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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的感情更深一些。也许是因为她是他过去岁月里的见证。
寒梅轩的院门半开着,大风呼呼地往里面刮,门口一个宫女都没。羲和帝心中诧异,叫太监在外面等着,自己迈步进了院子。大雪纷飞之中,院子里设了香案蜡烛,何幽楠一身白衣,跪在案桌前的蒲团上,雪片纷纷扬扬地在她身上落了一层,她轻声祈祷道:“妾身何氏,嫁与皇家,才德不济,冷落至此。妾身别无他求,惟愿夫君身体康健,子嗣繁衍。”说完又拜了三拜。
羲和帝听了,心中颇有些感慨:我平时对她也太冷落了,她虽然爱耍些聪明,终究也是为博我的欢心。想到这里,他迈步走上去,托着她的胳膊扶起来,温和道:“下这么大雪,不在屋子里坐着,拜什么劳什子神像。”
何幽楠见了他,心中又喜又涩,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淌,鼻尖也被冻得通红。羲和帝把大氅脱了披在她身上,拥着一起进了屋子,两个人在火炉边喝了奶酪茶,算是重归于好了。何幽楠恢复了贵妃的封号,重新管理后宫。
这件事情传出去,娴妃怀着孕,倒是没有说什么,娇妃和静妃只是冷笑:“还以为她有多烈的性子呢,有本事一辈子别见面呀,才过了几个月就巴巴地凑上去,叫我们也瞧不上眼。”背地里虽然这样说,当面却备了贺仪,高高兴兴地给端贵妃道贺。
端贵妃经此一事,倒是柔和亲切了许多,跟众妃嫔们说笑了一会儿,当晚又把皇宫的戏班子请出来,众人坐在一起吃酒点戏。恰好羲和帝处理完政事,听见了御花园的丝竹之声,就顺便走过来凑热闹。
戏台上咿咿呀呀的,唱的是《南石榴花,佳期重会》:佳期重会,约定在今宵,人静悄,月儿高,传情休把外门敲,轻轻地摆动花梢,见纱窗影摇,那时间方信才郎到……”才刚唱了几句,羲和帝问道:“这是谁点的?”
妃嫔们没说话,娴妃回禀道:“是娇妃妹妹点的。”
娇妃目视着前方,粉红色的嘴唇微微嘟着。羲和帝抬手在她头上轻轻拍了一下,又对身边的太监说:“换一个。”果然戏台上又换成了别的,这件事算是过去了。
当天晚上无人的时候,娴妃吃着瓜子,问到了白天的事情:“为什么陛下听到那曲子,就要换掉呢?”
静妃抿嘴,见旁边无人,才低声说:“假期重会是说私下里约会,讽刺何氏大雪天里烧香,专门候着陛下似的。”
娴妃听了也握着嘴巴笑:“怪不得,宴会没散呢,端贵妃就推说身体不适,提前走了。我不懂戏曲,娇妃聪明轻狂,也唯有她敢点出来。”呆了半晌,才轻声说:“咱们这位陛下,可是半点都不糊涂啊。”
☆、他要去很远的地方
灵犀决定,让犬戎族过上文明人的生活。
她举着一件灰不溜秋的麻布长裙,呼哧呼哧地在沙滩上跑。那群黑皮肤大辫子的姑娘,鸽子似的一哄而散,善意地躲开她。
灵犀用不熟练的土著语言说道:“好女孩子要穿上衣服,要……唉唉不要跑啊。”好容易抓住一个十岁的小姑娘。灵犀攥住她的胳膊,强行给她套上衣服,严厉地说:“以后不准光着身子跑出来。不然我可要打你啦。”那女孩子龇牙一笑,在她的脸上摸了一下,扭头就跑了。
她亲手缝制了一百套连体长裙,因为本地炎热,这些裙子是在中原襦裙的基础上改良过,袖子齐肘,裙摆及膝,腰间系丝带,从审美学来讲,还是挺好看的。可惜犬戎族人不识货,她忙碌了一个月,一件裙子都没推销出去,简直要气哭了。
犬戎族的人也被她折磨得很无奈。不过她是贵客,又是王子的未婚妻,他们对她都很忍让客气。
最后灵犀决定找女人们的头领,涂山氏。
涂山氏坐在沙子堆成的土坑里,正把一碗羊奶往身上涂。旁边的女人给她梳辫子,不时往头发里洒一些鱼油脂。灵犀盘腿坐在她对面,很努力地说服她:穿衣服可以减少蚊虫叮咬,继而减少疾病的传播,男女都穿上衣服,也可以减少族内性侵害事件的发生。衣服可以减少日晒对肌肤的伤害,族内女人可以更长久地保持青春。
她口干舌燥地讲了一堆,涂山氏嘴里哼哼唧唧,绵羊似的唱着小曲。
灵犀看着高瑟:“你翻译给她听了吗?”
