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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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的转折点
选择什么样的职业非常重要,选择职业也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我们必须提前好多年就思考这个问题。人生就像一场国际象棋比赛,一定要有战略部署。你会在某个人生阶段下定决心立志成为什么样的人才。你也许会参军,也许会当律师,为世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那些有财产、有地位的人有闲情逸致、经济独立可以不参加工作。需要工作的人有自己的阶级责任,不需要工作的人当然也有自己的阶级责任。聪明的父母会仔细观察孩子,看看他们有什么爱好倾向。约翰逊博士给天才下定义说,天才就是偶然具有某一特定方面的极大的天生才华。不过,这个定义并不完全对。绝世天才在任何方面都非常出众,而一般天才则指在某一特定方面的卓越才能。如果在子女的孩提时代就发现他们的喜好,就会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早期教育。青年时代的喜好是不确定、很容易改变的。然而长者有责任帮助年轻人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想要追求什么,帮他们制订计划、勾画蓝图、设计未来。也许。当今社会的最大不幸是许多年轻人没有激情、没有人生目标。
不过,我这里还要说几句缓和一下当代人的焦躁情绪。我觉得年轻人是不是拥有超凡的能力并不重要。当然,如果你个性聪颖,在某方面能力超强,就很有希望获得成功。如果你要从事写作或绘画,就需要有超强的能力和天分。最赚钱的人生职业也许并不需要超凡的能力,需要的只是正直和常识。无论做什么工作,需要我们付出的不过都是全心全意地履行职责,很好地完成义务。如果你不是很聪明,上帝就会暗示你的父母不要让你走一条天赋要求极高才能成功的人生旅途,而要让你做那些普通的工作:
半山腰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果树,那里还是花卉的海洋,
远离卑微的怯懦,远离权力的巅峰。
很多时候父母很难正确判断孩子的能力。很多悲剧是因为父亲认为儿子是个傻瓜而且毫不犹豫地告诉他引起的。如果儿子某项工作做得不好,这只能说明他可能在其他方面做得非常好。有个故事说,父亲觉得儿子是个不合格的海军军校学生,立刻断定他要是学法律会很成功。果不其然,他的儿子后来爬到了律师界的巅峰。
让我们快点看看人在职场成功的希望有多大,首先看看宗教事业吧。宗教事业是超脱于各种事业之外的事业。有人怀着伟大的动机投身宗教,有人怀着极为低级的动机,有人既怀着伟大的动机又怀着低级的动机。我们以前讨论过这个话题,现在再说两句。有人从事宗教事业,是因为宗教职业工作稳定、旱涝保收。还有人家里就有人做这份工作,生活得挺好。父母花钱让儿子从事神职,孩子后来都挺出息。孩子成功了,父母对子女的培养投资有了回报。因为有了前人的成功先例,所以很多长者劝年轻人从事神职,年轻人自己也愿意从事神职,认为上大学学神学,毕业从事神职是再好不过了。从事神职的人比做其他职业更容易获得较高收入和享受较高社会地位。
