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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杜克的任性胡闹中,也存在一定理由。
“喂喂,杜克,你说的那个剧本真的有那么好?”亚瑟对好友口中的电影剧本充满好奇。
杜克邀请了他出演男主角不说,还为了拿下那个剧本的拍摄权,跟制作公司一番交涉,以拍摄《女巫之歌第四季》作为交换条件。
这让亚瑟很是好奇,到底是什么剧本,能让杜克这么如痴如狂。
“也不至于到疯狂的地步。”杜克扯起被子盖住脑袋,闷闷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不过是最符合我心意,也是我目前最想拍的剧本而已。至于女巫之歌,除了制作公司的交换方式让我不爽,这部电视剧的剧本还是很优秀,我也比较感兴趣,尝试一下也未尝不可。”
“万一失败了?”
杜克直接掀开毛毯,咧嘴笑得那叫一个嚣张自信:“你觉得我会失败?”
亚瑟被这牛气冲天震得说不出话。
不是被气势所震撼,而是被杜克的不要脸所震撼。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亚瑟和杜克更够成为媒体大众无法想象的莫逆之交,关系好到可以交换对方家里的密码——也不是没有理由的,至少两人都是一样的……脑回路清奇!
亚瑟颓丧地喝了几口啤酒,眼睛突然亮了:“对了对了,嘿杜克,你的《女巫之歌》不是需要一位亚裔演员吗?我给你推荐一位怎么样?”
“谁?”
“就是我今天早上遇到的女神!她就是一位亚裔美人儿!你要的不就是能把西方人的眼球也惊艳到的亚裔美人儿吗?她绝对符合你的标准啊!”亚瑟兴奋说完,这才道出他的小心思,“到时候你看看她的简历,到底是已婚还是未婚!”
杜克:……
“呵呵,你把我的剧组当什么了?”要不是跟这家伙认识好几年了,杜克真的想把亚瑟从家里一脚踹出去!
怎么能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举手之劳嘛,杜克,老伙计,你要帮我啊!”亚瑟开始不要脸撒泼打诨。
杜克不为所动:“免谈。”
亚瑟真是魔障了吧,居然想把一个普通人塞进他的剧组?他现在连专业演员都嫌弃好吗!
杜克扯起被子再次盖住脑袋,闭眼睡去。
他隐隐约约听见亚瑟在说“蒂芙尼小姐也是一位演员啊”。
什么跟什么?蒂芙尼小姐?这是亚瑟女神的名字?还真够奇怪的……
……
姜锦还不知道那位亚瑟先生,在对好友表达了要追求她的雄心壮志的第二天,就被赶来的经纪人捉回去为奢侈品代言拍摄广告,暂别了美丽的巴黎,一腔热血也付诸东流。
她依旧沿着生活的轨道,过着安稳的日子,每天与阿元相伴,母子俩丢失的几年时光也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一点弥补回来。因为遗憾,所以更加珍惜。
阿元本来很依赖姜锦,高冷寡言的阿元宝宝,在姜锦面前一直都是撒娇卖萌小天使的形象。
但是在知道姜锦是生母后,他反而开始一点点地变化。
每天有条不紊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对妈妈各种温柔贴心,整个人的气质越发阳光向上,除了依然不习惯跟人说话,但他却会微笑着跟隔壁邻居的老太太打招呼,彻底化身成一枚光芒四射的小太阳。
阿元,长大了。
他说,他要变成更加强大的男子汉,然后好好保护妈妈。
于是,在姜锦邀请他下午出去玩耍的时候,阿元思索一番还是拒绝了姜锦的邀请,郑重其事地解释说他下午还要跟老师视频上课。
姜锦哭唧唧,故意摆出委屈巴巴的表情,说了一句好吧。
阿元想了想,凑过去用力抱住姜锦的脖子,还在她的背上拍了拍。
“妈妈,玩得开心!”
