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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程锦提着行李,走过火车站前广场的天桥时,正好是中午时分,久违的阳光照耀下来,这城市的繁华,汹涌如长龙的车流和人群,在桥下熙熙攘攘,就跟以前一样,没有任何的变化。
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唯独只有她,回不到过去。
天桥两侧有摆摊的各种小贩,有个卖盗版CD的,操着一口北方口音,十分热情的大声招揽她,“妹子,过来看看,这边有最新的歌,十块钱一张,音质不好包退的啊!”
程锦走到他的摊位旁,看了一眼,花花绿绿的封面好不花哨。
小贩看了看她,又推荐,“这几个,都是卖的最好的,失恋什么的时候听听,包治百病。”
包治百病……程锦站住了。
好像听见有人叹息一声说,我真是,病的不轻。
小贩看见她一直站着不动,就跟入定了似的,不禁试探的问了一句,“我说,你到底是买啊不买啊?”
这姑娘该不会是真的失恋了吧。
“给我拿这个。”程锦回过神,指了指最角落里的一张。
“这个啊?”小贩愣了愣,有点嫌弃的拣起那张CD,拍了拍上面落着的一层灰,“这个都早过时了,你要这个的话,跟你打个折,八块。”
程锦接过来,付了钱,把它塞进行李袋,接着往前走了。
“哎!找钱……”小贩举着两块钱纸币叫她,但是她并没听见。
***
CD是买给小叔的。他喜欢听歌,但是品味么,也就那么回事,喜欢他年轻时那些城市摇滚。
手机下载的,他又嫌麻烦,偏得用那种手提着的随身听,别在腰里摇头晃脑的跟着唱。现在都什么时代了,那种音乐还能去哪儿买啊。
提着行李,走向车站的这时候,才有种真切的感觉,那一切,真的过去了。
走之前,接到李东宁的电话,像是知道她要走似的,说要和她吃个饭,就当是送行。程锦没答应,说时间来不及。其实,只是不想去而已。
不想见。
谁也不想见。连照镜子,都懒得照。就好像压根不愿意看见镜子里的那张脸似的。
***
这趟回去,是买了高铁票。
距离远,中间还要再倒一趟车,虽然麻烦了点,但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消磨在路上。二月底,南方早已经草长莺飞一片新绿,列车一路向北,风景却渐渐变得辽阔而苍茫,远处掠过的农田和小山,依旧是光秃秃的土黄色。
这几年回来的次数,真是屈指可数。
十年前爸爸和小叔带着她,从南方逃难似的举家搬迁到北方,那时候坐的还是绿皮车,奇慢,人多,看看外面荒凉的风景,她心情糟糕透顶。
后来又从北方回南方上大学,因为嫌弃南方多雨和阴冷的冬天,心情又是一番糟糕透顶。
唯有这次不同。
看着那连绵不断的黄色的土地,忽然觉得有点亲切。看着远远的小土丘似的山岭也觉得熟悉。时速二百五十公里的高速列车,把那些无处可逃的记忆,都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可以什么都不用再想,真好。
***
下了火车又坐公交,这三线小城还没有地铁。下了公交车还要再走一段,幸好她的行李不多,要不然真够折腾的。总算下午五点多到了小叔那里的时候,还隔着十几米,一眼看见他正在往屋里搬东西。
两年没见,小叔好像又老了!
他才四十出头啊。可远远看着,头发灰白,后背也没有那么敦实和挺直了,都有点佝偻了似的。
程锦站住了,看了半晌,终于回过神,拎着行李箱子朝他飞奔过去。“小叔——”
住街对面正在坐着小马扎晒太阳的林大爷,看见她没命的跑过来,带着快要颠散架的行李箱轱辘的巨大噪音,吓了一跳,还没等他老人家反应过来,程锦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整个人都扑到了小叔顾均身后,伸手大力一拍他的背,“诶!小叔!”
顾均毫无防备,几乎没被她这一拍,给拍到门板上去,拧着眉毛捂着胸口回头刚要开骂,忽然看见程锦的脸,瞬间就变得错愕了。“程、程锦?”他结结巴巴的问,“你怎么回来了!怎么,也不提前打个电话?”
