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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本”视作饭碗,知道一旦泄露出去,就等于砸了饭碗,所以传承方式极其严格。不过“秘本”虽然重要,却只是理论,现实中如何运用,则另有一套“军马”,意指“有组织、有层次地发言和发问”,也是施展“秘本”内容的关键。
鱼阵
在洞庭湖边居住的渔民家中,几乎每家每户都蓄养鸬鹚,民间俗称其“乌鬼”。其中嘴弯曲好似钩子的为最好品种,以往这样的一只乌鬼甚至可以卖到五十两黄金。那时,渔民们都用乌鬼下湖捕鱼,一只乌鬼嘴中可衔数斤重的小鱼,若是四五只乌鬼一同下水,便可衔得数十乃至数百斤的小鱼,然后轻轻松松地带回水面,工作效率颇高。
乌鬼下水捕鱼之前,渔民们都会把绳子捆在它们的脖子上,然后放入水中,等待片刻再拽出水面,从乌鬼嘴中倒出所捕之鱼。若非事先将其脖子捆住,乌鬼就会把捕到的鱼全都吞入腹中,吃饱后它就无论如何也不肯下水了。
相传年末岁暮之时,正是渔民们大量捕鱼的时候,他们纷纷放乌鬼下湖,但是接连几日,竟然半条鱼都没有捕到,渔民都感觉到很是奇怪。其中有的水性比较好的渔民亲自下水探查,才得知原来湖中鱼群已结为一座鱼城。
所谓鱼城,又称鱼阵,就是大鱼相互咬衔着尾巴,一层层地游走在外围,众多的小鱼群游在其中,然后又有体型颇大的鱼群,相互衔尾游在它们上面,就好像一个锅盖一样,把小鱼群盖住。它们众志成城,没有一条鱼偏离自己的位置,看上去这座鱼城就好似牢不可破、坚固无比的样子。渔民们得知此事后,纷纷商议对策,但都无计可施。
最后有人提议,在宜昌有位老渔翁,他家养有一只乌鬼,矫捷伶俐,而且非常聪明,被称为“鬼帅”,要是能把它请来,破此鱼城易如反掌。众渔民听后,即刻派人带着重金前往,找老渔翁借“鬼帅”一用,并且约定,如若破了鱼城,还有重谢。
老渔翁得知此事后,满口应允了下来,没过几天便带着鬼帅来到湖边。渔民们纷纷上来观看这只鬼帅。只见其枭目鹰喙、雕翎鹤爪,真乃神物一般,随即宰杀家畜,设坛祭拜湖神。一番仪式过后,老渔翁便放这鬼帅入湖,渔民们随之前往,观其战技。
这鬼帅游到鱼城后,先是在周围游了两三圈,观察巡视,忽见大鱼衔尾之处有一空隙可乘,于是猛冲过去,以嘴破开鱼群,然后摇身直下冲入小鱼群中,四下横乱啄食。小鱼慌骇,全都向外游走奔逃,鬼帅来势凶猛,大鱼也难以坚持下去,随即散了开来,鱼城顷刻之间便被瓦解。渔民们看鬼帅得胜后,立刻游回岸上,放各家乌鬼入湖,一鼓作气捕了个满载而归。
两骑木驴
明、清两代刑法尤其残酷,这是要让人们打算犯事之前,得在心里仔细掂量掂量,有没有胆量触犯王法?倘若舍不得自己这一百多斤肉,趁早老老实实地过日子,别起歹念。
当时女犯受到的惩罚尤为严重。在对女子使用酷刑里面,最可怕的就是“骑木驴”了。比如,有某个女犯因奸情杀人,按照清朝的律法肯定要以极刑论处,但在受死之前,还得把女犯的衣服都剥了精光,骑在一个用木头制作,形状好似驴马一样的木桩上,由差役押着、铜锣手敲打响器在前面开道,绕经四城游走一遍,这在当时被称做游四门。
据说同治末年,天津卫有一个姓毛的才女,名叫毛艳玉,不仅能诗善画,而且相貌美艳无比,很多达官贵人都想打她的主意。可毛艳玉眼光太高,看不上那些凡夫俗子,竟同一个家境贫寒的书生相好,没想到被毛母发现了此事。毛艳玉见此事败露,为了不让母亲把丑事张扬出去,于是狠心下毒,弄死了自己的母亲。最后此事便被人知晓,告上了官府。
