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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环立交桥的阴影后面,两车道的路上空空荡荡,路旁的街灯投下暖黄色的淡光。
“哒哒哒哒哒!”
道路尽头,急促的脚步声在寂静的街道上回响!
一个人影从街角跑出来,一身白色的病服上沾满了血污。宁凡手里攥着那支92手枪,上气不接下气的朝前面的一处小区跑去。
那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小区,小区甚至连真正意义上的大门都没有,仅仅是在外侧的两栋住宅楼间凑合竖了块门牌,权当入口。掉了漆的黄铜色“幸福家园”门牌前,白石砖围成的小花坛里花草已经荒败很久了。
宁凡记得自从一年前孙乐乐在这里住下,这花坛中一直是这幅萧条模样,自己还大咧的承诺,顶多一年的时间,一定能让她住进一个有正正经经花坛的小区,那种至少要交百八十物业费的小区。
谁没事想要交物业费的!孙乐乐哭笑不得。
宁凡想到以前的事情,不禁有些分神,但随后他使劲晃了晃头,自己时间紧迫,没工夫悲春伤秋,把孙乐乐接上以后,还要赶紧去找爸呢!
他三步并作两步,加快步子进到“幸福家园”的小区里。
孙乐乐家就在拐角第三...
宁凡正要再往里走时,背后一道浑厚的喝令吓得他一个哆嗦!
“给我站住!”
宁凡回头看去,小区门旁的保安室中,一个披着安保大衣的大叔提溜着手电筒冲宁凡喊道。
深更半夜,鬼鬼祟祟,还跑着冲进小区,想趁老子不注意进去偷东西?小蟊贼!你好大胆!
老李头脖子前挂着的小收音机附和地播着单田芳的《隋唐演义》,只听程咬金大喝道:“呔!狗贼!吃俺一斧!”
老李头只恨手中没有可趁手的家伙事,只得举着那支半锈的大号手电筒挥舞一番,曾经当过兵,身材又能称得上是五大三粗的老李头可是抓住过不少小区里的小偷,他觉着自己刚才那道洪钟一般的喝止,加上这仗架十足的仗势足以唬住这个小偷。
你看他都傻在原地了。
老李头一时过足了威瘾,才想起来要先控制住那个小贼,手电筒握在手里权是个摆设,刚才根本没开灯,所以也看不清那小贼的样貌,加上小区里本来路灯就少,只是依稀看着好像是穿了一身红色的外套。
哼,晚上作案还敢穿这么显眼的衣服,一看就是个没见过什么市面的新手,这可不行,这种小偷小摸的小偷一定要给他扼杀在摇篮里,等会可要给他一点教训尝尝!也不能太狠,毕竟只是个小毛孩,主要是批评教育,恩对。老李头慈悲为怀。
还是要让这些走了歪路的年轻人认识这个世界还是和谐美好的,罪恶是终究战胜不了正义的!
“啪”
老李头拧开手电筒,强光的直射立马把毫无准备的宁凡晃到失明!
老李头等到看清了眼前这个“小蟊贼”的打扮,惊得愣住了——哪个小偷是从碎肉堆里爬出来的?
宁凡一身脓红的血垢,在深夜手电筒强光的照射下惊骇恐怖,简直如同什么德州电锯里的恐怖场景一样血腥惊魂!
宁凡下意识地用双手遮住眼前的光,并刚要试图解释。老李头已经一声见鬼似的嚎叫,转身就跑,左脚拌右脚,“咚”地摔了个狗啃泥。
“别杀我!别杀我!”老李头老泪纵横。
枪!那“小蟊贼”的手上,居...居然有枪!宁凡抬手遮眼的动作恰好是将手中的手枪也举在了身前。
92的枪管在刚才手电的照射下黑光发亮。和平年代平头老百姓哪里见到过真枪?!
宁凡看着一屁股坐在地上面如土灰的大叔,才反应过来,从那匪夷所思的实验室中逃脱出来后,这里可是正常的世界,自己这样一身吓人的扮相在这大半夜的,是有些惊悚。
宁凡手足无措的摆了摆手,看看手里的枪,又看看地上的老李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只得说道:“叔啊,我不杀你——你快跑吧,朝西边跑,别回头!”