高瑟坐在两人中间,认认真真地说:“我都翻译了呀。”他又看向涂山氏,说道:“妈,公主跟你说话呢。”涂山氏抬了抬黧黑的眼皮,唧唧咕咕地说:“你这个新媳妇,太闹腾了。”
高瑟脸颊一红,虽然知道灵犀听不懂,他还是放低了声音,辩解道:“她也是为族人着想嘛。”
涂山氏起身,光着脚走到灵犀面前,认真地打量着她。跟本地人相比,灵犀的个子更高,皮肤雪白,眼睛大,鼻梁高,说话娇声俏语,走路袅袅婷婷,有点弱不禁风的样子。涂山氏对她不太满意。
“她看起来不太能生育,不会补渔网,也不会做饭。”涂山氏对高瑟说:“她不会照顾你,你反而要照顾她。”
高瑟低头笑了一下,嘀咕道:“那我就照顾她呗。”
涂山氏无奈地看了儿子一眼,又摸了摸灵犀的手,点头说:“也好,她是中原的公主,能下嫁犬戎,是我们的福气。”
灵犀看见涂山氏点头,欢喜地看着高瑟:“她说什么,她同意了吗?”
高瑟点点头,一本正经地说:“你把那一百套衣服都拿来,交给我妈就行了。”
第二天灵犀从小木屋里出来,看见年轻的女子都穿上了长裙,走在沙滩上衣角翻飞,十分好看。灵犀欢喜得跑过去,拉着姑娘们的手看了又看,问道:“新衣服喜欢吗?有没有要改进的地方。”
那些姑娘们嘻嘻一笑,又点了点头。
其实她们一点都不喜欢穿衣服,她们是听了涂山氏的话,要哄灵犀高兴,所以才这样的。
光是年轻姑娘穿上衣服还不够,灵犀决定召集二十人,专门从事采麻纺织裁衣的工作,保证全族十几万人都有衣服穿。高瑟有点为难:找几百人哄她高兴也就算了,拉上全族的人就有点过分了。他对灵犀说:“现在是潮汛期,大家都忙着打鱼,不要做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
灵犀有些失望,轻声说:“才不是无关紧要呢,我觉得很重要。”她一旦决定做一件事情,就非要做好不可,她举着手指说:“而且我才要二十个人,不会耽误你们干活的。”
高瑟见她这样,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只是说:“好吧,我想办法。”
高瑟一直很努力地要做犬戎王,像这种为了讨女人欢心而劳民伤财的事情,他很不屑去做,但是如果这个女人是灵犀,他还真得硬着头皮去劝父亲。
犬戎王听了儿子的话,也有点郁闷:“这女孩子真不省心。”涂山氏坐在旁边,梳着乌黑的头发,慢悠悠地说:“咱们儿子喜欢,有什么办法。”想了想又说:“这种时候,从哪里调人都不合适,不如就叫咱们家的几个女儿去做工吧,既不耽误渔猎,也不至于族人生怨。”
高瑟欢喜地拉着涂山氏的手:“谢谢妈妈,也代我谢谢姐姐们。”
潮汛期很快结束,家家户户的大门上都挂满了鱼肉。同时所有的族人都得了一件粗布衣服,他们平时把衣服系在腰间,瞧见灵犀要来了,才赶紧解下来穿上。虽然这位小公主喜欢折腾人,不过她脾气很好,待人又和气,大家都很忍让她。
在致力于推广穿衣文明的同时,灵犀又教他们酿造果酒,制作烟熏肉,腊肉。这两项成果倒是很得民心,犬戎族的人显然对食物的改造创新更有兴趣。
灵犀已经能听懂简单的土著语言,她也有了两三个好朋友,农忙时跟大家一起狩猎捕鱼,闲时在海滩上捡漂亮的贝壳,把珍珠和贝壳做成项链,挂在脖子上,行动时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椰子树上挂满了圆滚滚的椰子,成熟得随时都可以掉落下来,道旁的扶桑红彤彤地绽放。灵犀计算了日子,她在这里一年多,想做的事情都做成了,于是她简单收拾了衣服,带上几串贝壳,对高瑟说:“王子,我要回家了。”
高瑟一瞬间感觉自己踩空了,他有些张皇无措:“你、你去哪里呀,这里不是你的家吗?”