当然宗教界也并非无可指责、毫无缺点,它是有污点的。我希望政府、社会能及时做些事情改变这种状态。首先必须极大地提高赞助人和年轻的神职人员的责任感。也许国家政府可以制定个政策,只有当副牧师满七年才有资格提拔到收入较高并且管理较多教民的位置上去。只有那些抛开世俗偏见、目标伟大、全心全意为上帝服务的人才值得上级的关注、敬重和提拔。当然因为人性使然,我们并不能苛求所有年轻的神职人员都那么虔诚,只要在他们众多从事神职的动机中,有虔诚、卑微地为基督服务、献身的精神就可以了,我们对他们的要求不高。当然,年轻人因为没有经验,无法判断自己的人生地位,也不晓得传播宗教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清楚、坦诚地告诉他们宗教的社会意义。不过我们除了宗教对家庭生活的重要性和对事业成功的重要性外,其他没什么好说的了。如果年轻人非常热忱地想传教,他的父亲在出手阻拦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管怎么说,父亲有责任从长远角度向儿子说清楚一切,因为由于儿子年幼无知,很多东西他是无法理解的。
作为父亲你要告诉儿子当副牧师年薪只有一百镑,也可以说一镑八十五便士一星期。你还要告诉儿子在宗教界工作很多年都是白干,最后到了该提拔的时候,上级还有可能说你干得不合格。你还要告诉儿子他可能干一年就得到提拔,也有可能干了十五年之后才被提拔,或者更倒霉的是一辈子都得不到提拔。你还要告诉儿子他越是一个人闷头苦干,越是无法交到朋友。你要到处联系人,才能结交到文学界和学术界的朋友。口才好、聪明的人可能最早脱颖而出,得到奖励、得到社会认可。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运气的,就像买彩票一样。很多副牧师辛勤工作多年连个提拔的机会都没有。某个主教也许乐意出手帮他们一把,但要求帮忙的人太多了,主教也帮不过来呀!国家贫穷、人口稀少副牧师得到的捐赠就少,国家富裕、人口众多副牧师得到的捐赠就多。《圣经》认为基督徒有责任和义务供养传教士,基督徒们自愿出的捐赠多多少少会填补穷苦的副牧师们瘪瘪的钱袋抑或干脆空空的钱袋。我必须说明的是,是有基督徒自愿捐赠,但英国国教并没有规定基督徒一定要捐赠,基督教徒们也没那么慷慨大度听从国教的号召,英国国教也没有设立副牧师赞助基金,因此副牧师的生活是很清苦的。况且,副牧师们一般都长在温柔乡中,不谙世事,因此要特别注意抵御物质婚姻的诱惑和债务的圈套。
改变这种情况的方法之一就是应该根据明智原则发放由大法官执掌的国家公共赞助金,而不应根据大法官个人的喜好发放。另外一个改进方法就是极大地扩大教士的工作范围。国教不应该反对教士当内科或外科大夫,这样他们的收入就能多一些了。当然最好还要调动社会力量,比如说建立教会医学院。那些副牧师没有理由不从事知识性工作,开辟另一方市场,从事另一种职业。我相信做帐篷是很有市场的,因为我们或早或晚还会投入战争。战争可以洗清我们的罪恶,我们需要战争。我们可以建立很多教会帐篷制作公司。教士们有工作可做、有钱可赚,比陷入债务丑闻强百倍。
很多教士不同意我的建议,鼓吹基督徒应自愿捐赠,不过我看不出这个制度有什么好来。我听说很多副牧师抱怨收入太低,他们的抱怨有凭有据。很多作家都写文章、写书让大家了解了传教士们捉襟见肘的生活状况。不过还有人说副牧师们并不穷。确实有些有能力的副牧师人一年能挣四五百镑,不过他们的四五百镑中只有四分之一来自于英国国教。这些传教士们到老了以后退休金还是会很少,而那些早年辛勤工作报酬却很少的人到了老年以后情况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收入很高,管理的教民人数也很多。
让我们再看看其他行业吧。以文人说的“门庭若市”的律师业为例吧。真正有能力的人也得等好久好久才能等到出名的一刻,等待的过程十分辛苦。遵纪守法的人如果经济不独立是无法做到的,他必须像个绅士一样廉正、清贫地生活。行里的前辈会对新人说,努力坚持,勤奋读书,多出庭,不是自己的案子也要仔细跟踪学习,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熟悉律师职业的机会,最终你就有可能成功了,最终你就应该获得成功了。可能获得成功和应该获得成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各行各业都有很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平庸之辈辛勤工作着。每个行业都需要才华卓越、能力超群的人,不过这样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法律业是文明的奢侈品,喜欢奢侈品的人都喜欢最时髦、最精致的东西。