正要不再理会这个可怜巴巴的门卫大叔,回头去寻孙乐乐去,刚走两三步,却见身后的老李头还愣在地上,惊魂未定。
宁凡脸色一变,举着枪对着老李头,面色狰狞地吓唬道:“我开枪了!”
“砰!砰!”宁凡嘴里模仿着枪声。
老李头“啊!”的一声嚎叫,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朝外边逃去。
“往西边跑!跑出市区!要不然我追着打你的腚!”宁凡在身后装腔作势。
看到老李头捂着屁股窜出小区,宁凡顾不得偷笑,转身就朝第三栋单元楼走去。
为了治安,现在的小区里,每栋楼都装了楼道安全门,“幸福家园”虽然只是个普通小区,但是这安全门倒是规规矩矩的,没什么投机取巧的办法通过,没有钥匙的人,只有按具体楼层的电铃,让里面的住户打开门方能进入。
302
宁凡在对讲机上输入熟悉的数字。
“嘟——嘟——嘟——”
这么晚了,乐乐应该都睡了吧,宁凡想着。夜风冷不丁的吹来,宁凡后背发凉,他下意识地紧了紧衣服,上面的血液半湿半干,混杂着令人作呕的腥臭味道,凉冰冰的贴在皮肤上,黏糊糊的,心里发瘆,一哆嗦颤栗的鸡皮疙瘩。
宁凡突然想起来自己这一身的外观,想到刚才老李头惊魂失措的模样,这会把乐乐给吓坏的!
他想都没想就把衣服脱下来,光着身子当变态总比杀人狂强。宁凡赤膊地站在晚秋的夜风中,抱着臂牙齿打颤,等待开门。
深更半夜,乐乐应该睡熟了,宁凡正准备再一次按门铃时。
“喂?谁呀!”带着些生气的询问声音。是宁凡再熟悉不过的女孩声音。他眼前甚至能够看到孙乐乐被吵醒时,皱起眉毛的气恼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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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环立交桥的阴影后面,两车道的路上空空荡荡,路旁的街灯投下暖黄色的淡光。
“哒哒哒哒哒!”
道路尽头,急促的脚步声在寂静的街道上回响!
一个人影从街角跑出来,一身白色的病服上沾满了血污。宁凡手里攥着那支92手枪,上气不接下气的朝前面的一处小区跑去。
那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小区,小区甚至连真正意义上的大门都没有,仅仅是在外侧的两栋住宅楼间凑合竖了块门牌,权当入口。掉了漆的黄铜色“幸福家园”门牌前,白石砖围成的小花坛里花草已经荒败很久了。
宁凡记得自从一年前孙乐乐在这里住下,这花坛中一直是这幅萧条模样,自己还大咧的承诺,顶多一年的时间,一定能让她住进一个有正正经经花坛的小区,那种至少要交百八十物业费的小区。
谁没事想要交物业费的!孙乐乐哭笑不得。
宁凡想到以前的事情,不禁有些分神,但随后他使劲晃了晃头,自己时间紧迫,没工夫悲春伤秋,把孙乐乐接上以后,还要赶紧去找爸呢!
他三步并作两步,加快步子进到“幸福家园”的小区里。
孙乐乐家就在拐角第三...
宁凡正要再往里走时,背后一道浑厚的喝令吓得他一个哆嗦!
“给我站住!”
宁凡回头看去,小区门旁的保安室中,一个披着安保大衣的大叔提溜着手电筒冲宁凡喊道。
深更半夜,鬼鬼祟祟,还跑着冲进小区,想趁老子不注意进去偷东西?小蟊贼!你好大胆!
老李头脖子前挂着的小收音机附和地播着单田芳的《隋唐演义》,只听程咬金大喝道:“呔!狗贼!吃俺一斧!”