姜锦原本就是逗他的,见阿元这么认真,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我会好好玩的!”姜锦一本正经地回答,眼睛早就笑成一片柔水。
怎么感觉两人的年龄发生对调了呢?
下午阳光正好。
姜锦穿了一身长及脚踝的文艺风棉麻长裙,外披复古格子羊毛披肩,微卷的乌黑长发编成一条麻花,也没带什么首饰,清清爽爽素着一张脸。然后挂着绣花小包,扛着画板跟颜料工具,牵着馒头就出发了。
巴黎的十六区就在塞纳河的左岸,姜锦骑了一辆女士自行车,把馒头的牵引绳挂在把手上,慢悠悠地前往塞纳河畔。
馒头在上次随意冲撞路人后,馒头被姜锦狠狠教训了一顿,罚整整一天都不准吃肉,嚣张气焰跟着消停不少,最近很乖巧。这会儿也是,馒头迈着优雅的小碎步往前跑,全然没有了二哈之风,刚刚好跑在姜锦的车头。
姜锦觉得踩踏板累了,就悄悄抬起脚,不用她费力气,自行车自动跟着馒头走了。偏偏馒头还什么都不知道,对身上陡然多了重量也不在意,傻乎乎地继续往前跑。
看着这般模样,一些路人露出灰心的微笑,姜锦这个主人也不由得一路洒下得意又恶劣的笑容。
被馒头牌狗拉车带到塞纳河畔时,正好是下午两点。
今天是工作日,塞纳河畔的人并不多,姜锦又特意找了清静人少的地段,这才支好画架,铺上画纸,又打开装着颜料跟毛笔的小包,轻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慢悠悠地开始挤颜料调色。
春日暖阳,清风微醺,充满人文气息的塞纳河畔出现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乌发雪肤的东方美人在画板上任意涂抹画画,随意慵懒的姿态,还有那举世无双的美貌,俨然成了这河畔最耀眼的明珠。
不知道多少人悄悄为她驻足打量。
有的时候,美丽上升到某种层次,也就超乎了国界。
……
杜克心情很烦躁,他跟制作人打了一个电话之后,把电脑里面的演员资料重新筛选了一遍,看得他想摔桌子!
“都说了要找神秘美丽的东方美人!这些都是什么鬼!”
愤怒的声音从书房里传来,没多久,杜克摔门离去。
从家里出来,没有暖气的街道残留着初春的料峭寒意,冷风一吹,杜克躁动混乱的大脑才跟着清醒一些。
杜克其实长相不差,跟好莱坞一些男星相比也毫不逊色。但他眼睛下两个浓浓黑眼圈破坏了他的英俊,双手插在怀里走路的驼背姿势更是破坏形象,一身灰扑扑衣服若是从背面看,怕是会被认成年过四十的中年男人。
但杜克对此都不在乎,他的脑子里只有《女巫之歌》的选角。
他手里正在拍摄的《女巫之歌第四季》,除了主要角色,沿用先前的演员们,也要根据原著小说的剧情线,加入一些新的角色。这些角色大多已经定好演员,唯有一个分量重且格外出彩的配角迟迟没有定下。
便是原著里的女巫祭司,从小说开始到现在出现过的最强大神秘的人,据说她已经活了好几百年,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在女巫团体中代表传统守旧,跟女主科学修炼巫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位女巫祭司平时是垂垂老妪的模样,一旦戴上镶嵌着宝石的祭祀冠,就会化身风华绝代的美人。看得出作者很偏爱这个带有东方神秘色彩的角色,在书里就用了大量笔墨来描写这位女巫祭司,更是多次写到其他人被女巫祭司的美貌所震撼。
杜克作为新鲜出炉的奥斯卡最佳导演,能够走到如今这一步,天赋和努力缺一不可。自从决定接手《女巫之歌》,他就从未给有过随便拍拍的打算,亲自去把几册原著看了一遍,最对他胃口的不是聪慧女主或者英勇男主,而是... -->>
当然,杜克的任性胡闹中,也存在一定理由。
“喂喂,杜克,你说的那个剧本真的有那么好?”亚瑟对好友口中的电影剧本充满好奇。
杜克邀请了他出演男主角不说,还为了拿下那个剧本的拍摄权,跟制作公司一番交涉,以拍摄《女巫之歌第四季》作为交换条件。
这让亚瑟很是好奇,到底是什么剧本,能让杜克这么如痴如狂。
“也不至于到疯狂的地步。”杜克扯起被子盖住脑袋,闷闷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不过是最符合我心意,也是我目前最想拍的剧本而已。至于女巫之歌,除了制作公司的交换方式让我不爽,这部电视剧的剧本还是很优秀,我也比较感兴趣,尝试一下也未尝不可。”
“万一失败了?”
