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对于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 (7)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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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疑物种。
我觉得自然的物种会同家养族那样也忽然产生变异,而且我一点都不相信米伐特先生所说的自然的物种以奇特的方式在发生变化,解释如下。依照我们的经验,迅速而明显的变异,是独自地、而且间隔较长的时间,出现于家养族里。倘若此种变异出现在自然状况下,同前所述,或许会因偶然的毁灭和后来的彼此杂交而易失去;在家养环境下,除非这种突然变异因人的干涉被隔离且进行特殊保护,我们所了解的情形也的确如此。因而,倘若新物种如同米伐特先生所设定的那种方式而突然产生,那么,基本上就要相信一些特异变化了的个体会在相同的地区里一起出现,可这是与全部推理相反的,正如同在人类的不经意选择的场合中那样,该难点只能依照逐步进化的学说才能避免;所说的逐步进化是经由多少向着一切有利方向演变的大部分个体的保留和向相反方向演变的大部分个体的不复存在来体现的。
诸多物种经由十分渐进的方式而进化,基本上是不用置疑的。很多自然的大科里的物种甚至是属,互相之间是如此的密切类似,使得许多都很难区分开来。在每个大陆上,经北至南,经低地至高地等,大量密切近似的或典型的物种会被我们发现,在相异的大陆上,我们能够认定以前它们曾是接连的,也能够看到相同的情况。可是,同时我还要先说说今后将探讨的问题。观察一下环绕一个大陆的诸多岛屿,那个地方的生物有多少只可以提升到可疑物种的地位。如果我们考察过去,用消失不久的物种和目前还在相同地区里生存的物种进行比较;或是把埋存于相同地质层的相异亚层里的化石物种来比较,情况也是这般。呈然,诸多物种与目前依旧存在的或近代曾存在过的物种的关联,是相当密切的;不可以说这个物种是以突然的方式产生的。同时还须记住,我们在考察类似物种的、而不是相异物种的特别之处时,能够找到无数十分微小的级进,这些微小的级进能够将完全不同的构造联系在一起。
诸多事实,仅依照物种经极细微的步骤发展起来的原理,才能够得以说明。比方说,大属的物种在相互关系上比小属的物种更加紧密,且变种的数量也较大。大属的物种又如变种绕着物种那样聚为小群,它们还有其他方面相似于变种,在第二章里我已有过说明。依照相同原理,我们可以了解,为何物种的性状相比属的性状会产生更多变异;以及为何以不同平常的程度或方式发展起来的部分较之相同物种的剩余部分会有更多变异。关于这方面还能列举出相当多类似的例子来。
即便产生诸多物种所历经的步骤,不比产生那些分别微细变种的步骤要大;可是还是可以认为,一些物种是通过不一样的与突然的方式发展起来的。可是倘若承认的话,就不得不提供有力的证据。昌西·赖特先生曾列举出若干不清楚的且在一些方面存在错误的类比来说明突然进化的观点,比方说无机物质的忽然结晶,或是存在小面的椭圆体经一小面下陷至另一小面;这些类比基本上毫无探讨价值可言。但是有一类事实,比方说在地层里突然有新的而且不同的生物类型出现,乍一看,仿佛可以支持突然进化的主张。可是此证据的价值的决定权在于和地球史的久远时代有关的地质记录是否完全。假如那记录和很多地质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只是片断的话,那么,新类型仿佛是突然出现的说法,就不以为怪了。
只有我们承认转变如同米伐特先生所以为的那般巨大,比方说鸟类或蝙蝠的翅膀是突然构成的;又或是三趾马会猝然变为马,要不然,突然变异的主张,对于地层里相接链锁的不足,提供不了任何解释。可是胚胎学对于此种突然变化的主张提出了坚强有力的反对。谁都知道在胚胎的初期,鸟类与蝙蝠的翅膀,还有马与其他走兽的腿,并无区别,之后它们经过不可觉察的微细步骤而产生了分化。如同后面还要提及的,胚胎学上全部种类的类似性都能够此般解释,就是现有物种的先辈在幼小的初期以后,产生了变异,并且将新得到的性状遗留给相当年龄的后代。这样,胚胎近乎不受影响,而且能够作为那个物种的曾经情形的一种记录。因而,在发育的最早阶段中,现有物种同属于相同纲的古代的、绝迹的类型通常非常类似。依据这种胚胎相似的主张,实际上依据任何主张,都不可相信某种动物会历经上面所说的那样巨大且突然的变化;再说在其胚胎的状态下,找不到任何突然变异的迹象;其构造的各个细微之处,都是经无法觉察的微细步骤发展起来的。
假如认为某种古代生物类型经由某种内在力量或内在走向而突然转变成,比如,有翅膀的动物,那么他就必须来假设许多个体都一起产生变异,这和全部类比的推论相反。不可否认,此类结构上的突然而巨大的变化,不同于大部分物种所明显产生的变化。甚至他还必须认为,与相同生物的另外的全部部分完美地相适应的以及和附近环境完全地相适应的诸多构造全部是一下子产生的;而且对于这样复杂而特异的彼此适应,他将没法解释。他还不得不承认,在胚胎上这种巨大而突然的变化并没留下一丝痕迹。照我看来,承认这些,便走入了奇迹的空间,从而离开科学的领域。