老李头只恨手中没有可趁手的家伙事,只得举着那支半锈的大号手电筒挥舞一番,曾经当过兵,身材又能称得上是五大三粗的老李头可是抓住过不少小区里的小偷,他觉着自己刚才那道洪钟一般的喝止,加上这仗架十足的仗势足以唬住这个小偷。
你看他都傻在原地了。
老李头一时过足了威瘾,才想起来要先控制住那个小贼,手电筒握在手里权是个摆设,刚才根本没开灯,所以也看不清那小贼的样貌,加上小区里本来路灯就少,只是依稀看着好像是穿了一身红色的外套。
哼,晚上作案还敢穿这么显眼的衣服,一看就是个没见过什么市面的新手,这可不行,这种小偷小摸的小偷一定要给他扼杀在摇篮里,等会可要给他一点教训尝尝!也不能太狠,毕竟只是个小毛孩,主要是批评教育,恩对。老李头慈悲为怀。
还是要让这些走了歪路的年轻人认识这个世界还是和谐美好的,罪恶是终究战胜不了正义的!
“啪”
老李头拧开手电筒,强光的直射立马把毫无准备的宁凡晃到失明!
老李头等到看清了眼前这个“小蟊贼”的打扮,惊得愣住了——哪个小偷是从碎肉堆里爬出来的?
宁凡一身脓红的血垢,在深夜手电筒强光的照射下惊骇恐怖,简直如同什么德州电锯里的恐怖场景一样血腥惊魂!
宁凡下意识地用双手遮住眼前的光,并刚要试图解释。老李头已经一声见鬼似的嚎叫,转身就跑,左脚拌右脚,“咚”地摔了个狗啃泥。
“别杀我!别杀我!”老李头老泪纵横。
枪!那“小蟊贼”的手上,居...居然有枪!宁凡抬手遮眼的动作恰好是将手中的手枪也举在了身前。
92的枪管在刚才手电的照射下黑光发亮。和平年代平头老百姓哪里见到过真枪?!
宁凡看着一屁股坐在地上面如土灰的大叔,才反应过来,从那匪夷所思的实验室中逃脱出来后,这里可是正常的世界,自己这样一身吓人的扮相在这大半夜的,是有些惊悚。
宁凡手足无措的摆了摆手,看看手里的枪,又看看地上的老李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只得说道:“叔啊,我不杀你——你快跑吧,朝西边跑,别回头!”
正要不再理会这个可怜巴巴的门卫大叔,回头去寻孙乐乐去,刚走两三步,却见身后的老李头还愣在地上,惊魂未定。
宁凡脸色一变,举着枪对着老李头,面色狰狞地吓唬道:“我开枪了!”
“砰!砰!”宁凡嘴里模仿着枪声。
老李头“啊!”的一声嚎叫,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朝外边逃去。
“往西边跑!跑出市区!要不然我追着打你的腚!”宁凡在身后装腔作势。
看到老李头捂着屁股窜出小区,宁凡顾不得偷笑,转身就朝第三栋单元楼走去。
为了治安,现在的小区里,每栋楼都装了楼道安全门,“幸福家园”虽然只是个普通小区,但是这安全门倒是规规矩矩的,没什么投机取巧的办法通过,没有钥匙的人,只有按具体楼层的电铃,让里面的住户打开门方能进入。
302
宁凡在对讲机上输入熟悉的数字。
“嘟——嘟——嘟——”
这么晚了,乐乐应该都睡了吧,宁凡想着。夜风冷不丁的吹来,宁凡后背发凉,他下意识地紧了紧衣服,上面的血液半湿半干,混杂着令人作呕的腥臭味道,凉冰冰的贴在皮肤上,黏糊糊的,心里发瘆,一哆嗦颤栗的鸡皮疙瘩。
宁凡突然想起来自己这一身的外观,想到刚才老李头惊魂失措的模样,这会把乐乐给吓坏的!
他想都没想就把衣服脱下来,光着身子当变态总比杀人狂强。宁凡赤膊地站在晚秋的夜风中,抱着臂牙齿打颤,等待开门。
深更半夜,乐乐应该睡熟了,宁凡正准备再一次按门铃时。
“喂?谁呀!”带着些生气的询问声音。是宁凡再熟悉不过的女孩声音。他眼前甚至能够看到孙乐乐被吵醒时,皱起眉毛的气恼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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