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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一跪倒磕头,想了想又道,“近日,几个武侯都派人回京述职,特别是镇南侯府,母子同归,而且听说带了一个不知底细的义女。东海侯府干脆就只拍了一个嫡女进京,属下是否要派人查探一下底细?”
封泽想起方才父皇的话,心头烦躁,摆手拒绝,“无关紧要之人,不必占用人手。”
“是,主上。”
玄一赶紧应下,又改了话头儿,“白草原那里传了消息,初一带人领走了那些准备好的武器,如今已经收拢了大小部落十一个,想必用不了半年,就能整合整个草原。”
封泽难得脸上带了一丝喜色,“这小子,倒是个可造之材,平日在小米跟前…”
他说到一半,却是停了口,“罢了,你下去忙吧。北地有消息,速速禀报。”
“是,主上。”
玄一恭敬退了出去,封泽起身站在窗口,嗅着雨后有些潮湿的空气,心头为觉得有些空落,好似他忽略了什么,但怎么也想不起,于是也就转身继续坐下批改奏章。
自然,他不知道,也没人知道,今日的疏忽到底惹来多大一场风波。
若是知道,他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弥补今日的巨大错误…
可惜,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随着太阳一点点西斜,最终落入地平线下,大地被黄昏笼罩,天空也暗淡下来,隐约有星光闪烁。
忙了一日的京都,除了几条酒楼林立或者花枝招展的街巷,其余大半地方都安静了下来。
淘气孩子们被老娘拎回了家,男人们无论拿回了多少银钱,都能有一杯酒安慰一下疲惫的身体和灵魂。
妇人们竭尽所能的准备了整齐的饭菜端上来,喂饱一家老少的肚皮。
而遥远的北地,白雪尚且不曾完全融化的白草原上,这会儿却有一处部落正是忙碌。
小儿手臂粗的牛油蜡烛,照的营地里亮如白昼。
穿着皮袍的妇人们,后背背着幼小的孩子,手里却是不停的烧火,煮肉,或者干脆把洗剥干净的整羊架到火上烤。
很快,就有油渍从羊身上滴下来,落进火堆里,发出呲呲的声音,诱惑着所有人的肚肠。
百十个青壮男子,围拢在火堆边,一边高声说笑一边擦抹着手里的斩马刀和弓箭。
那斩马刀很是锋利,迎着火光,亮的怕人。
有人忍不住羡慕,端了马奶酒上来时候,就问道,“这真是一把好刀!比我们原来头人的那把都要好!”
“那当然,”被夸赞的汉子很是骄傲的随手耍了两记刀花儿,“这样的好刀,就是在大元都不多见。”
旁边有人也道,“就是,早知道跟着王子这般好,我早就跑来了,何苦还同王子打了一场?”
“少吹牛,听你打在一起的才不是王子。若是王子,你这会儿还有命在吗?”
众人七嘴八舌的,吵得厉害,他们有人衣衫破旧,有的甚至还带着伤,就是整个部落,说实话也不过聚拢了一些牛车马车,支起了几十顶破帐篷。
其中最大最好的一座帐篷里,这会儿,灯光下,同样有个少年在擦刀。
那雪亮的刀锋,偶尔反射在空中,好似闪电一般轻易能够劈开一切。刀身算不得长,若是人高马大的汉子握在手里怕是要嫌弃短小。但握在少年手里,却是再合适不过。
刀柄上细细缠绕着一圈儿象牙色的细棉布条,可如今已经变成了暗红色,至于染料是什么,不必说也猜的到。
这少年正是老熊岭上的马童初一,小米当做弟弟一般疼爱的哑巴男孩。
不过短短两月功夫,小米若是这会儿在跟前,一定大吃一惊。
原本木讷又沉默的初一,如今已经退去了那层温驯无害的模样,眼角眉梢浸透出来的冷厉,足以吓死几个胆小之人。
自从踏上草原的第一日,他就带人突袭了当初灭掉他们族群的仇家,顺利接管了仇家的牧民和一切牛羊帐篷辎重。 乘着大胜之机,又剿灭兼并了周围的小部落。
这般如同蚂蚁一般,一点点吞噬,一点点壮大,如今他的部落已经有四百人口,青壮占了一半,老幼妇人占了一半。若是这般发展下去,只要再给他半年时间,他就能统一草原。成为整个草原的王,也就能够…
正这般想着,有人在帐篷外禀报了一声,就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来人也是熟识的,当初带人找到老熊岭的高壮草原人,名字为达布,经历了这两月的血火洗礼,他也更是健壮凶悍了。
但这会儿他手里却端着托盘,托盘上有烤好的羊肉,一碗马奶酒,还有锋利的匕首。
“王,该用饭了!”
