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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许一边嫉妒着,一边却很清楚。
顾寒倾远比他更适合姜锦。
那个拥有傲人家世耀眼经历,从一出生就是天之骄子,一路鲜花着锦走来,灿烂如太阳般没有丝毫阴霾的男人!比起他这个在黑暗中长大,满肚子都是阴狠毒辣的人,要好上太多。
明白是明白,嫉妒归嫉妒。
回归正题。
到现在,唐许终于愿意把当年的事情坦而告知:
“我以前也住在香樟村,住了两年,后来就离开那里了。”
果然!姜锦睁大眼睛,努力回想香樟村里的小孩子。
香樟村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姜锦小时候住在姜家老宅的几年时间,熟悉的都是周围几户人家。
那会儿她刚到香樟村的时候年纪很小,郑成扬为了捣鼓创业,跑去了沿海发达城市,住在老宅的便只有姜瓒、姜媛还有姜锦。郑成扬和姜媛在一起的前两年,还因为离不开姜瓒的资助,而知道花言巧语地哄老婆,连女儿都是他主动提出来姓姜而不是姓郑,简直戳中了善良好骗的姜媛心里柔软处,连姜瓒都对他的建议很高兴,难得给了他点好脸色。
后来他创业,有了点资本,就开始不愿意受这个脾气了。郑成扬是个吃软饭又自尊心超强的凤凰男,哪怕姜媛美得跟天仙似的,一想到老丈人的臭脸,郑成扬也不愿意往家里跑。
在姜锦母女回到香樟村时,因为姜家人都不善交际,弄得当时香樟村民都以为姜锦没有爸爸,姜媛没有老公,还有几家好事的绞尽脑汁想给姜媛介绍离异男,气得姜瓒破口大骂,才没人敢上门。
骂了之后,后遗症也来了。
刚到香樟村之时,姜锦因为长得跟小仙女似的,而备受孩子追捧,转眼间就成了孩子里的人气旺,整天都有一堆小孩儿追在她后面跑。
但因为姜瓒的坏脾气,一些大人开始吩咐小孩儿不要跟姜锦玩耍,还故意编出流言哄骗小孩子。再加上村里的几个小女孩儿本就不喜欢姜锦抢走了她们的风头,两两作用之下。
不少小孩子取笑她没有爸爸,又说她外公是个怪老头,说他们家的院子是鬼屋,阴森森的。被流言攻击的小姜锦,很快从众星捧月的小公主,变成了走出去没人理会的小可怜,让姜锦很是沮丧了几天,晚上还躲在被子里偷偷抹眼泪。
只有隔壁三婶家的柱子哥,因为父母与姜瓒有来往,而不在意这些流言,愿意带着她玩儿。
小孩子也是有圈子的,年龄小的孩子都想跟年龄更大的孩子玩儿,柱子把姜锦带进大孩子的圈子,反倒让姜锦因祸得福挤进小孩子们眼红也挤不进去的圈子,所以姜锦的记忆里才没有什么阴霾。
但大孩子们都是要上学的,没有去幼儿园,而是在家由姜瓒亲自教导的姜锦,自然显得非常清闲。碍于前车之鉴,姜锦不喜欢出去跟其他小孩子玩,要么一个人在圈子里走走,看到有小孩子凑堆就躲了,要么就干脆待在家里,听妈妈姜媛给她讲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
所以,姜锦小时候的朋友伙伴不多,寥寥几人她也都记得。
没有一人,能和面前的唐许对上号。
……
“那你就是在香樟村认识我的咯?那为什么你能记得我,可我却不记得见过你?”她想了半天,还是没想起唐许是谁,只好问出来。
唐许想起幼时的记忆,笑得那叫一个春暖花开,天朗气清。
他说:“对啊,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
姜锦更迷糊了。
“小时候你给过我饭吃的。”
姜锦眼睛睁得更大。
她居然还帮过唐许?
回忆了半晌,她挫败地低下头:“抱歉,我真的不记得了,会不会是你记错人了啊?”她讪讪地说,如果是这样,就真的尴尬了。
“不会。”唐许语气笃定。
哪怕记错他自己,他也不会记错姜锦。
他看到姜锦一脸郁色,好笑道:“你那时候整天都喜欢做好事,跟个小太阳似的,还会拿家里的饭喂猫猫狗狗,不记得我很正常。”
姜锦恍然大悟,这倒是!