的可疑物种。
我觉得自然的物种会同家养族那样也忽然产生变异,而且我一点都不相信米伐特先生所说的自然的物种以奇特的方式在发生变化,解释如下。依照我们的经验,迅速而明显的变异,是独自地、而且间隔较长的时间,出现于家养族里。倘若此种变异出现在自然状况下,同前所述,或许会因偶然的毁灭和后来的彼此杂交而易失去;在家养环境下,除非这种突然变异因人的干涉被隔离且进行特殊保护,我们所了解的情形也的确如此。因而,倘若新物种如同米伐特先生所设定的那种方式而突然产生,那么,基本上就要相信一些特异变化了的个体会在相同的地区里一起出现,可这是与全部推理相反的,正如同在人类的不经意选择的场合中那样,该难点只能依照逐步进化的学说才能避免;所说的逐步进化是经由多少向着一切有利方向演变的大部分个体的保留和向相反方向演变的大部分个体的不复存在来体现的。
诸多物种经由十分渐进的方式而进化,基本上是不用置疑的。很多自然的大科里的物种甚至是属,互相之间是如此的密切类似,使得许多都很难区分开来。在每个大陆上,经北至南,经低地至高地等,大量密切近似的或典型的物种会被我们发现,在相异的大陆上,我们能够认定以前它们曾是接连的,也能够看到相同的情况。可是,同时我还要先说说今后将探讨的问题。观察一下环绕一个大陆的诸多岛屿,那个地方的生物有多少只可以提升到可疑物种的地位。如果我们考察过去,用消失不久的物种和目前还在相同地区里生存的物种进行比较;或是把埋存于相同地质层的相异亚层里的化石物种来比较,情况也是这般。呈然,诸多物种与目前依旧存在的或近代曾存在过的物种的关联,是相当密切的;不可以说这个物种是以突然的方式产生的。同时还须记住,我们在考察类似物种的、而不是相异物种的特别之处时,能够找到无数十分微小的级进,这些微小的级进能够将完全不同的构造联系在一起。
诸多事实,仅依照物种经极细微的步骤发展起来的原理,才能够得以说明。比方说,大属的物种在相互关系上比小属的物种更加紧密,且变种的数量也较大。大属的物种又如变种绕着物种那样聚为小群,它们还有其他方面相似于变种,在第二章里我已有过说明。依照相同原理,我们可以了解,为何物种的性状相比属的性状会产生更多变异;以及为何以不同平常的程度或方式发展起来的部分较之相同物种的剩余部分会有更多变异。关于这方面还能列举出相当多类似的例子来。
即便产生诸多物种所历经的步骤,不比产生那些分别微细变种的步骤要大;可是还是可以认为,一些物种是通过不一样的与突然的方式发展起来的。可是倘若承认的话,就不得不提供有力的证据。昌西·赖特先生曾列举出若干不清楚的且在一些方面存在错误的类比来说明突然进化的观点,比方说无机物质的忽然结晶,或是存在小面的椭圆体经一小面下陷至另一小面;这些类比基本上毫无探讨价值可言。但是有一类事实,比方说在地层里突然有新的而且不同的生物类型出现,乍一看,仿佛可以支持突然进化的主张。可是此证据的价值的决定权在于和地球史的久远时代有关的地质记录是否完全。假如那记录和很多地质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只是片断的话,那么,新类型仿佛是突然出现的说法,就不以为怪了。
只有我们承认转变如同米伐特先生所以为的那般巨大,比方说鸟类或蝙蝠的翅膀是突然构成的;又或是三趾马会猝然变为马,要不然,突然变异的主张,对于地层里相接链锁的不足,提供不了任何解释。可是胚胎学对于此种突然变化的主张提出了坚强有力的反对。谁都知道在胚胎的初期,鸟类与蝙蝠的翅膀,还有马与其他走兽的腿,并无区别,之后它们经过不可觉察的微细步骤而产生了分化。如同后面还要提及的,胚胎学上全部种类的类似性都能够此般解释,就是现有物种的先辈在幼小的初期以后,产生了变异,并且将新得到的性状遗留给相当年龄的后代。这样,胚胎近乎不受影响,而且能够作为那个物种的曾经情形的一种记录。因而,在发育的最早阶段中,现有物种同属于相同纲的古代的、绝迹的类型通常非常类似。依据这种胚胎相似的主张,实际上依据任何主张,都不可相信某种动物会历经上面所说的那样巨大且突然的变化;再说在其胚胎的状态下,找不到任何突然变异的迹象;其构造的各个细微之处,都是经无法觉察的微细步骤发展起来的。
假如认为某种古代生物类型经由某种内在力量或内在走向而突然转变成,比如,有翅膀的动物,那么他就必须来假设许多个体都一起产生变异,这和全部类比的推论相反。不可否认,此类结构上的突然而巨大的变化,不同于大部分物种所明显产生的变化。甚至他还必须认为,与相同生物的另外的全部部分完美地相适应的以及和附近环境完全地相适应的诸多构造全部是一下子产生的;而且对于这样复杂而特异的彼此适应,他将没法解释。他还不得不承认,在胚胎上这种巨大而突然的变化并没留下一丝痕迹。照我看来,承认这些,便走入了奇迹的空间,从而离开科学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