杜克直接掀开毛毯,咧嘴笑得那叫一个嚣张自信:“你觉得我会失败?”
亚瑟被这牛气冲天震得说不出话。
不是被气势所震撼,而是被杜克的不要脸所震撼。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亚瑟和杜克更够成为媒体大众无法想象的莫逆之交,关系好到可以交换对方家里的密码——也不是没有理由的,至少两人都是一样的……脑回路清奇!
亚瑟颓丧地喝了几口啤酒,眼睛突然亮了:“对了对了,嘿杜克,你的《女巫之歌》不是需要一位亚裔演员吗?我给你推荐一位怎么样?”
“谁?”
“就是我今天早上遇到的女神!她就是一位亚裔美人儿!你要的不就是能把西方人的眼球也惊艳到的亚裔美人儿吗?她绝对符合你的标准啊!”亚瑟兴奋说完,这才道出他的小心思,“到时候你看看她的简历,到底是已婚还是未婚!”
杜克:……
“呵呵,你把我的剧组当什么了?”要不是跟这家伙认识好几年了,杜克真的想把亚瑟从家里一脚踹出去!
怎么能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举手之劳嘛,杜克,老伙计,你要帮我啊!”亚瑟开始不要脸撒泼打诨。
杜克不为所动:“免谈。”
亚瑟真是魔障了吧,居然想把一个普通人塞进他的剧组?他现在连专业演员都嫌弃好吗!
杜克扯起被子再次盖住脑袋,闭眼睡去。
他隐隐约约听见亚瑟在说“蒂芙尼小姐也是一位演员啊”。
什么跟什么?蒂芙尼小姐?这是亚瑟女神的名字?还真够奇怪的……
……
姜锦还不知道那位亚瑟先生,在对好友表达了要追求她的雄心壮志的第二天,就被赶来的经纪人捉回去为奢侈品代言拍摄广告,暂别了美丽的巴黎,一腔热血也付诸东流。
她依旧沿着生活的轨道,过着安稳的日子,每天与阿元相伴,母子俩丢失的几年时光也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一点弥补回来。因为遗憾,所以更加珍惜。
阿元本来很依赖姜锦,高冷寡言的阿元宝宝,在姜锦面前一直都是撒娇卖萌小天使的形象。
但是在知道姜锦是生母后,他反而开始一点点地变化。
每天有条不紊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对妈妈各种温柔贴心,整个人的气质越发阳光向上,除了依然不习惯跟人说话,但他却会微笑着跟隔壁邻居的老太太打招呼,彻底化身成一枚光芒四射的小太阳。
阿元,长大了。
他说,他要变成更加强大的男子汉,然后好好保护妈妈。
于是,在姜锦邀请他下午出去玩耍的时候,阿元思索一番还是拒绝了姜锦的邀请,郑重其事地解释说他下午还要跟老师视频上课。
姜锦哭唧唧,故意摆出委屈巴巴的表情,说了一句好吧。
阿元想了想,凑过去用力抱住姜锦的脖子,还在她的背上拍了拍。
“妈妈,玩得开心!”