灵犀幼年时四处流离,若是有一个地方让她觉得温暖亲切的话,就只有海边的犬戎族了,中原并没有她的家,但是中原有顾庭树。灵犀低头,摆弄着衣服带子,嘀咕道:“反正我要回去的,你不肯送我,我走也要走到中原。”她看起来文弱,其实是极有主意的。
这段时间里高瑟一直陪她玩,陪她说话,亲密得如夫如妻,高瑟一厢情愿地以为,两人已经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地步。现在灵犀忽然说要走,他在伤心之余,几乎感觉到了愤怒。
“全族的人都以为你是我妻子,你忽然说走,我怎么收场?”高瑟大声说。
灵犀却是头一回听到这种说法,她仰着脸,很无辜地说:“这是误会呀。”她摆弄着包袱里的项链,很漫不经心地说:“我明天早上就跟你父母辞行,然后再走,要一起吗?”雨林里百兽丛生,一个人肯定是过不去的。灵犀希望王子能送她,但如果他不送,她照样也要走。
她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就是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了。高瑟呆呆地站在原地,长长的睫毛在火光下十分整齐。灵犀还想说几句轻松的话,忽然看到高瑟的眼睛很亮,好像要冒泪光了。灵犀怔了一下,也就什么也不说了。
两个人沉默了半晌,高瑟才轻声说:“那我明天送你走吧。”
“谢谢。”灵犀不知道怎么感谢他,只好说:“你对我真好。”
对她的感情更深一些。也许是因为她是他过去岁月里的见证。
寒梅轩的院门半开着,大风呼呼地往里面刮,门口一个宫女都没。羲和帝心中诧异,叫太监在外面等着,自己迈步进了院子。大雪纷飞之中,院子里设了香案蜡烛,何幽楠一身白衣,跪在案桌前的蒲团上,雪片纷纷扬扬地在她身上落了一层,她轻声祈祷道:“妾身何氏,嫁与皇家,才德不济,冷落至此。妾身别无他求,惟愿夫君身体康健,子嗣繁衍。”说完又拜了三拜。
羲和帝听了,心中颇有些感慨:我平时对她也太冷落了,她虽然爱耍些聪明,终究也是为博我的欢心。想到这里,他迈步走上去,托着她的胳膊扶起来,温和道:“下这么大雪,不在屋子里坐着,拜什么劳什子神像。”
何幽楠见了他,心中又喜又涩,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淌,鼻尖也被冻得通红。羲和帝把大氅脱了披在她身上,拥着一起进了屋子,两个人在火炉边喝了奶酪茶,算是重归于好了。何幽楠恢复了贵妃的封号,重新管理后宫。
这件事情传出去,娴妃怀着孕,倒是没有说什么,娇妃和静妃只是冷笑:“还以为她有多烈的性子呢,有本事一辈子别见面呀,才过了几个月就巴巴地凑上去,叫我们也瞧不上眼。”背地里虽然这样说,当面却备了贺仪,高高兴兴地给端贵妃道贺。
端贵妃经此一事,倒是柔和亲切了许多,跟众妃嫔们说笑了一会儿,当晚又把皇宫的戏班子请出来,众人坐在一起吃酒点戏。恰好羲和帝处理完政事,听见了御花园的丝竹之声,就顺便走过来凑热闹。
戏台上咿咿呀呀的,唱的是《南石榴花,佳期重会》:佳期重会,约定在今宵,人静悄,月儿高,传情休把外门敲,轻轻地摆动花梢,见纱窗影摇,那时间方信才郎到……”才刚唱了几句,羲和帝问道:“这是谁点的?”
