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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喜林和他一样是农家子,是寒门,底蕴不深,即使金榜题名了,顾青云认为如果他没有其他额外收入的话,家里最多是一般的乡绅人家。
他听说庞喜林家人众多,同一个祖父下来的上上下下有二三十口人,这样一来,应该不会有多富裕。即使他现在娶了白烨白大人的女儿,嫁妆多。可即便如此,以庞喜林的为人和自尊,定然不想动用妻子的嫁妆。
平时庞喜林都有兼职的,他作为探花,有过目不忘之能,在民间的名气很大,偶尔会有商人来找他题字之类的,润笔费比他们这一科的进士都高。
他考中进士后,他家乡的爹娘哥哥嫂嫂弟弟妹妹等十几口人都一起跟来京城生活,日子据说过得颇为拮据,而且妻子还和家人时不时有矛盾。
这是简薇在参加宴会时探听到的,听说后让顾青云叹息不已。
生活习惯不同的人挤在一个屋檐下,如果不相互宽容理解的话,的确很容易产生矛盾。就好像一开始他娶妻时想的就是门当户对。
后来他娶简薇为妻,一开始也会担心爹娘和简薇相处不来。幸亏他的运气比较好,爹娘和简薇都是和善之人,加上一成亲没多久就分开住,直到现在都是如此,这才没闹出什么大矛盾来。
想到这里,顾青云对于庞喜林的选择很是理解,肯定是在京城生活有压力了,想下放到地方,当然,也是一种锻炼,于是点头道:“喜林兄,那你准备到哪个县?”喜林是他的字。
庞喜林看了一眼正在跌跌撞撞跟在小鱼儿身后的儿子,叹了口气:“现在没还有确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不是穷乡僻壤。”
顾青云一笑,如果是穷乡僻壤的话,那就是被发配了。有白大人在,怎么都不会落在那些小县上,估计是哪个富裕点的大县,或容易出政绩的地方,总会有人为他参考的。
“慎之,我发现真正考上进士,也不能一切都好,还是有很多烦恼,人心易变。”庞喜林的神情有些烦躁,他正正一下自己头上的木冠,继续道,“这次我到地方上任,就让我爹娘就带着兄弟姐妹们回家。”这样的压力会小一些。
“这样挺好的,在京城居住可能他们也不习惯。”顾青云应和一句,他去过庞家几次,知道他的亲人都不会说官话,是到京城后才慢慢学会的。
“我在地方一定要好好做,起码要作出一番成绩出来才行,这可是我主动要求到县任职的。”庞喜林毕竟豁达,很快就把家事抛在脑后,开始兴致勃勃地憧憬自己作为父母官会有什么样的作为。
县令作为百里侯,是一县之地的父母官,的确可以让他一展才华,展现自己的治理能力。
顾青云平时和他交往,知道他素有大志,此时听他说这些也不觉得枯燥,频频点头。
两人站在杨柳树下,时不时有孩子们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加上暖风吹拂,格外宜人。
“慎之,不知为何,有你听我说话,我都比平时话多。”等庞喜林说完后,时间快到中午了,他哈哈一笑,“你就是有这一种让人想倾诉的*,对着你,我们总是很多话。”
这话很多人说过。
顾青云摇头微笑道:“承蒙喜林兄看得起在下,不胜感激。”
两人对视一眼,忍不住露出笑容。
“我娘子还在山坡上等我,先走一步,我儿子该饿了。”庞喜林看看天上的太阳,又见他家儿子已经在地上摔了几次,小衣裳上都是黄一块黑一块的,想到回去后要面对妻子的唠叨声,不禁头皮发紧,赶紧抱着儿子郁闷地走了。
小鱼儿见小弟弟走了,心里还颇为不舍,一个劲地挥手。
顾青云看到他脏兮兮的衣服,也不嫌弃,直接拍拍灰尘,就抱起来。
“夫君,你再在这里待一会,我和小石头到马车那里烧点热水,他们肯定饿了。”见顾青云终于和别人说完话,简薇忙走过来说。她刚才也遇到几名好友,只是因为要看着小鱼儿,没多说几句话。
顾青云同意:“那你去吧,我又看到熟人了。”他见小石头跑那么久,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知道简薇想给小石头换衣服。
啧啧,小石头身材圆滚滚的,可他经常跑动,是一个身手灵活的小胖子。
“谭兄!”顾青云打招呼,两人在翰林院两年多,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可到底两人之间发生过一点龌蹉,心里有隔阂,所以关系一直是不咸不淡。
不过见面还是得打招呼。
“顾兄。”谭子礼见到他,微微点头,视线扫过趴在他肩膀上的小鱼儿,不再发一语。
他一袭白衫,俊眉朗目,在人群中极为出色,要不然顾青云也不会一眼就看到他。只是他神情颇为倨傲,大概是自己戴着有色眼镜,认为他很不讨喜。
两人说了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就分开了。
顾青云很奇怪谭子礼怎么只带一名书童来春游,难道是和别人约好了?要知道这个时候一般是一家人出行的。而且谭子礼去年已经成亲,妻子是国子监祭酒的嫡女,两人现在是新婚期,按理说应该黏在一起才对啊。
不再考虑别人的事,顾青云抱着小鱼儿再走一段路,一路听他说着幼稚的话,见不远处的野草逐渐浓密,人少,想了想就掉头,准备回马车那里吃午饭。
“爹爹,想尿尿。”怀里的小鱼儿动了动,突然叫道。
顾青云一听赶紧放下他,生怕他尿在自己身上,要知道这里人来人往的,真尿在身上就麻烦了。
在小鱼儿撒水进河时,顾... -->>