因为姜媛教导她要善良有爱心,小姜锦是个听话懂事的,把妈妈的话牢记在心。在用家里的剩饭喂过几次流浪猫狗后,她身上就总是会带点吃的,放在一个蓝花布缝制的小包包里,成了习惯。
姜锦很享受帮助猫狗的快乐,觉得这样她就成了外公和妈妈最喜欢的乖孩子。
这个习惯直到姜锦为生计整天忙碌得脚不沾地,连自己都快养不活的时候,才改了过来。
不过:“我喂了很多猫猫狗狗是真的,但喂了人是真的一次也没有,我记忆力挺不错的,不至于连这一个都忘记吧。”
“那就说明,你当时把我当成流浪猫狗了。”唐许露出追忆的眼神,面色越发柔和,像是自带柔光,“那会儿我躲在一个木头搭起的小棚子里,你路过好几次,给我递了饭,所以我一直都记得。”
姜锦眼露疑惑:“就这样?”
“就这样。”
姜锦还是觉得奇怪:“那你为什么会知道我妈妈跟我讲的童话故事?还知道水晶花冠?”
“我有次经过你家后院时,隔着院墙听到的。你妈妈讲故事的声音很好听,我觉得很有趣,就停了下来,自然也就听到你后来的愿望。”
“……就因为给了你饭,你就送我那么贵重的水晶花冠?还镶嵌着宝石?”姜锦皱皱眉,有种无功不受禄的感觉,越发想把那顶水晶花冠还给唐许,“我还是还给你吧,拿着太心虚了。”
唐许笑道:“有什么心虚的?不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吗?你都是几饭之恩了,一顶水晶花冠对我来说又不算什么。”
“不行不行,我还是要还给你。”
“锦锦。”他低低唤了一声姜锦,露出哀求的眼神,“你收下,好不好?”
姜锦被那样的眼神镇住了,有一种不收下,她反而成罪人的感觉。
“我……”
“那一点饭,对你来说是举手之劳,对我却是救命之恩。我当时躲在小木棚里,快要饿晕了,是你的饭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所以你千万千万不要妄自菲薄。”
他郑重肃穆的语气,让姜锦也收敛了拒绝姿态。
“那好吧。”
除此之外,姜锦还有很多疑问。
就算有救命之恩吧,现在又不是古时候,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为什么唐许会就这么喜欢上她呢?
姜锦想问又不敢问,在无法回应唐许的时候,戳破这个事实只会让她和唐许都更加尴尬。
带着越来越多的疑问,姜锦道别唐许,让他好好休息。
她和顾寒倾走出别墅的时候,唐许就站在二楼的落地窗,看着那一家三口。
“你永远不知道,那几碗饭,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他喃喃自语,又望着那遥远而不可及的背影。
唐家的司机帮顾寒倾把车开过来,等待的过程中,顾寒倾低声在跟姜锦说话,帮她把垂落在脸颊旁的发丝别在耳后。姜锦笑嘻嘻地看上去很高兴,身子倚靠着顾寒倾,那个动作充满了对他的无限信赖。
姜锦似乎感受到了身后的视线,回头一望,与唐许隔空对视。
唐许没有避开,而是冲她温柔笑了笑。
姜锦也因为解开了疑惑,能对唐许坦然相待,便笑着朝他挥挥手。
顾寒倾循着望过去。
唐许却避开了,稍显狼狈。
“哎?”姜锦发出疑惑的声音。
“走吧。”顾寒倾接过唐许司机递来的钥匙,帮姜锦和阿元打开车门,绕过上车。
姜锦也把疑惑抛在脑后,没有再去深思。
唐许重新站在了那落地窗口,眼睁睁看着那辆车远去。
他的心脏如撕裂了般疼痛,弥漫全身。
到头来,他还是撒谎了。
……
唐许跟母亲搬去香樟村的时候,他也只是个几岁大的孩子,却瘦巴巴的跟个小猴子,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至少小两岁,长期营养不良让他面黄肌瘦,更因为从小的生长环境而性情阴鸷。
他来到香樟村的第一天,就见过姜锦。
跟村里那些随便穿着改过大人旧衣服的小孩子不一样,姜锦身上穿的是她心灵手巧的妈妈姜媛亲手做出来的小衣服小裙子,头上永远别着精致的珠花发卡,在一群脏兮兮的小孩子里面,简直鹤立鸡群,漂亮得不合常理。
唐许第一次见到姜锦时,姜锦没有看到他。
因为他阴暗,卑微,而不起眼,就算站在人群的角落,也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的存在。天之骄女的小公主姜锦,就更不会注意到他了。
唐许看到姜锦穿了一身大红色的斗篷,衣领上有一圈儿雪白的绒毛,衬托得她那张粉雕玉琢的小脸儿喜庆得跟仙女娃娃似的,笑起来恨不得让人把全世界都给她!