我们对那些无案可办的律师怀有特殊的同情和欣赏。无案可办的律师和案件堆积如山的律师一样聪明、和蔼、讨人喜欢。我们有个共同的看法就是无案可办的律师同样是天才、是文化的结晶,他们在耐心等待迟来机遇的垂青。他一旦有机会就会像阿基米德(注:希腊数学家、工程师及物理学家。作为古代最重要的智慧人物之一,他发现了不同几何形体的面积和体积公式,将几何学应用于流体静力学和机械学,设计了许多灵巧装置,如阿基米德螺旋泵,并发现了浮力定理)一样用杠杆撬动整个律师界,最终掌握大法官的印玺。很多无案可办的律师正是怀着这种信念坚持等待下去的。不过有些律师一旦机会来了,有案可办,又会因为心里素质很差而惊慌失措。他们从事律师业是因为把律师业当成最绅士的职业,律师职业也给了他们应得的社会地位。在英国我们对有工作、没工作是存在偏见的。无所事事的人光靠祖业就能坐享财富和良田万顷,但我们总会认为那个人或多或少像个二流子。律师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想成为律师也不见得要付出很高的代价。不过不是律师那块料,硬是在律师楼里装模作样研究学习也没用。想当律师却不想努力实践获得经验,总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总想着不劳而获是不会成功的。现在律师队伍里无案可办的律师越来越多。他们两眼一闭、嘴巴一张就等着饭菜能喂到嘴里。律师才学够、资历够,有机会能碰上很多好事,像被委任地方行政长官,有时派到国内,有时还能派到国外的殖民地去。我知道很多律师就被委以殖民地的高级司法长官。不过他们读的书不过是些娱乐性的算命书,全都是些不学无术的家伙。不过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当地人认为他们可亲可敬,断案公平、公正、廉明,就是个青天大老爷。事实上,很多无案可办的律师们更可爱、更具绅士风度,他们更应受到委派、得到提拔,好运气更应该垂青于他们。很多无案可办的律师不在意、不喜欢律师工作,只把律师职业当成辉煌事业的阶梯。他们并不在意是不是能立刻被任命为法官,但非常讨厌在漫长的起步阶段辛苦地当法律顾问。
很多无案可办的律师还是想有案可办的。有人从来都没机会办案,有人有机会可又失去了。当今最难的事就是给律师一个公平的机会。如果律师想出席刑事诉讼案,他就要竭尽所能、论资排辈、耐心等待,最终有个诉讼案可办。很多律师都是从刑事诉讼案起步的,而且成功了。做刑事诉讼案很难,虽说赚钱容易,但毕竟要为有罪的人辩护,本身就是有违良心的事。被告明明有罪,而辩护律师却要竭尽全力证明他无罪,或是罪责很轻。我遇到过一些非常聪明的律师,他们提供了充分理由说明刑事案件是最难办的案件。但也有些律师认为民事案件是最难的。不过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有着惊人的相似性,性质恶劣,起因都是出于贪婪和欲望。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往往要违心地替有罪的人辩护。比方说,辩护律师明明清楚被告应该被绞死或用鞭子抽死,但还要努力为他辩护。如果辩护律师成功地让被告免于绞刑或笞刑,赢了这场官司,他也不能获得丝毫的满足感。有些律师无案可办可能就是因为他们对该不该为被告辩护犹豫不决,或干脆厌恶给那些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受过良好教育、个性清廉的律师觉得自己很难干出恐吓证人的事来,证人不愿出庭做证却偏拽着证人出庭。有时无案可办是因为其他原因。有的律师不学无术,有的律师没有能力、难以胜任辩护工作。在处理证人证词的时候,有的律师能敏锐地发现公诉人的错误,向陪审团提出异议。不过当他真正站在法庭上陈词的时候,又不得不使用还没有证实过的证据。