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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清嘉似乎也是如此。她静默地躺在一旁,连翻身都没有,却在皇甫道知思绪烦乱的时候突然说:“沈沅单纯得很,怪道你喜欢。”
“什么?”
庾清嘉觉察身边人惊诧地侧过身子,大约在凝视她。她不愿意睁眼,边体味着身体上还未曾退散的酸痛,边微笑着说:“大王天天心烦气躁,难得有清水似的女郎,当然洗眼。”
皇甫道知半晌不做声,庾清嘉以为他睡着了,突然听他说:“在你心里,我就是个色中饿鬼?”
庾清嘉转过头,睁眼凝视着皇甫道知的侧脸,笑道:“你动心忍性,心比天高。我阿父甚是看重你,当然,也甚是……”
自然也甚是提防他皇甫道知。
皇甫道知会意地微笑了,扭头直视着庾清嘉的明亮双眸:“清嘉,我们俩,真是仇雠中的知己呢。”
“大王抬爱。”庾清嘉道,“我们这样子,井水不犯河水,也挺好的。”
这话落入皇甫道知的耳朵,总觉得甚是别扭,简直是嘲讽。他伸手在庾清嘉身上上下其手了几圈,最后落入那个被他蹂_躏惨烈的地方,果然还有些肿着,而且发烫,外头烛光通明,他可以清楚地隔着帷帐看到庾清嘉的双颊瞬间收缩了一下,目光也较先前凛冽。皇甫道知笑道:“如果我们有了孩子,却排在孙若怜的孩子后面,你作何感想?”
庾清嘉笑道:“先来后到,上苍自有天命,我不争。”
皇甫道知蓦然想起杨寄说起的“先来后到”“青梅竹马”,心情刹那间又不好了,狠狠在庾清嘉腿里掐了一把,听到她压抑着的呼痛声才觉得过瘾。
却说杨寄,在京城盘桓了半个月,他背着“英雄”的荣光,到处一片盛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大家又一传十、十传百,知道他是个赌樗蒱的高手,在樗蒱盛行的京都,东家请来西家邀,让他好好风光了一把。怀里揣着从建德王那里赢来的金银,又凭借着自己的本事和手气,生生地翻了几翻,一下子阔气起来。
可是,与沈沅两相暌违,再多钱也换不回那种冰清鬼冷的寂寞感。晚上回寓身的客馆,云仙一脸热情的微笑,也让他心跳得“突突”的,避之不及。
云仙不由嗔道:“郎主见奴就跟见了鬼似的。奴真的长得这么不堪?”
杨寄嘴甜,陪笑说:“哪里哪里,云仙妹子长得跟云中仙子似的。我一个凡夫俗子,自己都嫌自己不体面,配不上跟你待在一块儿。”
云仙毕竟还是个女儿家,羞怯的心还是有的,不至于自己死皮赖脸硬往上贴,咬咬嘴唇说:“奴可当不起被郎主当妹妹看。这段日子郎主日日繁忙,晚上总要四更天才回来,脸色竟比刚从江陵沙场上下来时还要不好。”
杨寄摸了摸自己的脸,除了有些胡茬儿,别的也没有啥感觉,倒是云仙殷勤地捧来她的镜奁给他照。杨寄胡乱看了一下,灯烛下又看不清楚,只觉得脸有点黄,脑门上有点冒油,敷衍地说:“还好。你是因为只见过我穿着好衣裳的模样,其实,在江陵的泥地里打滚的样子,才叫丑得惊人,自己都不敢回想。”
云仙体贴地上来替他解衣:“郎主太不容易了。如今总算日子好了,郎主的心也可以放进肚子里去了。”
杨寄给她冰凉的指尖一碰,竟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猛一回头,把好好的云仙吓了一跳。杨寄胡乱摇摇手:“别,我自己照顾自己习惯了的,反而不喜欢人碰我。脱衣服这种事,我还是自己来比较好。”
云仙讪讪地离了手,突然问道:“那么,你家娘子日常怎么伺候郎主呢?奴愿意学。”
杨寄笑道:“她做饭给我和家里其他人吃,然后,就是我找缝儿抢着伺候她了,看她笑嘻嘻,我心里就美滋滋的,这事儿,学不来。”
云仙眼神落寞,见杨寄解开外衫,闪眼又在看他赢来的金银,她心里更是酸酸的,敛衽蹲身道:“那么,郎主早点休息。奴在外头耳房伺候着。”
杨寄“哎”了一声,笑眯眯点头,一句挽留也无。
云仙一步缓似一步地往门外走,突然回过头来,正好看见杨寄脱掉了外袍,捋着袖子在搬他的金子。他做贼似的目光四处飘,看见她瞧回来就是有些不自在,搬着金子仿佛不知道该往哪里藏似的。云仙撇撇嘴,问:“大王给郎主一个月假期回秣陵省亲,郎主回去后,有什么打算?”
