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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傻子输了才会承认!
李群峰的动情演唱,将现场的气氛瞬间调动了起来,观众欢呼,激动热烈。
韩凤娟等几个嘉宾见状,也都对视了一眼,微微点了点头。
一个节目是否能做好,第一期非常重要。而第一期能否做好,第一个出场的人也非常重要。
毫无疑问,李群峰的出场非常成功,观众的胃口已经被高高吊了起来,期待感也随之而起。
“大家说群峰唱的好不好?”方可可登上了舞台,向观众喊道。
“好!”
“非常好!”
观众热情回应道。
“群峰我也认识他很久了,以前也听过他唱歌,不过没想到他现场唱的竟然也这么好,但是他最后是否能够得到一个好成绩,可是还要看另一位选手的表现哦!下面有请第二位选手——禾丰奇为大家演唱。”
方可可离开舞台,禾丰奇就从另一侧登上了舞台。
禾丰奇也是一个五线刚刚出道的歌手,有过几首歌,反响也还不错,只是因为出道时间不长,排位比较落后而已。
不过他刚一开口,红风筝和小龙队的队长就轻轻松了一口气,果然像李群峰这样的实力唱将还是不多的,虽然禾丰奇唱的也不错,毕竟是专业的歌手,但是与他们相比,还是有着一些差距的。
经验的欠缺,表演的欠缺,发音的欠缺,技巧的欠缺说来很容易,可这些都是数年打磨出来的,不是一个新人能够轻易具备的。
而最后,结果也毫无疑问,李群峰获得了胜利,进入了争夺当期冠军的比拼中,而禾丰奇则是要进入淘汰赛中,为不被淘汰而努力。
然后,第二组两人演唱比赛,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歌曲出现,获胜者是一名女歌手常欣欣。
然后,第三组两人演唱比赛,获胜者也是一名实力唱将,只是唱功不比李群峰,最终以领先三十分的微弱成绩晋级,她也是一名女歌手,名叫何倩。
至此,第一轮比拼已然完成大半,即将出场的就是最后一组,也是秦浩所在的那组歌手。
“下面要出场的这位歌手可是很有名气的哦,虽然他刚刚出道不久,却因为极高的歌唱水平而受到粉丝的爱戴,下面就有请最后一组七号选手潘凌华!”
方可可走下了舞台,一身盛装的潘凌华就登上了舞台。
潘凌华与之前和秦浩发生冲突时穿的服装不同,他换了一身白色的西服,头发也梳的油光瓦亮,再配上他那比较帅气的容颜,哎呦我去,还真是一个标准的小白脸呢。
“我家凌华好帅啊!”
“那是啊!自从凌华出道我就关注他了,长得帅,唱歌又好听,太完美了!”
“凌华,我爱你!”
“我也爱你!”
潘凌华一上台,还没有开口演唱,观众席上的呼声就响了起来,看得起来他的确比另外几人人气要高,至少粉丝的数量要高一些。
潘凌华很享受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所有的人都在下面仰视自己,呼唤自己的名字,这让他感觉自己很重要,为什么要做明星,也就是这个原因。
伴奏响起。
先是吉他,然后电子琴,继而架子鼓也响了起来。
夜风乐队的水平确实非常高,伴奏一响起,潘凌华还没有唱什么,那种音乐的氛围顿时就出现了。
观众不再欢呼,而是静了下来,听着熟悉的旋律,眼中满是期待的等待着人气最高的潘凌华的演唱。
潘凌华居高临下的看了看... -->>
第四十七章傻子输了才会承认!
李群峰的动情演唱,将现场的气氛瞬间调动了起来,观众欢呼,激动热烈。
韩凤娟等几个嘉宾见状,也都对视了一眼,微微点了点头。
一个节目是否能做好,第一期非常重要。而第一期能否做好,第一个出场的人也非常重要。
毫无疑问,李群峰的出场非常成功,观众的胃口已经被高高吊了起来,期待感也随之而起。
“大家说群峰唱的好不好?”方可可登上了舞台,向观众喊道。
“好!”
“非常好!”
观众热情回应道。
“群峰我也认识他很久了,以前也听过他唱歌,不过没想到他现场唱的竟然也这么好,但是他最后是否能够得到一个好成绩,可是还要看另一位选手的表现哦!下面有请第二位选手——禾丰奇为大家演唱。”
方可可离开舞台,禾丰奇就从另一侧登上了舞台。
禾丰奇也是一个五线刚刚出道的歌手,有过几首歌,反响也还不错,只是因为出道时间不长,排位比较落后而已。
不过他刚一开口,红风筝和小龙队的队长就轻轻松了一口气,果然像李群峰这样的实力唱将还是不多的,虽然禾丰奇唱的也不错,毕竟是专业的歌手,但是与他们相比,还是有着一些差距的。
经验的欠缺,表演的欠缺,发音的欠缺,技巧的欠缺说来很容易,可这些都是数年打磨出来的,不是一个新人能够轻易具备的。
而最后,结果也毫无疑问,李群峰获得了胜利,进入了争夺当期冠军的比拼中,而禾丰奇则是要进入淘汰赛中,为不被淘汰而努力。
然后,第二组两人演唱比赛,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歌曲出现,获胜者是一名女歌手常欣欣。
然后,第三组两人演唱比赛,获胜者也是一名实力唱将,只是唱功不比李群峰,最终以领先三十分的微弱成绩晋级,她也是一名女歌手,名叫何倩。
至此,第一轮比拼已然完成大半,即将出场的就是最后一组,也是秦浩所在的那组歌手。
“下面要出场的这位歌手可是很有名气的哦,虽然他刚刚出道不久,却因为极高的歌唱水平而受到粉丝的爱戴,下面就有请最后一组七号选手潘凌华!”
方可可走下了舞台,一身盛装的潘凌华就登上了舞台。
潘凌华与之前和秦浩发生冲突时穿的服装不同,他换了一身白色的西服,头发也梳的油光瓦亮,再配上他那比较帅气的容颜,哎呦我去,还真是一个标准的小白脸呢。
“我家凌华好帅啊!”
“那是啊!自从凌华出道我就关注他了,长得帅,唱歌又好听,太完美了!”
“凌华,我爱你!”
“我也爱你!”
潘凌华一上台,还没有开口演唱,观众席上的呼声就响了起来,看得起来他的确比另外几人人气要高,至少粉丝的数量要高一些。
潘凌华很享受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所有的人都在下面仰视自己,呼唤自己的名字,这让他感觉自己很重要,为什么要做明星,也就是这个原因。
伴奏响起。
先是吉他,然后电子琴,继而架子鼓也响了起来。
夜风乐队的水平确实非常高,伴奏一响起,潘凌华还没有唱什么,那种音乐的氛围顿时就出现了。
观众不再欢呼,而是静了下来,听着熟悉的旋律,眼中满是期待的等待着人气最高的潘凌华的演唱。
潘凌华居高临下的看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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