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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一朵红玫瑰。”
他被打动了,被征服了,他的歌,被这个学生所听懂了,他知道,爱情,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他展开双翼,飞翔起来,划过天穹,降落在一颗玫瑰树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他说:“我会为你唱最动听的歌。”
第一颗玫瑰树拒绝了他,夜莺没有气馁,他继续飞翔着,找到了最后的红玫瑰树,他请求对方,给他一朵玫瑰,哪怕是以生命为代价。
在月光下,他飞回了学生的窗边,继续凝视着他,也许,他注视的不是学生,而是爱情本身,这只夜莺飞到了玫瑰树上,用胸膛贯穿了尖刺,随着心血源源不断的流出,玫瑰被染红了。
“靠得再紧一些!小夜莺!”红玫瑰树喊,女演员一层层繁复的裙摆在地上如花一般展开,她凝视着他,眼中充满了泪水,她喊:“唱你的歌!”
夜莺继续歌唱着,唱上一整夜,舞女的裙子重重叠叠,缭乱的灯光反反复复,她们雪白的手臂搭在一起,连成一朵盛大的玫瑰花,伴随着顾阳的每一个颤抖的转音,这朵花在台上盛开,绽放。
“给我——一朵红玫瑰——”
“我要——一朵红玫瑰——”
他放声高歌,用了全身的力气,灯光耀得他看不清前方,可他还是要尽全力睁大眼睛,注视着朝霞,注视着那朵用心血灌溉的玫瑰。他闻到了茶叶被煮开的香气,闻到了精致的瓷器本身的味道。他高歌着,旋转着,眼前的世界一阵阵天翻地覆,是裙摆,是香水,是哭泣,是高跟鞋。他掉落在地上,有东西从他的心口绽开了,那是一个璀璨高贵的灵魂,那比什么都要贵,人们光是看着它,都忍不住流下泪来。
他来到你的花园,为爱情而高歌,他飞到树枝上,用尖刺刺穿自己的胸膛。他用心血染红的那朵玫瑰,比世界上任何一朵玫瑰都要红,都要美,没有人见过那么美的玫瑰,那是死亡和爱情的象征。
“……我看见了。”顾阳躺在地上,喃喃道:“我看见了。”
泪水从他的眼角流下来,台下是如同死寂一般的安静,学生再次走上舞台,摘下那朵玫瑰,送给教授的女儿。
那个姑娘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轻蔑地说:“这和我的衣服不配,有人送我珠宝,珠宝可比花值钱多了。”
那朵玫瑰被扔了出去,落在阴沟里,被车轮碾成了碎末。光缓缓地暗下来,照在一个角落里,顾阳躺在那里,无声无息,嘴角带着幸福而骄傲的笑容,正如他所说——一只鸟的心,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提并论呢?
灯光暗下了,戏剧结束了。
演员们接二连三地走上舞台,进行闭幕,有人把顾阳扶了起来,少年被推到最前方,他神情茫然,眼中还带着泪水,就这么看着台下乌压压的观众。
先是短暂的静默,接着,从校长那里开始,响起了第一声掌声,很快,掌声越来越多,震耳欲聋,伴随着尖叫,呐喊,掀翻了天花板!
“夜莺!”
“小夜莺!”
“夜莺与玫瑰——这是真的夜莺与玫瑰!”
“我要见那个男孩子……替我安排……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演员……”
“顾阳!顾阳!”
顾阳随着演员退场,他走到后台,看见了熟悉的面庞,老亚索望着他,眼神复杂而包含泪水。
“我……我的手臂是直的吗?”
“啊。”老人说:“是的,还不错,不过那也不是很重要了。”
少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冲过去,抱住了对方,这突如其来的善意,让这个一直饱受非议的老人僵直了身体,他僵硬许久,终究是回抱了过去,闭上眼睛,任眼泪流了下来。
在一一和疯狂的观众,戏迷道过别之后,顾阳冲回了房间,他确定,他看到了——就在刚刚——舞台下面——
他喘着气,打开了房门。
楚今夜坐在房间里,抬眼看他。
男人伸出手,指尖夹着一只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他把它别到少年的发上,温柔地说:“欢迎回来,小夜莺。”
作者有话要说:一只鸟的心,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提并论呢?是原文中的句子,可以说是非常讽刺了。
我爱小夜莺。
第51章女装
花朵的触感,是冰冷柔软的。
顾阳酡红的脸色,在这样的温度之下却越发鲜艳起来,好像喝了酒,醉醺醺的。
他盯着楚今夜,环住了男人的身体,两具年轻的身体亲密地结合在一起,男人抱起他,亲吻他的眼睛,鼻子,嘴唇。
“我是今天刚到的。”
“你的朋友也到了。”
“他们让我向你问好,明天再来看你。”
“你演的很棒,我为你骄傲。”
“我想你了。”
“小夜莺。”
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顾阳闭上了眼睛,抱住了对方。
“我也很想念您。”
“很高兴能见到你。”
“我爱你。”
楚今夜低下头,把他压在了身下。
那一朵红玫瑰,掉下了一片花瓣,落在雪白的床褥上。
一夜无眠。
第二天,在顾阳起床的时候,他刚打开手机,轰炸一样的信息就弹了出来。
《夜莺与玫瑰》大获成功。
学院派的胜利:真正的夜莺。
神秘的东方男孩!