他觉得自己没有公众演讲水平,本来在自己的房间里练得好好的,但在法庭陈词的时候就磕磕巴巴,毫无说服力。他痛恨自己在大学时没有参加演讲社团,对那时小规模的讨论社团也不屑一顾。他没有演讲技巧,而在青年时代,他本可以轻松愉快地练就高超的演讲技巧的。很多本来能够成功的律师就此沉寂了,他们本可以获得很高的社会声望。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演讲,经验老到的法官听了几分钟就知道个所以然,明白他不行,翻开晚报读最新的消息,这对于年轻的律师怎么说也不算是鼓励。当然,经验丰富的法官一般是不失公正的。如果审判长认识你本人或听说过你的名字,那就太棒了。律师有没有名气决定了法庭是洗耳恭听还是心不在焉地听你的陈词或干脆就不听。
几年前律师界有人连升三级,因此人们都说,律师界每年三四万英镑年薪的工作都没人愿意干,这些空缺留给了那些没有升官的律师。按理说这些人不配干也干不了那些工作。人们还说律师界现在没有能叱咤天下的天才,现在是一流律师开天辟地的最佳时机。乍一听,这对那些无案可办的律师来说是好事,但细一想,这不过是海市蜃楼,空欢喜一场。具有一流才华的人当然会成功。但光有能力未见得就一定会成功。况且具有一流才华的人还得证明自己有一流才华才行。没人赋予你才华,也没人给你机会证明你有才华。你也许要等很多年才能崭露头角,才能成功,案子才会接踵而至;你才能乘胜前进,才能挣一大笔钱。人总有时来运转的时候。对你来说,运气就是一切,不过运气也许永远也不会来。坎贝尔勋爵的《大法官的生活》就讲了很多这样的故事,像传奇故事会一样。故事里没有主角,小配角反倒打赢了官司。小律师第一次出庭时还名不见经传,走出法庭时已经能流芳千古了。善良的检察官觉得小律师前途无量,委以重任。但是这种好事并不多见。因为检察官知道让一个不出名的小律师办案是要冒失败的风险的,所以他会非常小心地让出名律师去办案,检察官还要兼顾自己小集团的利益,而不考虑集团外的人的利益,好事当然要留给自己人了。在办财产纠纷案的时候,他会起用他能找到的最好律师,委托人出于个人利益也是这么要求的。当然他所做的一切最终都是为了他的个人利益,事情就是这样。要不然,检察官也会很自然地将案子交给自己的朋友和关系密切的人来办。
这使我们想到另外一个律师无案可办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法律业已成了某个阶层的垄断事业。原来在辩护律师和法官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现在这种区别已经根本不存在了。法官不适合做辩护律师就像诚实稳重的少女不适合直接向单身汉示爱一样。初出茅庐的辩护律师总是满怀敬畏和虔诚之心坐在办公室里,内心狂跳不止,等待着有人委托他办案,就像法律女神在猜测着法律之王到底会向谁扔出属意的手绢。至少从理论上讲,律师总是等着委托人上门来找的习俗还是保留下来了。辩护律师的朋友们在他们处理案件的时候给了他们太大的压力。同时,法官还规定了特殊的赞助制度。有个律师事务所很挣钱,就让儿子和领导的亲属都搞法律。尽管儿子在办案的过程中表现一般,但他毕竟走上了一条靠打官司挣钱的路。要想顺利由见习律师升为正式律师就要入赘律师家庭。现在大家都认可这种方式,认为入赘是通天法宝,是成功的捷径。法官老丈人也许不能让女婿发大财,但他能保证女婿有份年薪五百镑的工作。他让女婿挣钱符合互惠互利的准则。因此能娶到法官的女儿绝对不是坏事。
我们想了好多办法看看是不是能帮上无案可办的律师们。尽管有人资助他让他去接近法官千金,但他没娶到最有影响力的法官的女儿。在法律界他没有关系,只是凭借个性、才学和能力进了这个尊贵古老的行业。白色的假发套和黑色长袍吸引了他,猫头鹰代表的智慧吸引了他。他希望能在律师界里叱咤风云,和社会精英交往,积累法庭经验。每当有这个机会,他总能感到兴奋激动。他也许有机会见到了当地法律界的精英人物,希望精英人物有朝一日能赏识他。他默默无闻地工作,但过了一段时间就感到每次出场只挣五十英镑太单调、太无聊。见习律师们原来以为多开会、多交朋友就会有案可办,可现在开会也不像以前那样能有很多结交贤达的机会。