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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离南面战场有数十里,不能施展身法,只能步行,临近中午方才到得战场正北的山头。
到得地头,也不急着混入军营,而是寻了处避风所在,晒着太阳睡了一觉,醒来之后方才斟酌去处。
其实去处也没什么可斟酌的,龙云子认得他,肯定不能混入西魏军中,要混只能混进东魏的队伍,需要思虑的就是怎么混进去不令人起疑。
刀剑无眼,打仗是要死人的,没谁愿意当兵,愣头愣脑的跑过去跟人家说我要当兵,不被当奸细抓起来才怪,得想个招儿才行。
最省事的办法就是趁双方开战,混入其中,佯装西魏士兵,被东魏俘虏,此时对于俘虏来的士兵通常是劝降并编入队列,如此一来就有了不令人起疑的身份。
不过这个办法有两个弊端,一是得等双方开战,看战场残迹,貌似最近一段时间没打仗,天知道双方什么时候会开打。二是即便成功被东魏俘虏,日子也不好过,降兵低人一等,一天到晚要干活儿,哪有工夫翻字典。
转念一想,又生出一个念头,别在这儿等着,往东魏境内跑,在境内被“强征入伍”并派送过来,仔细再想,这个办法也不好,新兵要经过训练才能派往战场,可不能受那鸟罪。
左右不成,又动了别的念头,要不还是别去当兵了,就在附近猫着,还得自由,不过浪迹在外总不如混入军中安全,不管被哪一方发现行踪,都会被视为对方的奸细,抓起来严加盘查是免不了的。再者,参悟天书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不是一年半载能够完成的,这段时间吃喝怎么办,生火还是不生火。
权衡利弊,还是混入军中最为实际,不但能隐藏行踪,一日三餐还能吃现成的。
不过眼下没什么合适的机会,先等等再说吧,趁机观察一下双方的情况和士兵的日常。
出征的队伍分为作战和后勤两部,作战的士兵占了总人数的八成,剩下的是后勤士兵,砍柴,取水,做饭,养马,修理军械,调配辎重粮草,还有送信跑腿倒马桶的。
他本想混入后勤队伍,但观察过后发现作战的士兵更舒服,在不打仗的时候都在闲着,乐意动的可以洗洗衣服,懒的就在营地附近晒太阳。
随身的干粮已经吃完了,这么饿着可不成,撑到天黑,准备动身找东西吃,站起之后意外的发现东面山坳里有匹马,马身上有鞍具,应该是匹战马。
到得近处,看的更加真切,这的确是匹战马,应该在之前的战事中逃离了战场,马鬃有些杂乱,身上还沾附了一些苍耳,在野外应该流落了不短的时间。
看到这匹战马,南风有了主意,缓慢靠近,试图抓它。
那马在野外流浪的久了,生出了野性,见到有人靠近,转身想跑,南风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缰绳将其拉住。
这马终究是战马,不似野马那般桀骜不训,跑不了也就不跑了,亦不嘶鸣挣扎。
有了马,还少一套兵士的衣服,这个就好办了,趁着夜色潜入营地,偷一套。
包袱不能带进军营,就近寻个安全所在仔细藏了,换上军服,带上少许银钱,再带上一本九州字典,齐了,可以动身了。
但动身之后却不曾骑马进入军营,而是往东去了。
东魏一方有十万大军,正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么多人总要吃饭的,后方得往这儿运粮啊,运粮就得有运粮队伍,他往东就是寻运粮队伍去了。
晚上自小镇的客栈上住了一夜,顺便探听点消息,这里虽是后方,离战场却近,前方战事如何这里的人也知道,既然要混入军中,总不能连什么时候打过什么仗都不知道。
运粮也是有规律的,多长时间运一趟客栈的伙计都知道,按照惯例,运粮的队伍明天中午就能到这里。
于是就睡到巳时,起来之后将水囊灌了些酒,骑马上路。
走不多远,遇到了运粮队伍,立刻快马迎上,只道前方粮草吃紧,让粮队走快一些。
类似的事情之前应该发生过,押队的校尉很不耐烦,“走的这般快了,还催,累死了劳役,算谁的过失?”