他也是被那笑容俘获、想把全世界都给他的人之一。
但他更讨厌自己阴暗如泥土的样子,和高洁如白云的她没有任何可比性,凑近只会让他越发狼狈自卑。
所以他决定讨厌她。
讨厌那个叫姜锦的小女孩儿。
没有任何理由的。
小唐许的讨厌对小姜锦来说根本无关紧要,她身边有好些喜欢... -->>
唐许一边嫉妒着,一边却很清楚。
顾寒倾远比他更适合姜锦。
那个拥有傲人家世耀眼经历,从一出生就是天之骄子,一路鲜花着锦走来,灿烂如太阳般没有丝毫阴霾的男人!比起他这个在黑暗中长大,满肚子都是阴狠毒辣的人,要好上太多。
明白是明白,嫉妒归嫉妒。
回归正题。
到现在,唐许终于愿意把当年的事情坦而告知:
“我以前也住在香樟村,住了两年,后来就离开那里了。”
果然!姜锦睁大眼睛,努力回想香樟村里的小孩子。
香樟村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姜锦小时候住在姜家老宅的几年时间,熟悉的都是周围几户人家。
那会儿她刚到香樟村的时候年纪很小,郑成扬为了捣鼓创业,跑去了沿海发达城市,住在老宅的便只有姜瓒、姜媛还有姜锦。郑成扬和姜媛在一起的前两年,还因为离不开姜瓒的资助,而知道花言巧语地哄老婆,连女儿都是他主动提出来姓姜而不是姓郑,简直戳中了善良好骗的姜媛心里柔软处,连姜瓒都对他的建议很高兴,难得给了他点好脸色。
后来他创业,有了点资本,就开始不愿意受这个脾气了。郑成扬是个吃软饭又自尊心超强的凤凰男,哪怕姜媛美得跟天仙似的,一想到老丈人的臭脸,郑成扬也不愿意往家里跑。
在姜锦母女回到香樟村时,因为姜家人都不善交际,弄得当时香樟村民都以为姜锦没有爸爸,姜媛没有老公,还有几家好事的绞尽脑汁想给姜媛介绍离异男,气得姜瓒破口大骂,才没人敢上门。
骂了之后,后遗症也来了。
刚到香樟村之时,姜锦因为长得跟小仙女似的,而备受孩子追捧,转眼间就成了孩子里的人气旺,整天都有一堆小孩儿追在她后面跑。
但因为姜瓒的坏脾气,一些大人开始吩咐小孩儿不要跟姜锦玩耍,还故意编出流言哄骗小孩子。再加上村里的几个小女孩儿本就不喜欢姜锦抢走了她们的风头,两两作用之下。
不少小孩子取笑她没有爸爸,又说她外公是个怪老头,说他们家的院子是鬼屋,阴森森的。被流言攻击的小姜锦,很快从众星捧月的小公主,变成了走出去没人理会的小可怜,让姜锦很是沮丧了几天,晚上还躲在被子里偷偷抹眼泪。
只有隔壁三婶家的柱子哥,因为父母与姜瓒有来往,而不在意这些流言,愿意带着她玩儿。
小孩子也是有圈子的,年龄小的孩子都想跟年龄更大的孩子玩儿,柱子把姜锦带进大孩子的圈子,反倒让姜锦因祸得福挤进小孩子们眼红也挤不进去的圈子,所以姜锦的记忆里才没有什么阴霾。
但大孩子们都是要上学的,没有去幼儿园,而是在家由姜瓒亲自教导的姜锦,自然显得非常清闲。碍于前车之鉴,姜锦不喜欢出去跟其他小孩子玩,要么一个人在圈子里走走,看到有小孩子凑堆就躲了,要么就干脆待在家里,听妈妈姜媛给她讲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
所以,姜锦小时候的朋友伙伴不多,寥寥几人她也都记得。
没有一人,能和面前的唐许对上号。
……
“那你就是在香樟村认识我的咯?那为什么你能记得我,可我却不记得见过你?”她想了半天,还是没想起唐许是谁,只好问出来。
唐许想起幼时的记忆,笑得那叫一个春暖花开,天朗气清。
他说:“对啊,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
姜锦更迷糊了。
“小时候你给过我饭吃的。”
姜锦眼睛睁得更大。
她居然还帮过唐许?
回忆了半晌,她挫败地低下头:“抱歉,我真的不记得了,会不会是你记错人了啊?”她讪讪地说,如果是这样,就真的尴尬了。
“不会。”唐许语气笃定。
哪怕记错他自己,他也不会记错姜锦。
他看到姜锦一脸郁色,好笑道:“你那时候整天都喜欢做好事,跟个小太阳似的,还会拿家里的饭喂猫猫狗狗,不记得我很正常。”
姜锦恍然大悟,这倒是!