原来人们以为如果见习律师假装很忙、案子很多,蓝包里装满文件、书和材料,人家就会找他办案,这种想法其实挺可笑的。律师因为工作原因也许会变得越来越愤世嫉俗,布斯福斯在巴戴尔案件的开篇大放厥词;琼斯在反复盘问刁蛮的证人的时候,表现得还没有平时一半好;斯塔林给陪审团提供的案件内容一团糟,让所有对他们寄予厚望的人大跌眼镜。也许他们会想,正是自己的倔劲才使自己成功的。你经过深思熟虑最终选择了出席西敏寺法庭。在法庭上,你长时间地审视着布斯福斯、琼斯和斯塔林,从近处看、从远处看,看他们的侧面、看他们的正脸,虽然那时你本该聚精会神地研究案件。最后,你下定决心还是不搞法律,而是搞文学。无疑人们认为你在走下坡路。在伯根描绘的历史学家泰特勒的有趣故事里,讲到泰特勒作为法官的儿子,也在苏格兰刑事犯罪厅工作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但他后来发现写作才是他的真正追求,当律师埋没了他的才华。已故的塔尔福德大法官既是成功的律师也是成功的作家还是名成功的诗人。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就像一百年才能生出一只黑天鹅,而芦荟倒是俯拾皆是。
我必须坦白地说,我们并没有好好地想想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有人无案可办、有人案子堆积如山。每个人都应该有公平的职场机会。如果律师这个职业只能为某个特殊阶层所独占,个别人就没有机会成为律师,那么律师界作为家族似的工作必将效率很低、水平很差,最终走向没落。再有,高高在上的法官们应该明白每个人都不应该凌驾于工作之上,工作不应成为个人谋利的手段,而应尽全力提高工作效率。如果这些高高在上的法官们真想提高工作效率,就应该给默默无闻的平凡人一点机会。那些无案可办的小律师们并不需要大法官们无谓的安慰。这些小律师们人生阅历已经十分丰富,有足够的思考时间和空间,有充分的机会施展最美好的品德——耐心。他们一般都有很多优点,像身体健康、乐观向上、品味高尚、精神饱满和彬彬有礼。在应该实现理想的季节,他们期冀着成功;在抑郁失落的季节,他们在无所事事中耐心等待。无事可做实际上是人生的恩惠和奖品。只要在这个阶段处理好个人状态,即便无案可办也能最终成功。
成功总会到来的,但在成功到来之前,要先处理好几个问题。第一个是关于世人鼓吹的道德问题,因为在选择职业这个重要的人生转折点上,人们往往迫不得已做出违背道德的事情,因此难免会感到尴尬难堪。这方面的先例很多,有很多人因为违背了先前的道德观念,结果本来能在律师界扬名,却落得声名扫地。律师为雇主所用,必须对雇主俯首帖耳,人家叫他在法庭上说歪理,把不是说成是,他也得照办,这太糟糕了。旅客没将行李登记,半道行李却丢了,火车公司该不该理赔,也是让律师很头疼的案子。詹姆·斯塔布用拨火棍使劲戳老婆的头,结果把老婆给捅死了,詹姆到底算不算犯了谋杀罪或故意杀人罪,也是很伤脑筋的。虽然案子本身孰是孰非一目了然,但因为控方或辩方有强大的势力,所以并不好断案。明眼人都认为詹姆·斯塔布应该判故意杀人罪,但最后只是宽大处理了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真诚的英国律师更看重钱财,而不是人的性命。钱能通神,他们能干出草菅人命的事!特罗洛普先生吹响了打击邪恶势力的第一号。有些残忍的谋杀案案情昭然若揭、证据确凿,公诉人要想方设法把杀人犯吊... -->>
职业中的转折点