庞喜林和他一样是农家子,是寒门,底蕴不深,即使金榜题名了,顾青云认为如果他没有其他额外收入的话,家里最多是一般的乡绅人家。
他听说庞喜林家人众多,同一个祖父下来的上上下下有二三十口人,这样一来,应该不会有多富裕。即使他现在娶了白烨白大人的女儿,嫁妆多。可即便如此,以庞喜林的为人和自尊,定然不想动用妻子的嫁妆。
平时庞喜林都有兼职的,他作为探花,有过目不忘之能,在民间的名气很大,偶尔会有商人来找他题字之类的,润笔费比他们这一科的进士都高。
他考中进士后,他家乡的爹娘哥哥嫂嫂弟弟妹妹等十几口人都一起跟来京城生活,日子据说过得颇为拮据,而且妻子还和家人时不时有矛盾。
这是简薇在参加宴会时探听到的,听说后让顾青云叹息不已。
生活习惯不同的人挤在一个屋檐下,如果不相互宽容理解的话,的确很容易产生矛盾。就好像一开始他娶妻时想的就是门当户对。
后来他娶简薇为妻,一开始也会担心爹娘和简薇相处不来。幸亏他的运气比较好,爹娘和简薇都是和善之人,加上一成亲没多久就分开住,直到现在都是如此,这才没闹出什么大矛盾来。
想到这里,顾青云对于庞喜林的选择很是理解,肯定是在京城生活有压力了,想下放到地方,当然,也是一种锻炼,于是点头道:“喜林兄,那你准备到哪个县?”喜林是他的字。
庞喜林看了一眼正在跌跌撞撞跟在小鱼儿身后的儿子,叹了口气:“现在没还有确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不是穷乡僻壤。”
顾青云一笑,如果是穷乡僻壤的话,那就是被发配了。有白大人在,怎么都不会落在那些小县上,估计是哪个富裕点的大县,或容易出政绩的地方,总会有人为他参考的。
“慎之,我发现真正考上进士,也不能一切都好,还是有很多烦恼,人心易变。”庞喜林的神情有些烦躁,他正正一下自己头上的木冠,继续道,“这次我到地方上任,就让我爹娘就带着兄弟姐妹们回家。”这样的压力会小一些。
“这样挺好的,在京城居住可能他们也不习惯。”顾青云应和一句,他去过庞家几次,知道他的亲人都不会说官话,是到京城后才慢慢学会的。
“我在地方一定要好好做,起码要作出一番成绩出来才行,这可是我主动要求到县任职的。”庞喜林毕竟豁达,很快就把家事抛在脑后,开始兴致勃勃地憧憬自己作为父母官会有什么样的作为。
县令作为百里侯,是一县之地的父母官,的确可以让他一展才华,展现自己的治理能力。
顾青云平时和他交往,知道他素有大志,此时听他说这些也不觉得枯燥,频频点头。
两人站在杨柳树下,时不时有孩子们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加上暖风吹拂,格外宜人。
“慎之,不知为何,有你听我说话,我都比平时话多。”等庞喜林说完后,时间快到中午了,他哈哈一笑,“你就是有这一种让人想倾诉的*,对着你,我们总是很多话。”
这话很多人说过。
顾青云摇头微笑道:“承蒙喜林兄看得起在下,不胜感激。”
两人对视一眼,忍不住露出笑容。
“我娘子还在山坡上等我,先走一步,我儿子该饿了。”庞喜林看看天上的太阳,又见他家儿子已经在地上摔了几次,小衣裳上都是黄一块黑一块的,想到回去后要面对妻子的唠叨声,不禁头皮发紧,赶紧抱着儿子郁闷地走了。
小鱼儿见小弟弟走了,心里还颇为不舍,一个劲地挥手。
顾青云看到他脏兮兮的衣服,也不嫌弃,直接拍拍灰尘,就抱起来。
“夫君,你再在这里待一会,我和小石头到马车那里烧点热水,他们肯定饿了。”见顾青云终于和别人说完话,简薇忙走过来说。她刚才也遇到几名好友,只是因为要看着小鱼儿,没多说几句话。
顾青云同意:“那你去吧,我又看到熟人了。”他见小石头跑那么久,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知道简薇想给小石头换衣服。
啧啧,小石头身材圆滚滚的,可他经常跑动,是一个身手灵活的小胖子。
“谭兄!”顾青云打招呼,两人在翰林院两年多,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可到底两人之间发生过一点龌蹉,心里有隔阂,所以关系一直是不咸不淡。
不过见面还是得打招呼。
“顾兄。”谭子礼见到他,微微点头,视线扫过趴在他肩膀上的小鱼儿,不再发一语。
他一袭白衫,俊眉朗目,在人群中极为出色,要不然顾青云也不会一眼就看到他。只是他神情颇为倨傲,大概是自己戴着有色眼镜,认为他很不讨喜。
两人说了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就分开了。
顾青云很奇怪谭子礼怎么只带一名书童来春游,难道是和别人约好了?要知道这个时候一般是一家人出行的。而且谭子礼去年已经成亲,妻子是国子监祭酒的嫡女,两人现在是新婚期,按理说应该黏在一起才对啊。
不再考虑别人的事,顾青云抱着小鱼儿再走一段路,一路听他说着幼稚的话,见不远处的野草逐渐浓密,人少,想了想就掉头,准备回马车那里吃午饭。
“爹爹,想尿尿。”怀里的小鱼儿动了动,突然叫道。
顾青云一听赶紧放下他,生怕他尿在自己身上,要知道这里人来人往的,真尿在身上就麻烦了。
在小鱼儿撒水进河时,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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