“我回来看你有没有给我找个小婶。”程锦说,不由分说的抱过他手上的东西,帮他搬进了屋里。
“这怎么还搬啤酒瓶子呢?你还送酒?不是跟你说别干别干了吗!”留下一串抱怨声。
顾均挠着后脑勺,嘿嘿的一笑,颠颠的跟了进去。
***
正好这个点,也是快吃晚饭的时间。
巡视一下小叔的厨房,很是冷清,灶台上还放着隔夜的剩馒头和小咸菜。
“你就吃这个?”程锦指着那碟子腌白菜,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昨天还有卤肉,都吃完了。”顾均赶紧的回答,紧张的搓了搓手。
“都这个时间了……要不,我们俩再凑合一顿?家里还有什么?”程锦去拉冰箱的门。
顾均一个箭步上去按住她的手,一迭连声说,“不行不行,哪怎么行,这五点来钟正好去市场,你不知道,原来十字街的市场搬了,你不认识路了吧?我带你去。”
说着拔脚就往外走。
程锦没拦住,也只好跟着去了,结果小叔非得买几只螃蟹。这季节不是螃蟹季,贵得很,小叔非得买,在海鲜档前面转来转去,终于还是下决心挑了几只肥蟹,程锦要付钱,小叔又翻脸,几乎没把她的钱包给打飞了。
“这季节吃这个……”程锦腹诽。
“你不是爱吃吗?!”小叔提着那沉甸甸一兜螃蟹,一脸心满意足,喜上眉梢。
“我几时说过爱吃了?”程锦愕然。
“你不说我也知道。”小叔笑眯眯,“以前你就爱吃这个,嫌贵又不说。那回我不是从王胖子饭店带回来两个,你那天吃得差点进了医院……”
程锦呆了呆,也忍不住失笑,想起来了,那都多久以前的事了?小叔那时给饭店,大排档什么的送啤酒,有桌客人请客没吃完,剩的两只螃蟹,老板是熟人,就给了他了。
那时程锦还上学,晚自习回来小叔就把那两只大螃蟹献宝似的端了出来。
谁知道隔夜的螃蟹没蒸透,当天晚上程锦就上吐下泻的差点没一命呜呼,小叔倒没事,因为他根本就没舍得吃,光帮着她拆螃蟹肉了。
“这点出息……”小叔想起往事,还忍不住好笑,又往她脑门上戳了一指头。
“这不都得怨你?”程锦脸色一黑。
“你要是遇见什么好吃的,一边吃,一边眉毛还会一跳一跳的。”小叔依旧无限回味中。
程锦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眉毛——有吗?她自己怎么从来不知道?
“我这都多大了,再说外面好吃的东西多了去,早就不馋了。”程锦妄图给自己找回点面子。
小叔嗤之以鼻,“我还不知道你,但凡喜欢什么东西,就一根筋的喜欢,别的再好也不行。”说到这,他似乎又想起什么,颇有点隐忧,“我就说,将来你要是结婚,找个老实的,对你好的,一心一意的,什么都顺着你的……千万别找你自己一眼看上放不下的,那是要吃大亏,咱们姓顾的,这毛病怕是会遗传。”
程锦半天没说话。
顾均见她忽然沉默,忍不住又问,“怎么了?”
程锦咳嗽一声,左右四顾,指着一边的菜摊,“小叔,白菜不错,再买颗白菜,午... -->>
顾程锦提着行李,走过火车站前广场的天桥时,正好是中午时分,久违的阳光照耀下来,这城市的繁华,汹涌如长龙的车流和人群,在桥下熙熙攘攘,就跟以前一样,没有任何的变化。
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唯独只有她,回不到过去。
天桥两侧有摆摊的各种小贩,有个卖盗版CD的,操着一口北方口音,十分热情的大声招揽她,“妹子,过来看看,这边有最新的歌,十块钱一张,音质不好包退的啊!”
程锦走到他的摊位旁,看了一眼,花花绿绿的封面好不花哨。
小贩看了看她,又推荐,“这几个,都是卖的最好的,失恋什么的时候听听,包治百病。”
包治百病……程锦站住了。
好像听见有人叹息一声说,我真是,病的不轻。
小贩看见她一直站着不动,就跟入定了似的,不禁试探的问了一句,“我说,你到底是买啊不买啊?”
这姑娘该不会是真的失恋了吧。
“给我拿这个。”程锦回过神,指了指最角落里的一张。
“这个啊?”小贩愣了愣,有点嫌弃的拣起那张CD,拍了拍上面落着的一层灰,“这个都早过时了,你要这个的话,跟你打个折,八块。”
程锦接过来,付了钱,把它塞进行李袋,接着往前走了。
“哎!找钱……”小贩举着两块钱纸币叫她,但是她并没听见。
***
CD是买给小叔的。他喜欢听歌,但是品味么,也就那么回事,喜欢他年轻时那些城市摇滚。
手机下载的,他又嫌麻烦,偏得用那种手提着的随身听,别在腰里摇头晃脑的跟着唱。现在都什么时代了,那种音乐还能去哪儿买啊。
提着行李,走向车站的这时候,才有种真切的感觉,那一切,真的过去了。
走之前,接到李东宁的电话,像是知道她要走似的,说要和她吃个饭,就当是送行。程锦没答应,说时间来不及。其实,只是不想去而已。
不想见。
谁也不想见。连照镜子,都懒得照。就好像压根不愿意看见镜子里的那张脸似的。
***
这趟回去,是买了高铁票。
距离远,中间还要再倒一趟车,虽然麻烦了点,但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消磨在路上。二月底,南方早已经草长莺飞一片新绿,列车一路向北,风景却渐渐变得辽阔而苍茫,远处掠过的农田和小山,依旧是光秃秃的土黄色。
这几年回来的次数,真是屈指可数。
十年前爸爸和小叔带着她,从南方逃难似的举家搬迁到北方,那时候坐的还是绿皮车,奇慢,人多,看看外面荒凉的风景,她心情糟糕透顶。
后来又从北方回南方上大学,因为嫌弃南方多雨和阴冷的冬天,心情又是一番糟糕透顶。
唯有这次不同。
看着那连绵不断的黄色的土地,忽然觉得有点亲切。看着远远的小土丘似的山岭也觉得熟悉。时速二百五十公里的高速列车,把那些无处可逃的记忆,都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可以什么都不用再想,真好。
***
下了火车又坐公交,这三线小城还没有地铁。下了公交车还要再走一段,幸好她的行李不多,要不然真够折腾的。总算下午五点多到了小叔那里的时候,还隔着十几米,一眼看见他正在往屋里搬东西。
两年没见,小叔好像又老了!