在公堂之上审讯之时,毛艳玉自行提笔书写供状,语句不俗、字体华丽,而且官员审问她的时候,她也是应对从容,引经据典,出口成章,让在场旁听的众人无不为其惋惜,都说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世间罕有,奈何犯下了人命案子,按大清刑律,必然是死罪难逃。审案的官员怜惜其满腹才华,就断了个秋后绞刑,不过照样得先骑木驴游四门。临刑当天,来看热闹的人不计其数,把街道都围了个水泄不通。谁料这毛艳玉命不当绝,骑完了木驴之后,刽子手刚要把她绞死,便突然传来消息——光绪皇帝登基即位,大赦天下。此女竟得以被赦出狱,民间一时传为奇谈。
而在毛艳玉被押在死囚牢里的时候,她结识了狱吏的公子,那公子垂涎其美貌已经许久,而且在狱中时,也不时对她照顾有加。毛艳玉对此一直心怀感激,被赦出狱之后,公子便想纳她为妾,她也愿以身相许。谁知狱吏却因此女曾杀害自己母亲为由,极力反对阻挠。
毛艳玉一气之下,便唆使那公子亲手弑父,不料事情很快败露,她又被官府拿获。这回是二罪并罚,罪在不赦之列,被判处了极刑。
行刑之前,依旧按律重骑木驴游了一遍四门,这件事空前绝后,简直是奇闻中的奇闻。
石赞青计擒飞毛腿
清末曾经有个绿林大盗,名为“林五”。此人奸淫掳掠、无恶不作。这贼子生来脚心处就长有一寸多长的黑毛,可以日行五百里,都快赶上宝马良驹了,所以人送匪号“飞毛腿”。
林五凭着与生俱来的独到天赋,能够一跃数丈高,翻越高楼广厦,如履平地。虽然此贼祸害百姓、案积如山,但因本领出众,官府也无计可施。据说林五虽然不识水性,但是渡河从不用船,徒步就可抵达对岸,见过之人都说他似燕子戏水般行水面之上,所以又称呼他为“燕尾子”。在诸多的杂记野史当中,都曾提到过他的事迹,但唯独此贼在天津卫被官府拿获之事,未曾被人知晓。
当时在天津的邻郊静海县有一县令,名叫丁朝贵,丁县令家中有个女儿,年方二八,生得国色天香、美貌无比。在一次出门观看迎神赛会的时候,不巧被这林五撞见。林五惊艳此女美貌,不免心生歹念,当晚潜入县衙,欲行非礼。哪知这女子性情刚烈,誓死不从,以头撞墙而死。林五见美事不成,便在窃得一些珠宝之后扬长而去。丁县令因爱女心切,撒下天罗地网围捕林五,林五知道案子作大了,本处不宜久留,于是便逃离了静海县来到了天津。
秘本”视作饭碗,知道一旦泄露出去,就等于砸了饭碗,所以传承方式极其严格。不过“秘本”虽然重要,却只是理论,现实中如何运用,则另有一套“军马”,意指“有组织、有层次地发言和发问”,也是施展“秘本”内容的关键。
鱼阵
在洞庭湖边居住的渔民家中,几乎每家每户都蓄养鸬鹚,民间俗称其“乌鬼”。其中嘴弯曲好似钩子的为最好品种,以往这样的一只乌鬼甚至可以卖到五十两黄金。那时,渔民们都用乌鬼下湖捕鱼,一只乌鬼嘴中可衔数斤重的小鱼,若是四五只乌鬼一同下水,便可衔得数十乃至数百斤的小鱼,然后轻轻松松地带回水面,工作效率颇高。
乌鬼下水捕鱼之前,渔民们都会把绳子捆在它们的脖子上,然后放入水中,等待片刻再拽出水面,从乌鬼嘴中倒出所捕之鱼。若非事先将其脖子捆住,乌鬼就会把捕到的鱼全都吞入腹中,吃饱后它就无论如何也不肯下水了。
相传年末岁暮之时,正是渔民们大量捕鱼的时候,他们纷纷放乌鬼下湖,但是接连几日,竟然半条鱼都没有捕到,渔民都感觉到很是奇怪。其中有的水性比较好的渔民亲自下水探查,才得知原来湖中鱼群已结为一座鱼城。
所谓鱼城,又称鱼阵,就是大鱼相互咬衔着尾巴,一层层地游走在外围,众多的小鱼群游在其中,然后又有体型颇大的鱼群,相互衔尾游在它们上面,就好像一个锅盖一样,把小鱼群盖住。它们众志成城,没有一条鱼偏离自己的位置,看上去这座鱼城就好似牢不可破、坚固无比的样子。渔民们得知此事后,纷纷商议对策,但都无计可施。
最后有人提议,在宜昌有位老渔翁,他家养有一只乌鬼,矫捷伶俐,而且非常聪明,被称为“鬼帅”,要是能把它请来,破此鱼城易如反掌。众渔民听后,即刻派人带着重金前往,找老渔翁借“鬼帅”一用,并且约定,如若破了鱼城,还有重谢。
老渔翁得知此事后,满口应允了下来,没过几天便带着鬼帅来到湖边。渔民们纷纷上来观看这只鬼帅。只见其枭目鹰喙、雕翎鹤爪,真乃神物一般,随即宰杀家畜,设坛祭拜湖神。一番仪式过后,老渔翁便放这鬼帅入湖,渔民们随之前往,观其战技。
