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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不满,早就想找机会发泄一下,并趁机捞点油水的人物吧?”
凌雁珊摇了摇头,“你说的只是事物的表面现象,而忽略了形成这种局面的本质。”
“打个简单的比方吧,如果说巴那加带领的‘怒狮’组织,是一个穷凶极恶的强盗的话,以‘自由、民主’为主色调,行事温和的现任佛罗伽西亚政府,就是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赵剑平你说说看,强盗想要打劫身上带着大量现钞的绅士,两个人大打出手,那些路过的旁观者,会支持哪一个?”
看到赵剑平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凌雁珊断然道:“那些旁观者,绝大部分会做出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两眼一闭,当作什么也没有看到,直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自己没事,管他谁死谁活?选择这个方式的人,绝对占了大多数!”
赵剑平暗中点了点头,这的确是绝大部分人,面对危险时为了保护自己,而做出的反应。
“而还有一部分人,他们非但不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反而会冲上去,帮助那个强盗去进攻绅士。”
凌雁珊冷笑道:“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帮助绅士去攻击强盗是危险的,不但因为强盗手里有刀,更因为强盗心狠手辣,如果最后还是强盗获胜的话,不但那个绅士性命难保,就连他们这些人也同样会一起完蛋。但是他们去帮助强盗打倒绅士的话,强盗胜利了一高兴,说不定还能让他们分上一杯羹,得到一点甜头;就算是是绅士获得胜利,那个绅士对他们的行为会很生气,但他毕竟是一个绅士而不是穷凶极恶的强盗,最多也只是口头上教育他们几句,最终还会挥手放过他们。”
赵剑平瞪大了眼睛,脱口道:“欺善怕恶?!”
“对,一语中的!”
凌雁珊沉声道:“欺善怕恶是生物在进化中,为了适应大自然的规律,有效让自己的种族繁衍生存,而拥有的一种自我保护本能。恐怖份子就是利用了人类这种欺善怕恶的特性,才能为所欲为。我想追随在这些所谓‘领袖’身边的人,彻底被宗教洗脑的,愿意为领袖献身的狂热的份子只是极少一部分,绝大多数成员,还是欺善怕恶的家伙吧!”
“战侠歌带领了十万民兵,对有足足八千名‘怒狮’组织军人防御的阵地,发起了最疯狂的进攻,按照军事常识来推断,他们就算人数再多一倍,也无法攻陷用铁丝钢、雷场、机枪组成的纵深防御网,可是他们却成功了。就是因为,那些因为欺善怕恶才凝聚在巴那加身边的人,发现了一批比巴那加更狠,更疯狂,更敢拼命的人!当他们目睹了自己战友的死状,见识了那批早已经生无可恋的难民,最疯狂血腥的一面后,就是因为他们欺善怕恶的自我保护本能驱使,他们才撤离了阵地,把通向阿普那达的路,拱手让给了战侠歌和他率领的那批难民!”
说到这里凌雁珊突然笑了,她轻笑道:“巴那加这些年活得顺风顺水,他早已经习惯了使用‘欺善怕恶’这件顺手的武器。但是他也许忘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真理。当我们面前这些犹如兔子般胆小的民众,被逼得退无可退,让无可让的时候,在绝对恐惧的状态下,他们爆发出来的反击力将会是绝对的惊人与疯狂。要知道,兔子急了,还会吃肉呢!”
赵剑平闭上了嘴巴,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了在中国曾经发生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两名持枪匪徒趁夜潜进了一个普通的平民家庭里想要盗窃财物,结果惊醒了这个家庭的男主人。面对两枝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和两个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强盗,无论是这个家庭的男主人还是他的妻子或者是他只有十五岁的儿子,都理所当然的选择了沉默和忍让。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也许是男主人做出了什么让强盗误会的动作,也许因为太紧张导致枪械走火,一名强盗打伤了男主人。
结果,男主人的妻子倒在了地上,而他的老婆,和他年仅十五岁的儿子全疯了!他们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他们用拳头打,用指甲抓,用牙齿咬,愤怒已经让他们战胜了人类欺善怕恶的本能,愤怒已经让他们忘记了枪械这种武器的可怕。
后来……两名手持枪械的强盗,一个被打瞎了眼睛,倒在地上不停的哀嗥,另外一个被打得从四楼跳下去,最终摔断了自己的大腿。
这就是所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想到这里,赵剑平的身体忍不住狠狠一颤,冰冷的汗水在瞬间就浸透了他的内衣,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终于想明白,为什么凌雁珊会想尽办法,重新点燃阿普那达市的火焰,会利用种种方法,把“怒狮”组织的人逼得原形毕露,对着手无寸铁的游行群众,举起了手中的武器。
“对,我就是要他们尝到流血的滋味,我就是让他们亲眼目睹死亡!没有真的痛过,没有流过血,没有流过泪,一个已经习惯了软弱,习惯了向强权和恐怖份子低头的民族,又如何能学会战斗?!没有这种最强烈的对比,他们又如何知道,让一个绅士和一个强盗来管理他们,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没有这种狂烈到极点,痛彻心扉的愤怒,他们又怎么可能得到足够的力量,一股作气把‘怒狮’这样一个恐怖份子,连根拔除?!”