姜锦原本就是逗他的,见阿元这么认真,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我会好好玩的!”姜锦一本正经地回答,眼睛早就笑成一片柔水。
怎么感觉两人的年龄发生对调了呢?
下午阳光正好。
姜锦穿了一身长及脚踝的文艺风棉麻长裙,外披复古格子羊毛披肩,微卷的乌黑长发编成一条麻花,也没带什么首饰,清清爽爽素着一张脸。然后挂着绣花小包,扛着画板跟颜料工具,牵着馒头就出发了。
巴黎的十六区就在塞纳河的左岸,姜锦骑了一辆女士自行车,把馒头的牵引绳挂在把手上,慢悠悠地前往塞纳河畔。
馒头在上次随意冲撞路人后,馒头被姜锦狠狠教训了一顿,罚整整一天都不准吃肉,嚣张气焰跟着消停不少,最近很乖巧。这会儿也是,馒头迈着优雅的小碎步往前跑,全然没有了二哈之风,刚刚好跑在姜锦的车头。
姜锦觉得踩踏板累了,就悄悄抬起脚,不用她费力气,自行车自动跟着馒头走了。偏偏馒头还什么都不知道,对身上陡然多了重量也不在意,傻乎乎地继续往前跑。
看着这般模样,一些路人露出灰心的微笑,姜锦这个主人也不由得一路洒下得意又恶劣的笑容。
被馒头牌狗拉车带到塞纳河畔时,正好是下午两点。
今天是工作日,塞纳河畔的人并不多,姜锦又特意找了清静人少的地段,这才支好画架,铺上画纸,又打开装着颜料跟毛笔的小包,轻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慢悠悠地开始挤颜料调色。
春日暖阳,清风微醺,充满人文气息的塞纳河畔出现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乌发雪肤的东方美人在画板上任意涂抹画画,随意慵懒的姿态,还有那举世无双的美貌,俨然成了这河畔最耀眼的明珠。
不知道多少人悄悄为她驻足打量。
有的时候,美丽上升到某种层次,也就超乎了国界。
……
杜克心情很烦躁,他跟制作人打了一个电话之后,把电脑里面的演员资料重新筛选了一遍,看得他想摔桌子!
“都说了要找神秘美丽的东方美人!这些都是什么鬼!”
愤怒的声音从书房里传来,没多久,杜克摔门离去。
从家里出来,没有暖气的街道残留着初春的料峭寒意,冷风一吹,杜克躁动混乱的大脑才跟着清醒一些。
杜克其实长相不差,跟好莱坞一些男星相比也毫不逊色。但他眼睛下两个浓浓黑眼圈破坏了他的英俊,双手插在怀里走路的驼背姿势更是破坏形象,一身灰扑扑衣服若是从背面看,怕是会被认成年过四十的中年男人。
但杜克对此都不在乎,他的脑子里只有《女巫之歌》的选角。
他手里正在拍摄的《女巫之歌第四季》,除了主要角色,沿用先前的演员们,也要根据原著小说的剧情线,加入一些新的角色。这些角色大多已经定好演员,唯有一个分量重且格外出彩的配角迟迟没有定下。
便是原著里的女巫祭司,从小说开始到现在出现过的最强大神秘的人,据说她已经活了好几百年,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在女巫团体中代表传统守旧,跟女主科学修炼巫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位女巫祭司平时是垂垂老妪的模样,一旦戴上镶嵌着宝石的祭祀冠,就会化身风华绝代的美人。看得出作者很偏爱这个带有东方神秘色彩的角色,在书里就用了大量笔墨来描写这位女巫祭司,更是多次写到其他人被女巫祭司的美貌所震撼。
杜克作为新鲜出炉的奥斯卡最佳导演,能够走到如今这一步,天赋和努力缺一不可。自从决定接手《女巫之歌》,他就从未给有过随便拍拍的打算,亲自去把几册原著看了一遍,最对他胃口的不是聪慧女主或者英勇男主,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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