总之,这些新闻中,大多数都是赞誉,那些苛刻的影评人被他的表演所征服,给予了最高的评价。艺术,能跨越国家语言的限制,对于那种真正意义上精彩的表演,是很难有人能指鹿为马强行说不行的。观众又不是瞎子,像木偶一样任你摆弄。
不出一天,各大媒体就报道了,百老汇来了个神秘的东方男孩,他就是夜莺的化身,将这出戏剧演绎的十全十美。这种和以往截然不同的大力度宣传,无疑能激起人们的好奇心。剧目的排场是场场爆满,邀请他接受采访的杂志也有有多,其中不乏几家欧美有名的大杂志。
为此,许空专门来找了他一趟,这个理智的经纪人带着一束漂亮的花束,送给顾阳作为贺礼。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很多。”他很直白地说:“现在我完全相信,你能成名不是因为运气,那些人已经被你征服了,看你就像y国人在看莎士比亚。”
顾阳抿唇笑了一下,说:“我确实运气很好。”
“好运气也是需要实力支持的。”许空若有所指地看了少年的双腿一眼,那双腿上的青紫不断,脚底结出的厚厚的茧还没有消。他说:“你确实非常敬业,我很欣赏你这一点,不是谁在成名之后,都能再狠得下心吃苦头的,这也注定了他们得不到最好——唯一,第一名只有一个,也许需要一些运气,可不能总靠运气。”
“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步棋都走的很漂亮。百老汇会给你的履历添上漂亮的一笔,学院派为了不自砸招牌,以后也会配合你的宣传,这样你就能走进好莱坞很多人的眼里,拿奖的路子会顺利很多,不过,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
“选戏。”许空实话实说道:“你... -->>
“是为了一朵红玫瑰。”
他被打动了,被征服了,他的歌,被这个学生所听懂了,他知道,爱情,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他展开双翼,飞翔起来,划过天穹,降落在一颗玫瑰树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他说:“我会为你唱最动听的歌。”
第一颗玫瑰树拒绝了他,夜莺没有气馁,他继续飞翔着,找到了最后的红玫瑰树,他请求对方,给他一朵玫瑰,哪怕是以生命为代价。
在月光下,他飞回了学生的窗边,继续凝视着他,也许,他注视的不是学生,而是爱情本身,这只夜莺飞到了玫瑰树上,用胸膛贯穿了尖刺,随着心血源源不断的流出,玫瑰被染红了。
“靠得再紧一些!小夜莺!”红玫瑰树喊,女演员一层层繁复的裙摆在地上如花一般展开,她凝视着他,眼中充满了泪水,她喊:“唱你的歌!”
夜莺继续歌唱着,唱上一整夜,舞女的裙子重重叠叠,缭乱的灯光反反复复,她们雪白的手臂搭在一起,连成一朵盛大的玫瑰花,伴随着顾阳的每一个颤抖的转音,这朵花在台上盛开,绽放。
“给我——一朵红玫瑰——”
“我要——一朵红玫瑰——”
他放声高歌,用了全身的力气,灯光耀得他看不清前方,可他还是要尽全力睁大眼睛,注视着朝霞,注视着那朵用心血灌溉的玫瑰。他闻到了茶叶被煮开的香气,闻到了精致的瓷器本身的味道。他高歌着,旋转着,眼前的世界一阵阵天翻地覆,是裙摆,是香水,是哭泣,是高跟鞋。他掉落在地上,有东西从他的心口绽开了,那是一个璀璨高贵的灵魂,那比什么都要贵,人们光是看着它,都忍不住流下泪来。
他来到你的花园,为爱情而高歌,他飞到树枝上,用尖刺刺穿自己的胸膛。他用心血染红的那朵玫瑰,比世界上任何一朵玫瑰都要红,都要美,没有人见过那么美的玫瑰,那是死亡和爱情的象征。
“……我看见了。”顾阳躺在地上,喃喃道:“我看见了。”
泪水从他的眼角流下来,台下是如同死寂一般的安静,学生再次走上舞台,摘下那朵玫瑰,送给教授的女儿。
那个姑娘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轻蔑地说:“这和我的衣服不配,有人送我珠宝,珠宝可比花值钱多了。”
那朵玫瑰被扔了出去,落在阴沟里,被车轮碾成了碎末。光缓缓地暗下来,照在一个角落里,顾阳躺在那里,无声无息,嘴角带着幸福而骄傲的笑容,正如他所说——一只鸟的心,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提并论呢?