他才四十出头啊。可远远看着,头发灰白,后背也没有那么敦实和挺直了,都有点佝偻了似的。
程锦站住了,看了半晌,终于回过神,拎着行李箱子朝他飞奔过去。“小叔——”
住街对面正在坐着小马扎晒太阳的林大爷,看见她没命的跑过来,带着快要颠散架的行李箱轱辘的巨大噪音,吓了一跳,还没等他老人家反应过来,程锦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整个人都扑到了小叔顾均身后,伸手大力一拍他的背,“诶!小叔!”
顾均毫无防备,几乎没被她这一拍,给拍到门板上去,拧着眉毛捂着胸口回头刚要开骂,忽然看见程锦的脸,瞬间就变得错愕了。“程、程锦?”他结结巴巴的问,“你怎么回来了!怎么,也不提前打个电话?”
“我回来看你有没有给我找个小婶。”程锦说,不由分说的抱过他手上的东西,帮他搬进了屋里。
“这怎么还搬啤酒瓶子呢?你还送酒?不是跟你说别干别干了吗!”留下一串抱怨声。
顾均挠着后脑勺,嘿嘿的一笑,颠颠的跟了进去。
***
正好这个点,也是快吃晚饭的时间。
巡视一下小叔的厨房,很是冷清,灶台上还放着隔夜的剩馒头和小咸菜。
“你就吃这个?”程锦指着那碟子腌白菜,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昨天还有卤肉,都吃完了。”顾均赶紧的回答,紧张的搓了搓手。
“都这个时间了……要不,我们俩再凑合一顿?家里还有什么?”程锦去拉冰箱的门。
顾均一个箭步上去按住她的手,一迭连声说,“不行不行,哪怎么行,这五点来钟正好去市场,你不知道,原来十字街的市场搬了,你不认识路了吧?我带你去。”
说着拔脚就往外走。
程锦没拦住,也只好跟着去了,结果小叔非得买几只螃蟹。这季节不是螃蟹季,贵得很,小叔非得买,在海鲜档前面转来转去,终于还是下决心挑了几只肥蟹,程锦要付钱,小叔又翻脸,几乎没把她的钱包给打飞了。
“这季节吃这个……”程锦腹诽。
“你不是爱吃吗?!”小叔提着那沉甸甸一兜螃蟹,一脸心满意足,喜上眉梢。
“我几时说过爱吃了?”程锦愕然。
“你不说我也知道。”小叔笑眯眯,“以前你就爱吃这个,嫌贵又不说。那回我不是从王胖子饭店带回来两个,你那天吃得差点进了医院……”
程锦呆了呆,也忍不住失笑,想起来了,那都多久以前的事了?小叔那时给饭店,大排档什么的送啤酒,有桌客人请客没吃完,剩的两只螃蟹,老板是熟人,就给了他了。
那时程锦还上学,晚自习回来小叔就把那两只大螃蟹献宝似的端了出来。
谁知道隔夜的螃蟹没蒸透,当天晚上程锦就上吐下泻的差点没一命呜呼,小叔倒没事,因为他根本就没舍得吃,光帮着她拆螃蟹肉了。
“这点出息……”小叔想起往事,还忍不住好笑,又往她脑门上戳了一指头。
“这不都得怨你?”程锦脸色一黑。
“你要是遇见什么好吃的,一边吃,一边眉毛还会一跳一跳的。”小叔依旧无限回味中。
程锦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眉毛——有吗?她自己怎么从来不知道?
“我这都多大了,再说外面好吃的东西多了去,早就不馋了。”程锦妄图给自己找回点面子。
小叔嗤之以鼻,“我还不知道你,但凡喜欢什么东西,就一根筋的喜欢,别的再好也不行。”说到这,他似乎又想起什么,颇有点隐忧,“我就说,将来你要是结婚,找个老实的,对你好的,一心一意的,什么都顺着你的……千万别找你自己一眼看上放不下的,那是要吃大亏,咱们姓顾的,这毛病怕是会遗传。”
程锦半天没说话。
顾均见她忽然沉默,忍不住又问,“怎么了?”
程锦咳嗽一声,左右四顾,指着一边的菜摊,“小叔,白菜不错,再买颗白菜,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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