选择什么样的职业非常重要,选择职业也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我们必须提前好多年就思考这个问题。人生就像一场国际象棋比赛,一定要有战略部署。你会在某个人生阶段下定决心立志成为什么样的人才。你也许会参军,也许会当律师,为世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那些有财产、有地位的人有闲情逸致、经济独立可以不参加工作。需要工作的人有自己的阶级责任,不需要工作的人当然也有自己的阶级责任。聪明的父母会仔细观察孩子,看看他们有什么爱好倾向。约翰逊博士给天才下定义说,天才就是偶然具有某一特定方面的极大的天生才华。不过,这个定义并不完全对。绝世天才在任何方面都非常出众,而一般天才则指在某一特定方面的卓越才能。如果在子女的孩提时代就发现他们的喜好,就会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早期教育。青年时代的喜好是不确定、很容易改变的。然而长者有责任帮助年轻人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想要追求什么,帮他们制订计划、勾画蓝图、设计未来。也许。当今社会的最大不幸是许多年轻人没有激情、没有人生目标。
不过,我这里还要说几句缓和一下当代人的焦躁情绪。我觉得年轻人是不是拥有超凡的能力并不重要。当然,如果你个性聪颖,在某方面能力超强,就很有希望获得成功。如果你要从事写作或绘画,就需要有超强的能力和天分。最赚钱的人生职业也许并不需要超凡的能力,需要的只是正直和常识。无论做什么工作,需要我们付出的不过都是全心全意地履行职责,很好地完成义务。如果你不是很聪明,上帝就会暗示你的父母不要让你走一条天赋要求极高才能成功的人生旅途,而要让你做那些普通的工作:
半山腰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果树,那里还是花卉的海洋,
远离卑微的怯懦,远离权力的巅峰。
很多时候父母很难正确判断孩子的能力。很多悲剧是因为父亲认为儿子是个傻瓜而且毫不犹豫地告诉他引起的。如果儿子某项工作做得不好,这只能说明他可能在其他方面做得非常好。有个故事说,父亲觉得儿子是个不合格的海军军校学生,立刻断定他要是学法律会很成功。果不其然,他的儿子后来爬到了律师界的巅峰。
让我们快点看看人在职场成功的希望有多大,首先看看宗教事业吧。宗教事业是超脱于各种事业之外的事业。有人怀着伟大的动机投身宗教,有人怀着极为低级的动机,有人既怀着伟大的动机又怀着低级的动机。我们以前讨论过这个话题,现在再说两句。有人从事宗教事业,是因为宗教职业工作稳定、旱涝保收。还有人家里就有人做这份工作,生活得挺好。父母花钱让儿子从事神职,孩子后来都挺出息。孩子成功了,父母对子女的培养投资有了回报。因为有了前人的成功先例,所以很多长者劝年轻人从事神职,年轻人自己也愿意从事神职,认为上大学学神学,毕业从事神职是再好不过了。从事神职的人比做其他职业更容易获得较高收入和享受较高社会地位。
当然宗教界也并非无可指责、毫无缺点,它是有污点的。我希望政府、社会能及时做些事情改变这种状态。首先必须极大地提高赞助人和年轻的神职人员的责任感。也许国家政府可以制定个政策,只有当副牧师满七年才有资格提拔到收入较高并且管理较多教民的位置上去。只有那些抛开世俗偏见、目标伟大、全心全意为上帝服务的人才值得上级的关注、敬重和提拔。当然因为人性使然,我们并不能苛求所有年轻的神职人员都那么虔诚,只要在他们众多从事神职的动机中,有虔诚、卑微地为基督服务、献身的精神就可以了,我们对他们的要求不高。当然,年轻人因为没有经验,无法判断自己的人生地位,也不晓得传播宗教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清楚、坦诚地告诉他们宗教的社会意义。不过我们除了宗教对家庭生活的重要性和对事业成功的重要性外,其他没什么好说的了。如果年轻人非常热忱地想传教,他的父亲在出手阻拦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管怎么说,父亲有责任从长远角度向儿子说清楚一切,因为由于儿子年幼无知,很多东西他是无法理解的。