灯光暗下了,戏剧结束了。
演员们接二连三地走上舞台,进行闭幕,有人把顾阳扶了起来,少年被推到最前方,他神情茫然,眼中还带着泪水,就这么看着台下乌压压的观众。
先是短暂的静默,接着,从校长那里开始,响起了第一声掌声,很快,掌声越来越多,震耳欲聋,伴随着尖叫,呐喊,掀翻了天花板!
“夜莺!”
“小夜莺!”
“夜莺与玫瑰——这是真的夜莺与玫瑰!”
“我要见那个男孩子……替我安排……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演员……”
“顾阳!顾阳!”
顾阳随着演员退场,他走到后台,看见了熟悉的面庞,老亚索望着他,眼神复杂而包含泪水。
“我……我的手臂是直的吗?”
“啊。”老人说:“是的,还不错,不过那也不是很重要了。”
少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冲过去,抱住了对方,这突如其来的善意,让这个一直饱受非议的老人僵直了身体,他僵硬许久,终究是回抱了过去,闭上眼睛,任眼泪流了下来。
在一一和疯狂的观众,戏迷道过别之后,顾阳冲回了房间,他确定,他看到了——就在刚刚——舞台下面——
他喘着气,打开了房门。
楚今夜坐在房间里,抬眼看他。
男人伸出手,指尖夹着一只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他把它别到少年的发上,温柔地说:“欢迎回来,小夜莺。”
作者有话要说:一只鸟的心,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提并论呢?是原文中的句子,可以说是非常讽刺了。
我爱小夜莺。
第51章女装
花朵的触感,是冰冷柔软的。
顾阳酡红的脸色,在这样的温度之下却越发鲜艳起来,好像喝了酒,醉醺醺的。
他盯着楚今夜,环住了男人的身体,两具年轻的身体亲密地结合在一起,男人抱起他,亲吻他的眼睛,鼻子,嘴唇。
“我是今天刚到的。”
“你的朋友也到了。”
“他们让我向你问好,明天再来看你。”
“你演的很棒,我为你骄傲。”
“我想你了。”
“小夜莺。”
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顾阳闭上了眼睛,抱住了对方。
“我也很想念您。”
“很高兴能见到你。”
“我爱你。”
楚今夜低下头,把他压在了身下。
那一朵红玫瑰,掉下了一片花瓣,落在雪白的床褥上。
一夜无眠。
第二天,在顾阳起床的时候,他刚打开手机,轰炸一样的信息就弹了出来。
《夜莺与玫瑰》大获成功。
学院派的胜利:真正的夜莺。
神秘的东方男孩!
总之,这些新闻中,大多数都是赞誉,那些苛刻的影评人被他的表演所征服,给予了最高的评价。艺术,能跨越国家语言的限制,对于那种真正意义上精彩的表演,是很难有人能指鹿为马强行说不行的。观众又不是瞎子,像木偶一样任你摆弄。
不出一天,各大媒体就报道了,百老汇来了个神秘的东方男孩,他就是夜莺的化身,将这出戏剧演绎的十全十美。这种和以往截然不同的大力度宣传,无疑能激起人们的好奇心。剧目的排场是场场爆满,邀请他接受采访的杂志也有有多,其中不乏几家欧美有名的大杂志。
为此,许空专门来找了他一趟,这个理智的经纪人带着一束漂亮的花束,送给顾阳作为贺礼。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很多。”他很直白地说:“现在我完全相信,你能成名不是因为运气,那些人已经被你征服了,看你就像y国人在看莎士比亚。”
顾阳抿唇笑了一下,说:“我确实运气很好。”
“好运气也是需要实力支持的。”许空若有所指地看了少年的双腿一眼,那双腿上的青紫不断,脚底结出的厚厚的茧还没有消。他说:“你确实非常敬业,我很欣赏你这一点,不是谁在成名之后,都能再狠得下心吃苦头的,这也注定了他们得不到最好——唯一,第一名只有一个,也许需要一些运气,可不能总靠运气。”
“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这步棋都走的很漂亮。百老汇会给你的履历添上漂亮的一笔,学院派为了不自砸招牌,以后也会配合你的宣传,这样你就能走进好莱坞很多人的眼里,拿奖的路子会顺利很多,不过,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
“选戏。”许空实话实说道:“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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