杨寄抬头望望头顶的椽子,信口说:“把自己的房子赎回来——不,买套更大些的、离市口更近些的,还要离沈家猪肉铺子近的,和老婆孩子搬进去舒舒坦坦地住。若还有钱多,也到郊外弄几亩地,请些佃客租种,下半辈子也就不愁了。”
云仙咽了咽唾沫,努力把“我怎么办”这个问题咽了下去。
云仙离开后。杨寄收拾金银,看着这些亮闪闪的,甚是觉得喜人,赶紧把最贵重的黄金包得严实,左看右看还是贴身藏好;又把白银放进褡裢,塞进箱子里一堆衣服底下;还有些珍珠和美玉,他见得少,也不知道价值几何,但是光润莹洁,甚是可爱,便也拿些软纸包好,一起塞起来。至于原配的锦盒,实在太招眼,干脆弃置一边。
杨寄想想沈沅,心里懊丧;想想金银,心里欢喜;再想想沈沅、想想金银,时喜时悲,各种滋味儿混杂,结果呢,心肝肺和肚腹下头都热热痒痒起来,闭了眼睛想睡,死活睡不着。只好回忆着建德王府客房里火热的一幕幕,手指头告了消乏才算了事。
终须一别。
杨寄在建德王府的门房软磨硬泡了两天,才终于拦住皇甫道知的车驾,求得了与沈沅的临别一面。
“阿圆……”杨寄看着沈沅雾蒙蒙的双眸,心里真不是滋味儿,当着王府若干下人的面,很多话不好说,彼此眼神交汇着,猜测和感知着对方的心意。
沈沅带着些许哭腔,对杨寄说:“阿末,我真羡慕你,好歹可以回去看一看……山子的事,还需你劝着我阿父阿母;阿盼也该有十个月了,你回去,也要替我好好疼她。我如今……在这个见不得人的去处,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去瞧瞧……”她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杨寄心窝子里针刺似的疼,情不自禁地伸手握住沈沅的双手。皇甫道知的意思他明白了,果然“关心则乱”,自己只有乖乖听话,努力为皇甫道知卖命,以求他开恩的份儿。他低声对沈沅——其实也是对周围那些竖着耳朵在听的人说:“阿圆,你放心,我不松劲儿,我替建德王好好办差事,等发达了,接你回家团圆,与阿盼一起过咱们的小日子。”
☆、第37章归家
他是衣锦还乡,但也是落寞还乡。其实,秣陵,虽然是杨寄他的家乡,除了半亲不亲的沈家人,除了他素未谋面的女儿阿盼,杨寄也不知道到底牵挂的是什么。
可是,当他姿态笨拙地骑着马,见到秣陵的城墙时,杨寄的泪水还是毫无征兆地落了下来。与他一道回来的,还有侥幸未死在沙场上的秣陵子弟,大家先就是强忍着,终于看到他们的大英雄也落泪了,便再无顾忌,一个个“嗬嗬”地哭了起来。
十五从军行。秣陵征丁三千人只余下寥寥千余,没有变作路边枯骨,没有八十始得归,他们简直就是上苍赐福的人!