妃嫔们没说话,娴妃回禀道:“是娇妃妹妹点的。”
娇妃目视着前方,粉红色的嘴唇微微嘟着。羲和帝抬手在她头上轻轻拍了一下,又对身边的太监说:“换一个。”果然戏台上又换成了别的,这件事算是过去了。
当天晚上无人的时候,娴妃吃着瓜子,问到了白天的事情:“为什么陛下听到那曲子,就要换掉呢?”
静妃抿嘴,见旁边无人,才低声说:“假期重会是说私下里约会,讽刺何氏大雪天里烧香,专门候着陛下似的。”
娴妃听了也握着嘴巴笑:“怪不得,宴会没散呢,端贵妃就推说身体不适,提前走了。我不懂戏曲,娇妃聪明轻狂,也唯有她敢点出来。”呆了半晌,才轻声说:“咱们这位陛下,可是半点都不糊涂啊。”
☆、他要去很远的地方
灵犀决定,让犬戎族过上文明人的生活。
她举着一件灰不溜秋的麻布长裙,呼哧呼哧地在沙滩上跑。那群黑皮肤大辫子的姑娘,鸽子似的一哄而散,善意地躲开她。
灵犀用不熟练的土著语言说道:“好女孩子要穿上衣服,要……唉唉不要跑啊。”好容易抓住一个十岁的小姑娘。灵犀攥住她的胳膊,强行给她套上衣服,严厉地说:“以后不准光着身子跑出来。不然我可要打你啦。”那女孩子龇牙一笑,在她的脸上摸了一下,扭头就跑了。
她亲手缝制了一百套连体长裙,因为本地炎热,这些裙子是在中原襦裙的基础上改良过,袖子齐肘,裙摆及膝,腰间系丝带,从审美学来讲,还是挺好看的。可惜犬戎族人不识货,她忙碌了一个月,一件裙子都没推销出去,简直要气哭了。
犬戎族的人也被她折磨得很无奈。不过她是贵客,又是王子的未婚妻,他们对她都很忍让客气。
最后灵犀决定找女人们的头领,涂山氏。
涂山氏坐在沙子堆成的土坑里,正把一碗羊奶往身上涂。旁边的女人给她梳辫子,不时往头发里洒一些鱼油脂。灵犀盘腿坐在她对面,很努力地说服她:穿衣服可以减少蚊虫叮咬,继而减少疾病的传播,男女都穿上衣服,也可以减少族内性侵害事件的发生。衣服可以减少日晒对肌肤的伤害,族内女人可以更长久地保持青春。
她口干舌燥地讲了一堆,涂山氏嘴里哼哼唧唧,绵羊似的唱着小曲。
灵犀看着高瑟:“你翻译给她听了吗?”
高瑟坐在两人中间,认认真真地说:“我都翻译了呀。”他又看向涂山氏,说道:“妈,公主跟你说话呢。”涂山氏抬了抬黧黑的眼皮,唧唧咕咕地说:“你这个新媳妇,太闹腾了。”
高瑟脸颊一红,虽然知道灵犀听不懂,他还是放低了声音,辩解道:“她也是为族人着想嘛。”
涂山氏起身,光着脚走到灵犀面前,认真地打量着她。跟本地人相比,灵犀的个子更高,皮肤雪白,眼睛大,鼻梁高,说话娇声俏语,走路袅袅婷婷,有点弱不禁风的样子。涂山氏对她不太满意。
“她看起来不太能生育,不会补渔网,也不会做饭。”涂山氏对高瑟说:“她不会照顾你,你反而要照顾她。”
高瑟低头笑了一下,嘀咕道:“那我就照顾她呗。”
涂山氏无奈地看了儿子一眼,又摸了摸灵犀的手,点头说:“也好,她是中原的公主,能下嫁犬戎,是我们的福气。”
灵犀看见涂山氏点头,欢喜地看着高瑟:“她说什么,她同意了吗?”