“放... -->>
玄一跪倒磕头,想了想又道,“近日,几个武侯都派人回京述职,特别是镇南侯府,母子同归,而且听说带了一个不知底细的义女。东海侯府干脆就只拍了一个嫡女进京,属下是否要派人查探一下底细?”
封泽想起方才父皇的话,心头烦躁,摆手拒绝,“无关紧要之人,不必占用人手。”
“是,主上。”
玄一赶紧应下,又改了话头儿,“白草原那里传了消息,初一带人领走了那些准备好的武器,如今已经收拢了大小部落十一个,想必用不了半年,就能整合整个草原。”
封泽难得脸上带了一丝喜色,“这小子,倒是个可造之材,平日在小米跟前…”
他说到一半,却是停了口,“罢了,你下去忙吧。北地有消息,速速禀报。”
“是,主上。”
玄一恭敬退了出去,封泽起身站在窗口,嗅着雨后有些潮湿的空气,心头为觉得有些空落,好似他忽略了什么,但怎么也想不起,于是也就转身继续坐下批改奏章。
自然,他不知道,也没人知道,今日的疏忽到底惹来多大一场风波。
若是知道,他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弥补今日的巨大错误…
可惜,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随着太阳一点点西斜,最终落入地平线下,大地被黄昏笼罩,天空也暗淡下来,隐约有星光闪烁。
忙了一日的京都,除了几条酒楼林立或者花枝招展的街巷,其余大半地方都安静了下来。
淘气孩子们被老娘拎回了家,男人们无论拿回了多少银钱,都能有一杯酒安慰一下疲惫的身体和灵魂。
妇人们竭尽所能的准备了整齐的饭菜端上来,喂饱一家老少的肚皮。
而遥远的北地,白雪尚且不曾完全融化的白草原上,这会儿却有一处部落正是忙碌。
小儿手臂粗的牛油蜡烛,照的营地里亮如白昼。
穿着皮袍的妇人们,后背背着幼小的孩子,手里却是不停的烧火,煮肉,或者干脆把洗剥干净的整羊架到火上烤。
很快,就有油渍从羊身上滴下来,落进火堆里,发出呲呲的声音,诱惑着所有人的肚肠。
百十个青壮男子,围拢在火堆边,一边高声说笑一边擦抹着手里的斩马刀和弓箭。
那斩马刀很是锋利,迎着火光,亮的怕人。
有人忍不住羡慕,端了马奶酒上来时候,就问道,“这真是一把好刀!比我们原来头人的那把都要好!”
“那当然,”被夸赞的汉子很是骄傲的随手耍了两记刀花儿,“这样的好刀,就是在大元都不多见。”
旁边有人也道,“就是,早知道跟着王子这般好,我早就跑来了,何苦还同王子打了一场?”
“少吹牛,听你打在一起的才不是王子。若是王子,你这会儿还有命在吗?”
众人七嘴八舌的,吵得厉害,他们有人衣衫破旧,有的甚至还带着伤,就是整个部落,说实话也不过聚拢了一些牛车马车,支起了几十顶破帐篷。
其中最大最好的一座帐篷里,这会儿,灯光下,同样有个少年在擦刀。
那雪亮的刀锋,偶尔反射在空中,好似闪电一般轻易能够劈开一切。刀身算不得长,若是人高马大的汉子握在手里怕是要嫌弃短小。但握在少年手里,却是再合适不过。
刀柄上细细缠绕着一圈儿象牙色的细棉布条,可如今已经变成了暗红色,至于染料是什么,不必说也猜的到。
这少年正是老熊岭上的马童初一,小米当做弟弟一般疼爱的哑巴男孩。
不过短短两月功夫,小米若是这会儿在跟前,一定大吃一惊。
原本木讷又沉默的初一,如今已经退去了那层温驯无害的模样,眼角眉梢浸透出来的冷厉,足以吓死几个胆小之人。
自从踏上草原的第一日,他就带人突袭了当初灭掉他们族群的仇家,顺利接管了仇家的牧民和一切牛羊帐篷辎重。 乘着大胜之机,又剿灭兼并了周围的小部落。
这般如同蚂蚁一般,一点点吞噬,一点点壮大,如今他的部落已经有四百人口,青壮占了一半,老幼妇人占了一半。若是这般发展下去,只要再给他半年时间,他就能统一草原。成为整个草原的王,也就能够…
正这般想着,有人在帐篷外禀报了一声,就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来人也是熟识的,当初带人找到老熊岭的高壮草原人,名字为达布,经历了这两月的血火洗礼,他也更是健壮凶悍了。
但这会儿他手里却端着托盘,托盘上有烤好的羊肉,一碗马奶酒,还有锋利的匕首。
“王,该用饭了!”
“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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