城门口翘首企盼的,是这些男儿的家人。有的则已经接到了噩耗,一身麻衣等候在外,在城门外的驿路上酹一杯酒,以期那渺渺的魂魄,可以跟着这支归来的队伍,重新找到回家的路。
杨寄茫然四顾,只觉得马下一片嘈杂,人头攒动,啥都看不清楚。突然,有人在叫他的小名“阿末”,他循着声音望过去,一个瘦伶伶的身影出现在他视野里,白衣当风,脸上泪痕宛然,神色却很平静。
沈岭走过来,仿佛熟门熟路似的,伸手去牵杨寄的马头。马儿也似听他的话一般,乖乖地被牵着就走。
在一片或喜或悲的哭声做背景的环境里,杨寄艰难地开口:“二兄,家里……都知道了?”
“嗯。”沈岭很简单地点头,“大兄的事三天前传命赴(讣告)过来,大家都难过,阿母病倒了,嫂子这几日坐在地上,谁都拉不起来,阿父要照顾阿母,照顾黑狗和阿盼——你的女儿——别说家里的生意,连猴天猴地的阿岳都顾不上了。”
“二兄,你就不该过来!好歹,在家也能贴贴手脚。”
沈岭苦笑道:“大家能撑着一口气,不就是盼着你回来么?我若不早早地来接你,谁能放得下心来?功名都是假的,人还在,才是真的。”
杨寄不由鼻酸,他一个十岁就失去了双亲的孤儿,就是在舅舅家,也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被当做“家人”来关怀的滋味。他伸手一把揩掉又不由自主落下来的泪水,说:“二兄,大兄虽然不在了,我会照顾阿父阿母的!”
沈岭露出欣慰的神色,笑笑说:“你有这份心,那就好!咱们不伤感了,回来是好事,快去见见大家。”
家中的气氛和杨寄想象的一样,令人心酸、心碎。冷冷清清的门庭,门楣上挂着白色的麻布条,时不时传出一声尖锐的哀嚎,听音色,是嫂子张氏的。杨寄愣愣地站在门边,连敲门都不敢。倒是沈岭帮他把马拴好,又敲了敲门板。过了好一会儿,一声苍浊喑哑的“来了”,门板移开,杨寄正对着老丈人的脸——那脸仿佛苍老了十岁的样子,晦暗憔悴,皱纹横生,而白发,也一根根分明极了。
“丈人爹……”杨寄哽咽,身子一矮跪在了沈以良面前,磕了两个头,磕得无比真挚,“我不好,我没把大兄带回来……”
沈以良身子摇了摇,但发出嚎啕之声的,却是张氏,她蹲坐在院子中心,此刻突然来了力气似的,扑过来对杨寄劈头盖脸地打:“杀千刀!该死的人怎么不死?不该死的却去了……我家山子又做了什么孽?”
沈以良赶紧上去把她拉开,呵斥道:“胡说什么!谁是该死的人啊?!”可想着大儿子再也回不来了,也还是禁不住老泪纵横,断断续续说:“两个人,能回来一个,已经很好了!街坊里,去了俩,一个都没回来的,也有的是!”
他扶起杨寄,和声道:“别跟你... -->>
庾清嘉似乎也是如此。她静默地躺在一旁,连翻身都没有,却在皇甫道知思绪烦乱的时候突然说:“沈沅单纯得很,怪道你喜欢。”
“什么?”
庾清嘉觉察身边人惊诧地侧过身子,大约在凝视她。她不愿意睁眼,边体味着身体上还未曾退散的酸痛,边微笑着说:“大王天天心烦气躁,难得有清水似的女郎,当然洗眼。”
皇甫道知半晌不做声,庾清嘉以为他睡着了,突然听他说:“在你心里,我就是个色中饿鬼?”
庾清嘉转过头,睁眼凝视着皇甫道知的侧脸,笑道:“你动心忍性,心比天高。我阿父甚是看重你,当然,也甚是……”
自然也甚是提防他皇甫道知。
皇甫道知会意地微笑了,扭头直视着庾清嘉的明亮双眸:“清嘉,我们俩,真是仇雠中的知己呢。”
“大王抬爱。”庾清嘉道,“我们这样子,井水不犯河水,也挺好的。”
这话落入皇甫道知的耳朵,总觉得甚是别扭,简直是嘲讽。他伸手在庾清嘉身上上下其手了几圈,最后落入那个被他蹂_躏惨烈的地方,果然还有些肿着,而且发烫,外头烛光通明,他可以清楚地隔着帷帐看到庾清嘉的双颊瞬间收缩了一下,目光也较先前凛冽。皇甫道知笑道:“如果我们有了孩子,却排在孙若怜的孩子后面,你作何感想?”
