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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告诉他。
请驯养我吧,哪怕你最终还是要回到你的星球,拥抱那朵带刺的玫瑰花。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周末,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空气中偶尔有风拂过。
于渺渺骑着自行车,慢悠悠走在去银桦图书馆的路上。
等她停好自行车走上图书馆二楼的自习室时,发现乔笙竟然破天荒先到了,现在正对着化学练习册发呆。
于渺渺走到她旁边的位置放下书包,看了一眼周围都在认真学习的同学,压低了声音道:“离三点还有二十分钟呢,来这么早不像你的一贯作风啊。”
乔笙抬头,幽怨地看她一眼:“我爱学习,学习使我快乐。”
于渺渺笑,又看了一眼她桌子上摆着的化学练习册,毫不留情地拆穿:“是因为快期中考试了吧?”
听她这么说,乔笙立刻垂头丧气地趴在桌子上:“我跟爸妈立了军令状,说这次要是考不进班级前二十就交手机。你知道的,交手机大于等于要我的命。”
“我也保证过这次数学最起码得及格,虽然目前看来……也很艰难。”于渺渺叹气,“你说我们学数学到底有什么用呢?明明知道以后根本不会用到。”她说完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反正我以后肯定用不到。”
不过像颜倦、赵熠然和程立轩那种理科大神,以后说不定要从事一些研究类工作,每天都要跟数学打交道……
这对于于渺渺来说,光是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
两个人吐槽完,唉声叹气地开始学习。
因为很快就要期中考试,所以即使是周末,图书馆里也是座无虚席。
气氛很安静,周围静悄悄的,几乎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稍稍有些压抑。
于渺渺深呼吸,低头认真研究起数学题,过了一会儿实在是写不下去了,于是站起来,打算去图书馆一楼的租书区域去找本书看看放松一下。
于渺渺就是这样,当她觉得无法静下心来学习的时候,就会暂时放弃。
这种学习方式有利有弊,最大的弊端就是她永远学不会逼迫自己,因为一个人往往只有把自己逼到了极点,才会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图书馆一楼相比较二楼而言,气氛明快不少,时不时能听到别人三三两两地聊天。
于渺渺轻手轻脚走下楼梯,径直走进“文艺”类书籍区域。
大多数的人都在课外阅读区,所以这里并没有多少人。
乐得清静,她慢悠悠地一排一排书柜看过去,犹豫半天,终于决定去拿那本《小王子》。
伸出手,刚摸到柔软的蓝色书封,却突然有另外一只手覆上来,不经意擦过她的指尖。
那短如朝露的刹那,像触电一样。
于渺渺一怔,视线望过去。
如果非要说些什么来形容的话,于渺渺必须承认,这是一只好看至极的手。
美色当前,她下意识地松了手,打算割爱。
寂静空气里,却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他开口,音色如水:
“你也喜欢《小王子》?”
说完,把那本她已经让出去的书,又推了回来。
于渺渺有些不可置信地抬起头。
午后日头晴好,光线透过橱窗斜斜照进来,落在他身上。
空气中有微尘浮动,看在她眼里,恍然如梦。
颜倦就站在她对面,清冽眉眼隐在一片刺眼日光中,显得雾里看花般模糊遥远。
心跳逐秒掠过,于渺渺有点紧张地接过书,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对呀……好巧,你也喜欢啊。”
她竟然跟他,有共同的喜好。
颜倦耳朵里塞着一副白色耳机,她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很自然地伸手把耳机摘掉。
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透露出他良好的教养。
这场突如其来的偶遇,让于渺渺紧张到手都不知道往哪放,只好紧紧抓着手里的书。
她抿抿唇,努力地寻找话题:“我记得在书里,小王子走过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人,你……最喜欢哪一个?”
颜倦侧了点身,懒散倚在书架上,想了想,然后简单地回答:“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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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告诉他。
请驯养我吧,哪怕你最终还是要回到你的星球,拥抱那朵带刺的玫瑰花。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周末,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空气中偶尔有风拂过。
于渺渺骑着自行车,慢悠悠走在去银桦图书馆的路上。
等她停好自行车走上图书馆二楼的自习室时,发现乔笙竟然破天荒先到了,现在正对着化学练习册发呆。
于渺渺走到她旁边的位置放下书包,看了一眼周围都在认真学习的同学,压低了声音道:“离三点还有二十分钟呢,来这么早不像你的一贯作风啊。”
乔笙抬头,幽怨地看她一眼:“我爱学习,学习使我快乐。”
于渺渺笑,又看了一眼她桌子上摆着的化学练习册,毫不留情地拆穿:“是因为快期中考试了吧?”
听她这么说,乔笙立刻垂头丧气地趴在桌子上:“我跟爸妈立了军令状,说这次要是考不进班级前二十就交手机。你知道的,交手机大于等于要我的命。”
“我也保证过这次数学最起码得及格,虽然目前看来……也很艰难。”于渺渺叹气,“你说我们学数学到底有什么用呢?明明知道以后根本不会用到。”她说完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反正我以后肯定用不到。”
不过像颜倦、赵熠然和程立轩那种理科大神,以后说不定要从事一些研究类工作,每天都要跟数学打交道……
这对于于渺渺来说,光是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
两个人吐槽完,唉声叹气地开始学习。
因为很快就要期中考试,所以即使是周末,图书馆里也是座无虚席。
气氛很安静,周围静悄悄的,几乎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稍稍有些压抑。
于渺渺深呼吸,低头认真研究起数学题,过了一会儿实在是写不下去了,于是站起来,打算去图书馆一楼的租书区域去找本书看看放松一下。
于渺渺就是这样,当她觉得无法静下心来学习的时候,就会暂时放弃。
这种学习方式有利有弊,最大的弊端就是她永远学不会逼迫自己,因为一个人往往只有把自己逼到了极点,才会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图书馆一楼相比较二楼而言,气氛明快不少,时不时能听到别人三三两两地聊天。
于渺渺轻手轻脚走下楼梯,径直走进“文艺”类书籍区域。
大多数的人都在课外阅读区,所以这里并没有多少人。
乐得清静,她慢悠悠地一排一排书柜看过去,犹豫半天,终于决定去拿那本《小王子》。
伸出手,刚摸到柔软的蓝色书封,却突然有另外一只手覆上来,不经意擦过她的指尖。
那短如朝露的刹那,像触电一样。
于渺渺一怔,视线望过去。
如果非要说些什么来形容的话,于渺渺必须承认,这是一只好看至极的手。
美色当前,她下意识地松了手,打算割爱。
寂静空气里,却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他开口,音色如水:
“你也喜欢《小王子》?”
说完,把那本她已经让出去的书,又推了回来。
于渺渺有些不可置信地抬起头。
午后日头晴好,光线透过橱窗斜斜照进来,落在他身上。
空气中有微尘浮动,看在她眼里,恍然如梦。
颜倦就站在她对面,清冽眉眼隐在一片刺眼日光中,显得雾里看花般模糊遥远。
心跳逐秒掠过,于渺渺有点紧张地接过书,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对呀……好巧,你也喜欢啊。”
她竟然跟他,有共同的喜好。
颜倦耳朵里塞着一副白色耳机,她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很自然地伸手把耳机摘掉。
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透露出他良好的教养。
这场突如其来的偶遇,让于渺渺紧张到手都不知道往哪放,只好紧紧抓着手里的书。
她抿抿唇,努力地寻找话题:“我记得在书里,小王子走过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人,你……最喜欢哪一个?”
颜倦侧了点身,懒散倚在书架上,想了想,然后简单地回答:“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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