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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拇指和食指一起捏住纸片,平举眼前,看起来颇为虔诚,“那,蓝森先生?我叫连恰,连续的连,恰好的恰。”
蓝森点了点头,用一个玻璃小茶壶泡好了红茶,倒进装饰着蓝色花朵图案的白瓷杯里,白瓷杯放在同样图案的白瓷碟上,碟边摆了一把精致的小银勺。这一套又被放在一个大一点的圆形木托盘上,托盘内放了一小杯牛奶和一个圆圆的砂糖罐子。
圆托盘被无声地摆放到连恰面前——就像甜品店营业时,老板把甜点端给任何客人时一样稳。
摆好后,小银勺刚好在连恰的右手边。
连恰把牛奶都倒进了红茶里,一边拿小银勺搅拌着,一边捎带好奇地注视着蓝森。
因为对方不着急,于是她也不着急了。吃饱了饭再慢慢说,这样挺好。
蓝森从冰箱里翻了一颗西红柿,一颗土豆,几段芹菜,几朵香菇,还有半盒生鲜鸡胸肉出来。芹菜和香菇被泡进水盆里,西红柿被暂时搁在一边,土豆被搓洗干净,麻利削皮。
削皮刀就像是有节奏一样,嚓嚓嚓嚓,土豆皮就成片剥落。
“好厉害啊。”连恰捧着红茶杯子,真心实意地赞赏。
蓝森不解地看了连恰一眼,但他在做饭的时候不方便写字,于是他便继续切着土豆块,任由这个姑娘坐在那,用一种既像是欣赏,又像是观察的眼神注视自己。
他很习惯视线,因此并不觉得多么困扰。
“蓝森先生你切菜好稳啊。”
“……”
“……这就是,传说中用勺子刮一下再剥西红柿皮的技术吗!我在家里也这么试过,结果还是把西红柿抠得坑坑洼洼的,皮根本撕不下来啊,可能是我刮的姿势不对吧……”
“……”
差不多搅匀了,连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加奶红茶。
“呜哇,好喝……”
蓝森又看了一眼连恰,对方端着茶杯,微微瞪大了眼睛,专心致志地注视着杯子里的茶,过了几秒,又很认真地抿了一口,眯着眼睛一脸满足。
他花了一点时间去思考自己泡的红茶是否值得这样的称赞,最后的答案是肯定的。
但这并不能阻止他的心情变好了一点。
蓝森擦了擦手,把温着玻璃茶壶的小炉子,连同茶壶一起端到了连恰手边。
“咦,我可以自己加吗?”
蓝森点了点头。
“谢谢!这个真的超好喝的,而且闻起来特别特别香!茶的味道很好呢。”
蓝森又花了一点时间去思考要不要回应一下连恰的话,但是对方看上去自顾自说的很开心,不像是需要回应的样子,他决定索性就这么听着。
平心而论,连恰说话的声音清清脆脆,和与她同龄的女生相比,听起来透着一股孩子样的稚气,并不让人觉得吵闹,抑扬顿挫得很舒服。
但接下来,连恰却不怎么说话了,只是一边喝着茶,一边很专注地看着蓝森。
蓝森把蔬菜和鸡胸肉都洗干净切成小块,分别在锅里炒了,打开一个罐子,舀出几勺褐色的粉末,在透明小碗里加了热水化开,接着把这一碗东西和热水再倒进锅里,慢慢地炖,又拿了另一口锅烧开水煮了好几颗鹌鹑蛋。
煮熟,剥出光滑的蛋,丢进咕嘟咕嘟炖煮着的锅里。
蓝森又抱着手臂想了想,从冰箱里再摸了一棵西兰花来,洗干净切好小块,煮熟了沥干净水放到一边的盘子里。
终于,差不多一切都炖在锅上了,蓝森才洗了手,擦干净水,写了一张便签纸推过去:[请问,我的脸上沾到了什么吗,还是我身上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咦?没有没有,对不起,是因为我一直在看你吗?”
蓝森点点头,想想,又写了一张纸递过去:[不用道歉,我很习惯被看着。]
“习惯……了吗?”连恰抓抓头发,“虽然这么说可能不太对,但是总觉得好厉害啊。”
“……”
“不过我还是道个歉吧,因为我确实是一直在看你,蓝森先生长得很好看,切菜很利落,手指也非常漂亮……我看到像是这样的,就会忍不住去观察,因为想取材……”连恰有点不好意思,两只手的食指讪讪地对了对,“说不定哪天写文的时候就会用上了呢?很多很漂亮的,人啊植物啊,天气啊,我都很喜欢看呢!”
蓝森下意识地点头——原来如此,这就很好理解了,为什么是那种半是欣赏半是观察的目光。
他对自己的外貌没什么直观的概念,但认为切菜很利落这一点是对的。
而且连恰的目光并没让他感到不舒服,至少比起每天围在吧台边直勾勾投向他的那些目光要好多了。
于是他又写了一张纸给连恰:[没关系,我不介意。]
连恰高兴得双手合十:“蓝森先生你真是个好人啊!”
“……”
锅里小火炖着的菜发出咕嘟咕嘟的香味,蓝森找了一个大一点的本子,取下钢笔,非常专注地唰唰写了起来。
[趁现在,我简要和你说一下想和你谈的事情。听起来会很不可思议,但你看到了店里的桌椅,还有我的围裙,所以我想,你应该不至于非常质疑我。]
“嗯嗯。”连恰点点头,“你都要用写的吗,不能说话?”