庾清嘉笑道:“先来后到,上苍自有天命,我不争。”
皇甫道知蓦然想起杨寄说起的“先来后到”“青梅竹马”,心情刹那间又不好了,狠狠在庾清嘉腿里掐了一把,听到她压抑着的呼痛声才觉得过瘾。
却说杨寄,在京城盘桓了半个月,他背着“英雄”的荣光,到处一片盛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大家又一传十、十传百,知道他是个赌樗蒱的高手,在樗蒱盛行的京都,东家请来西家邀,让他好好风光了一把。怀里揣着从建德王那里赢来的金银,又凭借着自己的本事和手气,生生地翻了几翻,一下子阔气起来。
可是,与沈沅两相暌违,再多钱也换不回那种冰清鬼冷的寂寞感。晚上回寓身的客馆,云仙一脸热情的微笑,也让他心跳得“突突”的,避之不及。
云仙不由嗔道:“郎主见奴就跟见了鬼似的。奴真的长得这么不堪?”
杨寄嘴甜,陪笑说:“哪里哪里,云仙妹子长得跟云中仙子似的。我一个凡夫俗子,自己都嫌自己不体面,配不上跟你待在一块儿。”
云仙毕竟还是个女儿家,羞怯的心还是有的,不至于自己死皮赖脸硬往上贴,咬咬嘴唇说:“奴可当不起被郎主当妹妹看。这段日子郎主日日繁忙,晚上总要四更天才回来,脸色竟比刚从江陵沙场上下来时还要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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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寄笑道:“她做饭给我和家里其他人吃,然后,就是我找缝儿抢着伺候她了,看她笑嘻嘻,我心里就美滋滋的,这事儿,学不来。”
云仙眼神落寞,见杨寄解开外衫,闪眼又在看他赢来的金银,她心里更是酸酸的,敛衽蹲身道:“那么,郎主早点休息。奴在外头耳房伺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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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仙一步缓似一步地往门外走,突然回过头来,正好看见杨寄脱掉了外袍,捋着袖子在搬他的金子。他做贼似的目光四处飘,看见她瞧回来就是有些不自在,搬着金子仿佛不知道该往哪里藏似的。云仙撇撇嘴,问:“大王给郎主一个月假期回秣陵省亲,郎主回去后,有什么打算?”
杨寄抬头望望头顶的椽子,信口说:“把自己的房子赎回来——不,买套更大些的、离市口更近些的,还要离沈家猪肉铺子近的,和老婆孩子搬进去舒舒坦坦地住。若还有钱多,也到郊外弄几亩地,请些佃客租种,下半辈子也就不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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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仙离开后。杨寄收拾金银,看着这些亮闪闪的,甚是觉得喜人,赶紧把最贵重的黄金包得严实,左看右看还是贴身藏好;又把白银放进褡裢,塞进箱子里一堆衣服底下;还有些珍珠和美玉,他见得少,也不知道价值几何,但是光润莹洁,甚是可爱,便也拿些软纸包好,一起塞起来。至于原配的锦盒,实在太招眼,干脆弃置一边。
杨寄想想沈沅,心里懊丧;想想金银,心里欢喜;再想想沈沅、想想金银,时喜时悲,各种滋味儿混杂,结果呢,心肝肺和肚腹下头都热热痒痒起来,闭了眼睛想睡,死活睡不着。只好回忆着建德王府客房里火热的一幕幕,手指头告了消乏才算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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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寄在建德王府的门房软磨硬泡了两天,才终于拦住皇甫道知的车驾,求得了与沈沅的临别一面。
“阿圆……”杨寄看着沈沅雾蒙蒙的双眸,心里真不是滋味儿,当着王府若干下人的面,很多话不好说,彼此眼神交汇着,猜测和感知着对方的心意。
