了,当晚梅开三度四度五度......
当地里的庄稼都除过草施过肥后。没事儿干的时候,宋二郎就到镇上找活干,运气好的时候有时候一天也能挣个五十钱到八十钱。罗云初后来才知道,二郎以前猎到的一些动物皮子都是寄卖在一个叫常大胜的大叔的店里,因为常大胜也是从他们村子里搬出去的,和二郎他们家关系不错。经常会给二郎介绍一些短活干,例如给人家装卸货物什么的。宋二郎力气大,干活的时候又不耍奸弄滑,那些主雇都乐于用他。
家里的开支不少,柴米油盐酱醋除了柴哪样都要钱,二郎赚了些生财,支付这些也净够了,但也没剩下什么钱。不过亏什么也不能亏了孩子,所以罗云初让二郎每十天都买一次肉。比起之前大锅饭时每月一两次肉,频率高了那么一点。
二郎每次割回的肉都是肥肉居多,罗云初以为是肥肉比较便宜,二郎舍不得买好的,才买便宜的肌肉的。后来她才知道,这肥肉比瘦肉贵多了,肥肉是十八文左右一斤,而瘦肉只需十四文左右就能买到。
么劝他的。
宋铭承默默地听着,见他二嫂确实是赶忙为他着想的,最后恭敬地向她作了个揖,便听从她的安排,每十日只三两日到地里帮下忙。宋二郎见三弟听进去了,心里也很高兴。为了能让他少干活,二郎干起活来更加卖力了。
早出晚归的,如今他的肤色比之罗云初刚见他那会要黝黑许多,肩膀处有些还磨破了皮,罗云初看着很心疼。晚上的时候,会用些西瓜皮或茶水给他敷一敷,西瓜是自家或邻居家吃下的,罗云初把它们清洗收拾回来,把它们切成薄片来使用。当没有西瓜皮的时候,她就从家里剩下的一小撮茶叶拿些出来,泡成茶水给他蘸蘸,能安抚他的皮肤,减轻灼痛感。
“爹爹,痛痛,饭团帮你呼呼就不痛了。”饭团看着自家亲爹肩膀上的晒伤,满眼心疼。
“呵呵,饭团乖,爹爹很辛苦才能把饭团养大,饭团要听话,长大后也要孝顺爹爹哦。”摸摸他的小脸,罗云初叮咛。
饭团点了点小脑袋,乖巧地说:“饭团知道了。”
宋二郎见儿子这般听话,笑了笑。
“二郎,别那么拼命知道不?以后巳时就回来吧,午时太阳毒着呢。还有,下午也不许那么早出门了。”看着脱皮处,罗云初轻声地说道。
“媳妇,哪里就那么娇贵了?不就是破了丁点儿皮嘛,不碍事不碍事,过两天就好了。”宋二郎乐呵呵地说道,媳妇儿的关心让他很受用,觉得为了这个家辛苦点儿也算不得什么。
“那媳妇的话你听是不听?”罗云初嘟着嘴,明媚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直把他眼睛都看直了,呐呐不语。宋二郎一直都知道自己媳妇长得标致,脸蛋滑滑的,像刚剥开的鸡蛋一样,衣裳下的皮肤嫩滑如脂,摸起来比他摸过的最上乘的纺织丝绸还要好摸。想着她在他身下情动的模样,宋二郎就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努力干活,不让媳妇受累。
罗云初被他那露骨的眼神瞧得不自在,横了他一眼,希望他有所收敛,“饭团还在呢。”
饭团听到娘叫他的名字,他不明所以地看看这个,望望那个,试探地叫了声,“娘?”
“呵呵,没事,走,饭团,睡觉去。”罗云初将他抱了起来,走向他的小床。
宋二郎火热的视线一直追着她转,罗云初挺直了背,当不知道。
不用说这一夜注定了是个热情如火的夜晚。罗云初掐指算了算,今晚尚在安全期,她就任由宋二郎在她身上施为了,这可把宋二郎高兴坏了,当晚梅开三度四度五度......
当地里的庄稼都除过草施过肥后。没事儿干的时候,宋二郎就到镇上找活干,运气好的时候有时候一天也能挣个五十钱到八十钱。罗云初后来才知道,二郎以前猎到的一些动物皮子都是寄卖在一个叫常大胜的大叔的店里,因为常大胜也是从他们村子里搬出去的,和二郎他们家关系不错。经常会给二郎介绍一些短活干,例如给人家装卸货物什么的。宋二郎力气大,干活的时候又不耍奸弄滑,那些主雇都乐于用他。
家里的开支不少,柴米油盐酱醋除了柴哪样都要钱,二郎赚了些生财,支付这些也净够了,但也没剩下什么钱。不过亏什么也不能亏了孩子,所以罗云初让二郎每十天都买一次肉。比起之前大锅饭时每月一两次肉,频率高了那么一点。
二郎每次割回的肉都是肥肉居多,罗云初以为是肥肉比较便宜,二郎舍不得买好的,才买便宜的肌肉的。后来她才知道,这肥肉比瘦肉贵多了,肥肉是十八文左右一斤,而瘦肉只需十四文左右就能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