因为姜媛教导她要善良有爱心,小姜锦是个听话懂事的,把妈妈的话牢记在心。在用家里的剩饭喂过几次流浪猫狗后,她身上就总是会带点吃的,放在一个蓝花布缝制的小包包里,成了习惯。
姜锦很享受帮助猫狗的快乐,觉得这样她就成了外公和妈妈最喜欢的乖孩子。
这个习惯直到姜锦为生计整天忙碌得脚不沾地,连自己都快养不活的时候,才改了过来。
不过:“我喂了很多猫猫狗狗是真的,但喂了人是真的一次也没有,我记忆力挺不错的,不至于连这一个都忘记吧。”
“那就说明,你当时把我当成流浪猫狗了。”唐许露出追忆的眼神,面色越发柔和,像是自带柔光,“那会儿我躲在一个木头搭起的小棚子里,你路过好几次,给我递了饭,所以我一直都记得。”
姜锦眼露疑惑:“就这样?”
“就这样。”
姜锦还是觉得奇怪:“那你为什么会知道我妈妈跟我讲的童话故事?还知道水晶花冠?”
“我有次经过你家后院时,隔着院墙听到的。你妈妈讲故事的声音很好听,我觉得很有趣,就停了下来,自然也就听到你后来的愿望。”
“……就因为给了你饭,你就送我那么贵重的水晶花冠?还镶嵌着宝石?”姜锦皱皱眉,有种无功不受禄的感觉,越发想把那顶水晶花冠还给唐许,“我还是还给你吧,拿着太心虚了。”
唐许笑道:“有什么心虚的?不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吗?你都是几饭之恩了,一顶水晶花冠对我来说又不算什么。”
“不行不行,我还是要还给你。”
“锦锦。”他低低唤了一声姜锦,露出哀求的眼神,“你收下,好不好?”
姜锦被那样的眼神镇住了,有一种不收下,她反而成罪人的感觉。
“我……”
“那一点饭,对你来说是举手之劳,对我却是救命之恩。我当时躲在小木棚里,快要饿晕了,是你的饭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所以你千万千万不要妄自菲薄。”
他郑重肃穆的语气,让姜锦也收敛了拒绝姿态。
“那好吧。”
除此之外,姜锦还有很多疑问。
就算有救命之恩吧,现在又不是古时候,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为什么唐许会就这么喜欢上她呢?
姜锦想问又不敢问,在无法回应唐许的时候,戳破这个事实只会让她和唐许都更加尴尬。
带着越来越多的疑问,姜锦道别唐许,让他好好休息。
她和顾寒倾走出别墅的时候,唐许就站在二楼的落地窗,看着那一家三口。
“你永远不知道,那几碗饭,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他喃喃自语,又望着那遥远而不可及的背影。
唐家的司机帮顾寒倾把车开过来,等待的过程中,顾寒倾低声在跟姜锦说话,帮她把垂落在脸颊旁的发丝别在耳后。姜锦笑嘻嘻地看上去很高兴,身子倚靠着顾寒倾,那个动作充满了对他的无限信赖。
姜锦似乎感受到了身后的视线,回头一望,与唐许隔空对视。
唐许没有避开,而是冲她温柔笑了笑。
姜锦也因为解开了疑惑,能对唐许坦然相待,便笑着朝他挥挥手。
顾寒倾循着望过去。
唐许却避开了,稍显狼狈。
“哎?”姜锦发出疑惑的声音。
“走吧。”顾寒倾接过唐许司机递来的钥匙,帮姜锦和阿元打开车门,绕过上车。
姜锦也把疑惑抛在脑后,没有再去深思。
唐许重新站在了那落地窗口,眼睁睁看着那辆车远去。
他的心脏如撕裂了般疼痛,弥漫全身。
到头来,他还是撒谎了。
……
唐许跟母亲搬去香樟村的时候,他也只是个几岁大的孩子,却瘦巴巴的跟个小猴子,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至少小两岁,长期营养不良让他面黄肌瘦,更因为从小的生长环境而性情阴鸷。
他来到香樟村的第一天,就见过姜锦。
跟村里那些随便穿着改过大人旧衣服的小孩子不一样,姜锦身上穿的是她心灵手巧的妈妈姜媛亲手做出来的小衣服小裙子,头上永远别着精致的珠花发卡,在一群脏兮兮的小孩子里面,简直鹤立鸡群,漂亮得不合常理。
唐许第一次见到姜锦时,姜锦没有看到他。
因为他阴暗,卑微,而不起眼,就算站在人群的角落,也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的存在。天之骄女的小公主姜锦,就更不会注意到他了。
唐许看到姜锦穿了一身大红色的斗篷,衣领上有一圈儿雪白的绒毛,衬托得她那张粉雕玉琢的小脸儿喜庆得跟仙女娃娃似的,笑起来恨不得让人把全世界都给她!
他也是被那笑容俘获、想把全世界都给他的人之一。
但他更讨厌自己阴暗如泥土的样子,和高洁如白云的她没有任何可比性,凑近只会让他越发狼狈自卑。
所以他决定讨厌她。
讨厌那个叫姜锦的小女孩儿。
没有任何理由的。
小唐许的讨厌对小姜锦来说根本无关紧要,她身边有好些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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