沈沅带着些许哭腔,对杨寄说:“阿末,我真羡慕你,好歹可以回去看一看……山子的事,还需你劝着我阿父阿母;阿盼也该有十个月了,你回去,也要替我好好疼她。我如今……在这个见不得人的去处,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去瞧瞧……”她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杨寄心窝子里针刺似的疼,情不自禁地伸手握住沈沅的双手。皇甫道知的意思他明白了,果然“关心则乱”,自己只有乖乖听话,努力为皇甫道知卖命,以求他开恩的份儿。他低声对沈沅——其实也是对周围那些竖着耳朵在听的人说:“阿圆,你放心,我不松劲儿,我替建德王好好办差事,等发达了,接你回家团圆,与阿盼一起过咱们的小日子。”
☆、第37章归家
他是衣锦还乡,但也是落寞还乡。其实,秣陵,虽然是杨寄他的家乡,除了半亲不亲的沈家人,除了他素未谋面的女儿阿盼,杨寄也不知道到底牵挂的是什么。
可是,当他姿态笨拙地骑着马,见到秣陵的城墙时,杨寄的泪水还是毫无征兆地落了下来。与他一道回来的,还有侥幸未死在沙场上的秣陵子弟,大家先就是强忍着,终于看到他们的大英雄也落泪了,便再无顾忌,一个个“嗬嗬”地哭了起来。
十五从军行。秣陵征丁三千人只余下寥寥千余,没有变作路边枯骨,没有八十始得归,他们简直就是上苍赐福的人!
城门口翘首企盼的,是这些男儿的家人。有的则已经接到了噩耗,一身麻衣等候在外,在城门外的驿路上酹一杯酒,以期那渺渺的魂魄,可以跟着这支归来的队伍,重新找到回家的路。
杨寄茫然四顾,只觉得马下一片嘈杂,人头攒动,啥都看不清楚。突然,有人在叫他的小名“阿末”,他循着声音望过去,一个瘦伶伶的身影出现在他视野里,白衣当风,脸上泪痕宛然,神色却很平静。
沈岭走过来,仿佛熟门熟路似的,伸手去牵杨寄的马头。马儿也似听他的话一般,乖乖地被牵着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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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沈岭很简单地点头,“大兄的事三天前传命赴(讣告)过来,大家都难过,阿母病倒了,嫂子这几日坐在地上,谁都拉不起来,阿父要照顾阿母,照顾黑狗和阿盼——你的女儿——别说家里的生意,连猴天猴地的阿岳都顾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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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岭苦笑道:“大家能撑着一口气,不就是盼着你回来么?我若不早早地来接你,谁能放得下心来?功名都是假的,人还在,才是真的。”
杨寄不由鼻酸,他一个十岁就失去了双亲的孤儿,就是在舅舅家,也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被当做“家人”来关怀的滋味。他伸手一把揩掉又不由自主落下来的泪水,说:“二兄,大兄虽然不在了,我会照顾阿父阿母的!”
沈岭露出欣慰的神色,笑笑说:“你有这份心,那就好!咱们不伤感了,回来是好事,快去见见大家。”
家中的气氛和杨寄想象的一样,令人心酸、心碎。冷冷清清的门庭,门楣上挂着白色的麻布条,时不时传出一声尖锐的哀嚎,听音色,是嫂子张氏的。杨寄愣愣地站在门边,连敲门都不敢。倒是沈岭帮他把马拴好,又敲了敲门板。过了好一会儿,一声苍浊喑哑的“来了”,门板移开,杨寄正对着老丈人的脸——那脸仿佛苍老了十岁的样子,晦暗憔悴,皱纹横生,而白发,也一根根分明极了。
“丈人爹……”杨寄哽咽,身子一矮跪在了沈以良面前,磕了两个头,磕得无比真挚,“我不好,我没把大兄带回来……”
沈以良身子摇了摇,但发出嚎啕之声的,却是张氏,她蹲坐在院子中心,此刻突然来了力气似的,扑过来对杨寄劈头盖脸地打:“杀千刀!该死的人怎么不死?不该死的却去了……我家山子又做了什么孽?”
沈以良赶紧上去把她拉开,呵斥道:“胡说什么!谁是该死的人啊?!”可想着大儿子再也回不来了,也还是禁不住老泪纵横,断断续续说:“两个人,能回来一个,已经很好了!街坊里,去了俩,一个都没回来的,也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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