酒早就准备好了,赶紧递上,人家喝不喝是一回事,态度总得有。
粮队赶路甚急,校尉好生乏累,接过喝了几口,态度立刻转变,“唉,天杀的营生,真是背时,年都不得过好,真他娘的。”
南风将校尉递过来的酒囊又推了回去,只道官长辛苦,留着解乏暖身。
如此这般就得以与运粮队伍同行,前面转转,后面转转,待得离大营近了,策马先行,“粮队到了,快开门。”
营门的士兵只当他是运粮的,运粮士兵只当他是前线兵士,双方对他都很客气,进入营地之后围着押队的校尉转,偷摸的塞了点银两,求那校尉将他带回后方。
那校尉自然没这权力,只说与某校尉熟识,让南风寻那校尉,央他谋个差事。
借到了虎皮就好办了,打着押粮校尉的名号,去寻那校尉行贿,他身上也没多少银子,有十几两,塞了五两,也好使,那校尉吩咐下去,让他去某队寻某队长。
于是南风又去寻,又塞二两,人家也不白拿,让他当了个小伍长。
此时的军队是按伍,什,队,幢,军来分的,伍长就是五个人的头领,最小的官儿。
常年打仗,老兵都死的差不多了,队伍里新兵多,这几个士兵都跟南风差不多大,也不排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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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离南面战场有数十里,不能施展身法,只能步行,临近中午方才到得战场正北的山头。
到得地头,也不急着混入军营,而是寻了处避风所在,晒着太阳睡了一觉,醒来之后方才斟酌去处。
其实去处也没什么可斟酌的,龙云子认得他,肯定不能混入西魏军中,要混只能混进东魏的队伍,需要思虑的就是怎么混进去不令人起疑。
刀剑无眼,打仗是要死人的,没谁愿意当兵,愣头愣脑的跑过去跟人家说我要当兵,不被当奸细抓起来才怪,得想个招儿才行。
最省事的办法就是趁双方开战,混入其中,佯装西魏士兵,被东魏俘虏,此时对于俘虏来的士兵通常是劝降并编入队列,如此一来就有了不令人起疑的身份。
不过这个办法有两个弊端,一是得等双方开战,看战场残迹,貌似最近一段时间没打仗,天知道双方什么时候会开打。二是即便成功被东魏俘虏,日子也不好过,降兵低人一等,一天到晚要干活儿,哪有工夫翻字典。
转念一想,又生出一个念头,别在这儿等着,往东魏境内跑,在境内被“强征入伍”并派送过来,仔细再想,这个办法也不好,新兵要经过训练才能派往战场,可不能受那鸟罪。
左右不成,又动了别的念头,要不还是别去当兵了,就在附近猫着,还得自由,不过浪迹在外总不如混入军中安全,不管被哪一方发现行踪,都会被视为对方的奸细,抓起来严加盘查是免不了的。再者,参悟天书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不是一年半载能够完成的,这段时间吃喝怎么办,生火还是不生火。
权衡利弊,还是混入军中最为实际,不但能隐藏行踪,一日三餐还能吃现成的。
不过眼下没什么合适的机会,先等等再说吧,趁机观察一下双方的情况和士兵的日常。
出征的队伍分为作战和后勤两部,作战的士兵占了总人数的八成,剩下的是后勤士兵,砍柴,取水,做饭,养马,修理军械,调配辎重粮草,还有送信跑腿倒马桶的。
他本想混入后勤队伍,但观察过后发现作战的士兵更舒服,在不打仗的时候都在闲着,乐意动的可以洗洗衣服,懒的就在营地附近晒太阳。
随身的干粮已经吃完了,这么饿着可不成,撑到天黑,准备动身找东西吃,站起之后意外的发现东面山坳里有匹马,马身上有鞍具,应该是匹战马。
到得近处,看的更加真切,这的确是匹战马,应该在之前的战事中逃离了战场,马鬃有些杂乱,身上还沾附了一些苍耳,在野外应该流落了不短的时间。
看到这匹战马,南风有了主意,缓慢靠近,试图抓它。
那马在野外流浪的久了,生出了野性,见到有人靠近,转身想跑,南风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缰绳将其拉住。
这马终究是战马,不似野马那般桀骜不训,跑不了也就不跑了,亦不嘶鸣挣扎。
有了马,还少一套兵士的衣服,这个就好办了,趁着夜色潜入营地,偷一套。
包袱不能带进军营,就近寻个安全所在仔细藏了,换上军服,带上少许银钱,再带上一本九州字典,齐了,可以动身了。
但动身之后却不曾骑马进入军营,而是往东去了。
东魏一方有十万大军,正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么多人总要吃饭的,后方得往这儿运粮啊,运粮就得有运粮队伍,他往东就是寻运粮队伍去了。
晚上自小镇的客栈上住了一夜,顺便探听点消息,这里虽是后方,离战场却近,前方战事如何这里的人也知道,既然要混入军中,总不能连什么时候打过什么仗都不知道。
运粮也是有规律的,多长时间运一趟客栈的伙计都知道,按照惯例,运粮的队伍明天中午就能到这里。
于是就睡到巳时,起来之后将水囊灌了些酒,骑马上路。
走不多远,遇到了运粮队伍,立刻快马迎上,只道前方粮草吃紧,让粮队走快一些。
类似的事情之前应该发生过,押队的校尉很不耐烦,“走的这般快了,还催,累死了劳役,算谁的过失?”
酒早就准备好了,赶紧递上,人家喝不喝是一回事,态度总得有。
粮队赶路甚急,校尉好生乏累,接过喝了几口,态度立刻转变,“唉,天杀的营生,真是背时,年都不得过好,真他娘的。”
南风将校尉递过来的酒囊又推了回去,只道官长辛苦,留着解乏暖身。
如此这般就得以与运粮队伍同行,前面转转,后面转转,待得离大营近了,策马先行,“粮队到了,快开门。”
营门的士兵只当他是运粮的,运粮士兵只当他是前线兵士,双方对他都很客气,进入营地之后围着押队的校尉转,偷摸的塞了点银两,求那校尉将他带回后方。
那校尉自然没这权力,只说与某校尉熟识,让南风寻那校尉,央他谋个差事。
借到了虎皮就好办了,打着押粮校尉的名号,去寻那校尉行贿,他身上也没多少银子,有十几两,塞了五两,也好使,那校尉吩咐下去,让他去某队寻某队长。
于是南风又去寻,又塞二两,人家也不白拿,让他当了个小伍长。
此时的军队是按伍,什,队,幢,军来分的,伍长就是五个人的头领,最小的官儿。
常年打仗,老兵都死的差不多了,队伍里新兵多,这几个士兵都跟南风差不多大,也不排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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