高瑟点点头,一本正经地说:“你把那一百套衣服都拿来,交给我妈就行了。”
第二天灵犀从小木屋里出来,看见年轻的女子都穿上了长裙,走在沙滩上衣角翻飞,十分好看。灵犀欢喜得跑过去,拉着姑娘们的手看了又看,问道:“新衣服喜欢吗?有没有要改进的地方。”
那些姑娘们嘻嘻一笑,又点了点头。
其实她们一点都不喜欢穿衣服,她们是听了涂山氏的话,要哄灵犀高兴,所以才这样的。
光是年轻姑娘穿上衣服还不够,灵犀决定召集二十人,专门从事采麻纺织裁衣的工作,保证全族十几万人都有衣服穿。高瑟有点为难:找几百人哄她高兴也就算了,拉上全族的人就有点过分了。他对灵犀说:“现在是潮汛期,大家都忙着打鱼,不要做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
灵犀有些失望,轻声说:“才不是无关紧要呢,我觉得很重要。”她一旦决定做一件事情,就非要做好不可,她举着手指说:“而且我才要二十个人,不会耽误你们干活的。”
高瑟见她这样,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只是说:“好吧,我想办法。”
高瑟一直很努力地要做犬戎王,像这种为了讨女人欢心而劳民伤财的事情,他很不屑去做,但是如果这个女人是灵犀,他还真得硬着头皮去劝父亲。
犬戎王听了儿子的话,也有点郁闷:“这女孩子真不省心。”涂山氏坐在旁边,梳着乌黑的头发,慢悠悠地说:“咱们儿子喜欢,有什么办法。”想了想又说:“这种时候,从哪里调人都不合适,不如就叫咱们家的几个女儿去做工吧,既不耽误渔猎,也不至于族人生怨。”
高瑟欢喜地拉着涂山氏的手:“谢谢妈妈,也代我谢谢姐姐们。”
潮汛期很快结束,家家户户的大门上都挂满了鱼肉。同时所有的族人都得了一件粗布衣服,他们平时把衣服系在腰间,瞧见灵犀要来了,才赶紧解下来穿上。虽然这位小公主喜欢折腾人,不过她脾气很好,待人又和气,大家都很忍让她。
在致力于推广穿衣文明的同时,灵犀又教他们酿造果酒,制作烟熏肉,腊肉。这两项成果倒是很得民心,犬戎族的人显然对食物的改造创新更有兴趣。
灵犀已经能听懂简单的土著语言,她也有了两三个好朋友,农忙时跟大家一起狩猎捕鱼,闲时在海滩上捡漂亮的贝壳,把珍珠和贝壳做成项链,挂在脖子上,行动时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椰子树上挂满了圆滚滚的椰子,成熟得随时都可以掉落下来,道旁的扶桑红彤彤地绽放。灵犀计算了日子,她在这里一年多,想做的事情都做成了,于是她简单收拾了衣服,带上几串贝壳,对高瑟说:“王子,我要回家了。”
高瑟一瞬间感觉自己踩空了,他有些张皇无措:“你、你去哪里呀,这里不是你的家吗?”
灵犀幼年时四处流离,若是有一个地方让她觉得温暖亲切的话,就只有海边的犬戎族了,中原并没有她的家,但是中原有顾庭树。灵犀低头,摆弄着衣服带子,嘀咕道:“反正我要回去的,你不肯送我,我走也要走到中原。”她看起来文弱,其实是极有主意的。
这段时间里高瑟一直陪她玩,陪她说话,亲密得如夫如妻,高瑟一厢情愿地以为,两人已经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地步。现在灵犀忽然说要走,他在伤心之余,几乎感觉到了愤怒。
“全族的人都以为你是我妻子,你忽然说走,我怎么收场?”高瑟大声说。
灵犀却是头一回听到这种说法,她仰着脸,很无辜地说:“这是误会呀。”她摆弄着包袱里的项链,很漫不经心地说:“我明天早上就跟你父母辞行,然后再走,要一起吗?”雨林里百兽丛生,一个人肯定是过不去的。灵犀希望王子能送她,但如果他不送,她照样也要走。
她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就是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了。高瑟呆呆地站在原地,长长的睫毛在火光下十分整齐。灵犀还想说几句轻松的话,忽然看到高瑟的眼睛很亮,好像要冒泪光了。灵犀怔了一下,也就什么也不说了。
两个人沉默了半晌,高瑟才轻声说:“那我明天送你走吧。”
“谢谢。”灵犀不知道怎么感谢他,只好说:“你对我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