这鬼帅游到鱼城后,先是在周围游了两三圈,观察巡视,忽见大鱼衔尾之处有一空隙可乘,于是猛冲过去,以嘴破开鱼群,然后摇身直下冲入小鱼群中,四下横乱啄食。小鱼慌骇,全都向外游走奔逃,鬼帅来势凶猛,大鱼也难以坚持下去,随即散了开来,鱼城顷刻之间便被瓦解。渔民们看鬼帅得胜后,立刻游回岸上,放各家乌鬼入湖,一鼓作气捕了个满载而归。
两骑木驴
明、清两代刑法尤其残酷,这是要让人们打算犯事之前,得在心里仔细掂量掂量,有没有胆量触犯王法?倘若舍不得自己这一百多斤肉,趁早老老实实地过日子,别起歹念。
当时女犯受到的惩罚尤为严重。在对女子使用酷刑里面,最可怕的就是“骑木驴”了。比如,有某个女犯因奸情杀人,按照清朝的律法肯定要以极刑论处,但在受死之前,还得把女犯的衣服都剥了精光,骑在一个用木头制作,形状好似驴马一样的木桩上,由差役押着、铜锣手敲打响器在前面开道,绕经四城游走一遍,这在当时被称做游四门。
据说同治末年,天津卫有一个姓毛的才女,名叫毛艳玉,不仅能诗善画,而且相貌美艳无比,很多达官贵人都想打她的主意。可毛艳玉眼光太高,看不上那些凡夫俗子,竟同一个家境贫寒的书生相好,没想到被毛母发现了此事。毛艳玉见此事败露,为了不让母亲把丑事张扬出去,于是狠心下毒,弄死了自己的母亲。最后此事便被人知晓,告上了官府。
在公堂之上审讯之时,毛艳玉自行提笔书写供状,语句不俗、字体华丽,而且官员审问她的时候,她也是应对从容,引经据典,出口成章,让在场旁听的众人无不为其惋惜,都说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世间罕有,奈何犯下了人命案子,按大清刑律,必然是死罪难逃。审案的官员怜惜其满腹才华,就断了个秋后绞刑,不过照样得先骑木驴游四门。临刑当天,来看热闹的人不计其数,把街道都围了个水泄不通。谁料这毛艳玉命不当绝,骑完了木驴之后,刽子手刚要把她绞死,便突然传来消息——光绪皇帝登基即位,大赦天下。此女竟得以被赦出狱,民间一时传为奇谈。
而在毛艳玉被押在死囚牢里的时候,她结识了狱吏的公子,那公子垂涎其美貌已经许久,而且在狱中时,也不时对她照顾有加。毛艳玉对此一直心怀感激,被赦出狱之后,公子便想纳她为妾,她也愿以身相许。谁知狱吏却因此女曾杀害自己母亲为由,极力反对阻挠。
毛艳玉一气之下,便唆使那公子亲手弑父,不料事情很快败露,她又被官府拿获。这回是二罪并罚,罪在不赦之列,被判处了极刑。
行刑之前,依旧按律重骑木驴游了一遍四门,这件事空前绝后,简直是奇闻中的奇闻。
石赞青计擒飞毛腿
清末曾经有个绿林大盗,名为“林五”。此人奸淫掳掠、无恶不作。这贼子生来脚心处就长有一寸多长的黑毛,可以日行五百里,都快赶上宝马良驹了,所以人送匪号“飞毛腿”。
林五凭着与生俱来的独到天赋,能够一跃数丈高,翻越高楼广厦,如履平地。虽然此贼祸害百姓、案积如山,但因本领出众,官府也无计可施。据说林五虽然不识水性,但是渡河从不用船,徒步就可抵达对岸,见过之人都说他似燕子戏水般行水面之上,所以又称呼他为“燕尾子”。在诸多的杂记野史当中,都曾提到过他的事迹,但唯独此贼在天津卫被官府拿获之事,未曾被人知晓。
当时在天津的邻郊静海县有一县令,名叫丁朝贵,丁县令家中有个女儿,年方二八,生得国色天香、美貌无比。在一次出门观看迎神赛会的时候,不巧被这林五撞见。林五惊艳此女美貌,不免心生歹念,当晚潜入县衙,欲行非礼。哪知这女子性情刚烈,誓死不从,以头撞墙而死。林五见美事不成,便在窃得一些珠宝之后扬长而去。丁县令因爱女心切,撒下天罗地网围捕林五,林五知道案子作大了,本处不宜久留,于是便逃离了静海县来到了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