[保险起见,我不能开口说话。你不用担心,我很习惯写字,速度很快。]
的拇指和食指一起捏住纸片,平举眼前,看起来颇为虔诚,“那,蓝森先生?我叫连恰,连续的连,恰好的恰。”
蓝森点了点头,用一个玻璃小茶壶泡好了红茶,倒进装饰着蓝色花朵图案的白瓷杯里,白瓷杯放在同样图案的白瓷碟上,碟边摆了一把精致的小银勺。这一套又被放在一个大一点的圆形木托盘上,托盘内放了一小杯牛奶和一个圆圆的砂糖罐子。
圆托盘被无声地摆放到连恰面前——就像甜品店营业时,老板把甜点端给任何客人时一样稳。
摆好后,小银勺刚好在连恰的右手边。
连恰把牛奶都倒进了红茶里,一边拿小银勺搅拌着,一边捎带好奇地注视着蓝森。
因为对方不着急,于是她也不着急了。吃饱了饭再慢慢说,这样挺好。
蓝森从冰箱里翻了一颗西红柿,一颗土豆,几段芹菜,几朵香菇,还有半盒生鲜鸡胸肉出来。芹菜和香菇被泡进水盆里,西红柿被暂时搁在一边,土豆被搓洗干净,麻利削皮。
削皮刀就像是有节奏一样,嚓嚓嚓嚓,土豆皮就成片剥落。
“好厉害啊。”连恰捧着红茶杯子,真心实意地赞赏。
蓝森不解地看了连恰一眼,但他在做饭的时候不方便写字,于是他便继续切着土豆块,任由这个姑娘坐在那,用一种既像是欣赏,又像是观察的眼神注视自己。
他很习惯视线,因此并不觉得多么困扰。
“蓝森先生你切菜好稳啊。”
“……”
“……这就是,传说中用勺子刮一下再剥西红柿皮的技术吗!我在家里也这么试过,结果还是把西红柿抠得坑坑洼洼的,皮根本撕不下来啊,可能是我刮的姿势不对吧……”
“……”
差不多搅匀了,连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加奶红茶。
“呜哇,好喝……”
蓝森又看了一眼连恰,对方端着茶杯,微微瞪大了眼睛,专心致志地注视着杯子里的茶,过了几秒,又很认真地抿了一口,眯着眼睛一脸满足。
他花了一点时间去思考自己泡的红茶是否值得这样的称赞,最后的答案是肯定的。
但这并不能阻止他的心情变好了一点。
蓝森擦了擦手,把温着玻璃茶壶的小炉子,连同茶壶一起端到了连恰手边。
“咦,我可以自己加吗?”
蓝森点了点头。
“谢谢!这个真的超好喝的,而且闻起来特别特别香!茶的味道很好呢。”
蓝森又花了一点时间去思考要不要回应一下连恰的话,但是对方看上去自顾自说的很开心,不像是需要回应的样子,他决定索性就这么听着。
平心而论,连恰说话的声音清清脆脆,和与她同龄的女生相比,听起来透着一股孩子样的稚气,并不让人觉得吵闹,抑扬顿挫得很舒服。
但接下来,连恰却不怎么说话了,只是一边喝着茶,一边很专注地看着蓝森。
蓝森把蔬菜和鸡胸肉都洗干净切成小块,分别在锅里炒了,打开一个罐子,舀出几勺褐色的粉末,在透明小碗里加了热水化开,接着把这一碗东西和热水再倒进锅里,慢慢地炖,又拿了另一口锅烧开水煮了好几颗鹌鹑蛋。
煮熟,剥出光滑的蛋,丢进咕嘟咕嘟炖煮着的锅里。
蓝森又抱着手臂想了想,从冰箱里再摸了一棵西兰花来,洗干净切好小块,煮熟了沥干净水放到一边的盘子里。
终于,差不多一切都炖在锅上了,蓝森才洗了手,擦干净水,写了一张便签纸推过去:[请问,我的脸上沾到了什么吗,还是我身上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咦?没有没有,对不起,是因为我一直在看你吗?”
蓝森点点头,想想,又写了一张纸递过去:[不用道歉,我很习惯被看着。]
“习惯……了吗?”连恰抓抓头发,“虽然这么说可能不太对,但是总觉得好厉害啊。”
“……”
“不过我还是道个歉吧,因为我确实是一直在看你,蓝森先生长得很好看,切菜很利落,手指也非常漂亮……我看到像是这样的,就会忍不住去观察,因为想取材……”连恰有点不好意思,两只手的食指讪讪地对了对,“说不定哪天写文的时候就会用上了呢?很多很漂亮的,人啊植物啊,天气啊,我都很喜欢看呢!”
蓝森下意识地点头——原来如此,这就很好理解了,为什么是那种半是欣赏半是观察的目光。
他对自己的外貌没什么直观的概念,但认为切菜很利落这一点是对的。
而且连恰的目光并没让他感到不舒服,至少比起每天围在吧台边直勾勾投向他的那些目光要好多了。
于是他又写了一张纸给连恰:[没关系,我不介意。]
连恰高兴得双手合十:“蓝森先生你真是个好人啊!”
“……”
锅里小火炖着的菜发出咕嘟咕嘟的香味,蓝森找了一个大一点的本子,取下钢笔,非常专注地唰唰写了起来。
[趁现在,我简要和你说一下想和你谈的事情。听起来会很不可思议,但你看到了店里的桌椅,还有我的围裙,所以我想,你应该不至于非常质疑我。]
“嗯嗯。”连恰点点头,“你都要用写的吗,不能说话?”
[保险起见,我不能开口说话。你不用担心,我很习惯写字,速度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