迎着赵剑平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赵剑平大大张开的嘴,凌雁珊挺起了自己的胸膛,她轻声道:“你不是他的徒弟吗,你不是一生都想追随他,学习他的战术与风格吗?我想你应该很清楚,以少部分人的鲜血,来唤醒整个民族的觉醒,用短暂的刺痛,来换取长久的和平与幸福,这就是他一贯主张的,必杀的哲学啊!”
赵剑平涩声道:“在这方面,你已经青出于蓝了!”
“你还没有想明白,战侠歌为什么要把这场军事行动,命名为地狱火吗?”
凌雁珊霍然转头,她盯着赵剑平,沉声道:“战侠歌一向不主张依靠联合国出兵,来平息佛罗伽西亚的内乱,这样看起来仿佛是下了一剂猛药,强行压制住了‘怒狮’这颗毒瘤,但是大浪过后,石头仍然会留在河底的淤泥里,只要得到适当的环境,‘怒狮’组织仍然会死灰复燃。就算是他们的首领巴那加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但是在权力的驱使和诱惑下,谁能保证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甚至是第一百个巴那加,重新利用挑拨民族仇恨,扬起了手中的恐怖之剑?!战侠歌就是希望让这个民族,在血与火的痛苦中,在一个变成人间炼狱的城市中……浴火重生啊!”
凌雁珊的双眼中,缓缓腾起了一股已可分金碎石的精芒,在这个时候,她竟然出奇的想到了一首今古绝句: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嘴里重复着“不破楼兰终不还”这一句诗,凌雁珊已经痴了。
存不满,早就想找机会发泄一下,并趁机捞点油水的人物吧?”
凌雁珊摇了摇头,“你说的只是事物的表面现象,而忽略了形成这种局面的本质。”
“打个简单的比方吧,如果说巴那加带领的‘怒狮’组织,是一个穷凶极恶的强盗的话,以‘自由、民主’为主色调,行事温和的现任佛罗伽西亚政府,就是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赵剑平你说说看,强盗想要打劫身上带着大量现钞的绅士,两个人大打出手,那些路过的旁观者,会支持哪一个?”
看到赵剑平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凌雁珊断然道:“那些旁观者,绝大部分会做出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两眼一闭,当作什么也没有看到,直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自己没事,管他谁死谁活?选择这个方式的人,绝对占了大多数!”
赵剑平暗中点了点头,这的确是绝大部分人,面对危险时为了保护自己,而做出的反应。
“而还有一部分人,他们非但不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反而会冲上去,帮助那个强盗去进攻绅士。”
凌雁珊冷笑道:“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帮助绅士去攻击强盗是危险的,不但因为强盗手里有刀,更因为强盗心狠手辣,如果最后还是强盗获胜的话,不但那个绅士性命难保,就连他们这些人也同样会一起完蛋。但是他们去帮助强盗打倒绅士的话,强盗胜利了一高兴,说不定还能让他们分上一杯羹,得到一点甜头;就算是是绅士获得胜利,那个绅士对他们的行为会很生气,但他毕竟是一个绅士而不是穷凶极恶的强盗,最多也只是口头上教育他们几句,最终还会挥手放过他们。”
赵剑平瞪大了眼睛,脱口道:“欺善怕恶?!”
“对,一语中的!”
凌雁珊沉声道:“欺善怕恶是生物在进化中,为了适应大自然的规律,有效让自己的种族繁衍生存,而拥有的一种自我保护本能。恐怖份子就是利用了人类这种欺善怕恶的特性,才能为所欲为。我想追随在这些所谓‘领袖’身边的人,彻底被宗教洗脑的,愿意为领袖献身的狂热的份子只是极少一部分,绝大多数成员,还是欺善怕恶的家伙吧!”
“战侠歌带领了十万民兵,对有足足八千名‘怒狮’组织军人防御的阵地,发起了最疯狂的进攻,按照军事常识来推断,他们就算人数再多一倍,也无法攻陷用铁丝钢、雷场、机枪组成的纵深防御网,可是他们却成功了。就是因为,那些因为欺善怕恶才凝聚在巴那加身边的人,发现了一批比巴那加更狠,更疯狂,更敢拼命的人!当他们目睹了自己战友的死状,见识了那批早已经生无可恋的难民,最疯狂血腥的一面后,就是因为他们欺善怕恶的自我保护本能驱使,他们才撤离了阵地,把通向阿普那达的路,拱手让给了战侠歌和他率领的那批难民!”
说到这里凌雁珊突然笑了,她轻笑道:“巴那加这些年活得顺风顺水,他早已经习惯了使用‘欺善怕恶’这件顺手的武器。但是他也许忘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真理。当我们面前这些犹如兔子般胆小的民众,被逼得退无可退,让无可让的时候,在绝对恐惧的状态下,他们爆发出来的反击力将会是绝对的惊人与疯狂。要知道,兔子急了,还会吃肉呢!”
赵剑平闭上了嘴巴,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了在中国曾经发生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两名持枪匪徒趁夜潜进了一个普通的平民家庭里想要盗窃财物,结果惊醒了这个家庭的男主人。面对两枝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和两个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强盗,无论是这个家庭的男主人还是他的妻子或者是他只有十五岁的儿子,都理所当然的选择了沉默和忍让。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也许是男主人做出了什么让强盗误会的动作,也许因为太紧张导致枪械走火,一名强盗打伤了男主人。
结果,男主人的妻子倒在了地上,而他的老婆,和他年仅十五岁的儿子全疯了!他们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他们用拳头打,用指甲抓,用牙齿咬,愤怒已经让他们战胜了人类欺善怕恶的本能,愤怒已经让他们忘记了枪械这种武器的可怕。
后来……两名手持枪械的强盗,一个被打瞎了眼睛,倒在地上不停的哀嗥,另外一个被打得从四楼跳下去,最终摔断了自己的大腿。
这就是所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想到这里,赵剑平的身体忍不住狠狠一颤,冰冷的汗水在瞬间就浸透了他的内衣,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终于想明白,为什么凌雁珊会想尽办法,重新点燃阿普那达市的火焰,会利用种种方法,把“怒狮”组织的人逼得原形毕露,对着手无寸铁的游行群众,举起了手中的武器。
“对,我就是要他们尝到流血的滋味,我就是让他们亲眼目睹死亡!没有真的痛过,没有流过血,没有流过泪,一个已经习惯了软弱,习惯了向强权和恐怖份子低头的民族,又如何能学会战斗?!没有这种最强烈的对比,他们又如何知道,让一个绅士和一个强盗来管理他们,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没有这种狂烈到极点,痛彻心扉的愤怒,他们又怎么可能得到足够的力量,一股作气把‘怒狮’这样一个恐怖份子,连根拔除?!”
迎着赵剑平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赵剑平大大张开的嘴,凌雁珊挺起了自己的胸膛,她轻声道:“你不是他的徒弟吗,你不是一生都想追随他,学习他的战术与风格吗?我想你应该很清楚,以少部分人的鲜血,来唤醒整个民族的觉醒,用短暂的刺痛,来换取长久的和平与幸福,这就是他一贯主张的,必杀的哲学啊!”
赵剑平涩声道:“在这方面,你已经青出于蓝了!”
“你还没有想明白,战侠歌为什么要把这场军事行动,命名为地狱火吗?”
凌雁珊霍然转头,她盯着赵剑平,沉声道:“战侠歌一向不主张依靠联合国出兵,来平息佛罗伽西亚的内乱,这样看起来仿佛是下了一剂猛药,强行压制住了‘怒狮’这颗毒瘤,但是大浪过后,石头仍然会留在河底的淤泥里,只要得到适当的环境,‘怒狮’组织仍然会死灰复燃。就算是他们的首领巴那加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但是在权力的驱使和诱惑下,谁能保证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甚至是第一百个巴那加,重新利用挑拨民族仇恨,扬起了手中的恐怖之剑?!战侠歌就是希望让这个民族,在血与火的痛苦中,在一个变成人间炼狱的城市中……浴火重生啊!”
凌雁珊的双眼中,缓缓腾起了一股已可分金碎石的精芒,在这个时候,她竟然出奇的想到了一首今古绝句: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嘴里重复着“不破楼兰终不还”这一句诗,凌雁珊已经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