作为父亲你要告诉儿子当副牧师年薪只有一百镑,也可以说一镑八十五便士一星期。你还要告诉儿子在宗教界工作很多年都是白干,最后到了该提拔的时候,上级还有可能说你干得不合格。你还要告诉儿子他可能干一年就得到提拔,也有可能干了十五年之后才被提拔,或者更倒霉的是一辈子都得不到提拔。你还要告诉儿子他越是一个人闷头苦干,越是无法交到朋友。你要到处联系人,才能结交到文学界和学术界的朋友。口才好、聪明的人可能最早脱颖而出,得到奖励、得到社会认可。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运气的,就像买彩票一样。很多副牧师辛勤工作多年连个提拔的机会都没有。某个主教也许乐意出手帮他们一把,但要求帮忙的人太多了,主教也帮不过来呀!国家贫穷、人口稀少副牧师得到的捐赠就少,国家富裕、人口众多副牧师得到的捐赠就多。《圣经》认为基督徒有责任和义务供养传教士,基督徒们自愿出的捐赠多多少少会填补穷苦的副牧师们瘪瘪的钱袋抑或干脆空空的钱袋。我必须说明的是,是有基督徒自愿捐赠,但英国国教并没有规定基督徒一定要捐赠,基督教徒们也没那么慷慨大度听从国教的号召,英国国教也没有设立副牧师赞助基金,因此副牧师的生活是很清苦的。况且,副牧师们一般都长在温柔乡中,不谙世事,因此要特别注意抵御物质婚姻的诱惑和债务的圈套。
改变这种情况的方法之一就是应该根据明智原则发放由大法官执掌的国家公共赞助金,而不应根据大法官个人的喜好发放。另外一个改进方法就是极大地扩大教士的工作范围。国教不应该反对教士当内科或外科大夫,这样他们的收入就能多一些了。当然最好还要调动社会力量,比如说建立教会医学院。那些副牧师没有理由不从事知识性工作,开辟另一方市场,从事另一种职业。我相信做帐篷是很有市场的,因为我们或早或晚还会投入战争。战争可以洗清我们的罪恶,我们需要战争。我们可以建立很多教会帐篷制作公司。教士们有工作可做、有钱可赚,比陷入债务丑闻强百倍。
很多教士不同意我的建议,鼓吹基督徒应自愿捐赠,不过我看不出这个制度有什么好来。我听说很多副牧师抱怨收入太低,他们的抱怨有凭有据。很多作家都写文章、写书让大家了解了传教士们捉襟见肘的生活状况。不过还有人说副牧师们并不穷。确实有些有能力的副牧师人一年能挣四五百镑,不过他们的四五百镑中只有四分之一来自于英国国教。这些传教士们到老了以后退休金还是会很少,而那些早年辛勤工作报酬却很少的人到了老年以后情况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收入很高,管理的教民人数也很多。
让我们再看看其他行业吧。以文人说的“门庭若市”的律师业为例吧。真正有能力的人也得等好久好久才能等到出名的一刻,等待的过程十分辛苦。遵纪守法的人如果经济不独立是无法做到的,他必须像个绅士一样廉正、清贫地生活。行里的前辈会对新人说,努力坚持,勤奋读书,多出庭,不是自己的案子也要仔细跟踪学习,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熟悉律师职业的机会,最终你就有可能成功了,最终你就应该获得成功了。可能获得成功和应该获得成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各行各业都有很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平庸之辈辛勤工作着。每个行业都需要才华卓越、能力超群的人,不过这样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法律业是文明的奢侈品,喜欢奢侈品的人都喜欢最时髦、最精致的东西。
我们对那些无案可办的律师怀有特殊的同情和欣赏。无案可办的律师和案件堆积如山的律师一样聪明、和蔼、讨人喜欢。我们有个共同的看法就是无案可办的律师同样是天才、是文化的结晶,他们在耐心等待迟来机遇的垂青。他一旦有机会就会像阿基米德(注:希腊数学家、工程师及物理学家。作为古代最重要的智慧人物之一,他发现了不同几何形体的面积和体积公式,将几何学应用于流体静力学和机械学,设计了许多灵巧装置,如阿基米德螺旋泵,并发现了浮力定理)一样用杠杆撬动整个律师界,最终掌握大法官的印玺。很多无案可办的律师正是怀着这种信念坚持等待下去的。不过有些律师一旦机会来了,有案可办,又会因为心里素质很差而惊慌失措。他们从事律师业是因为把律师业当成最绅士的职业,律师职业也给了他们应得的社会地位。在英国我们对有工作、没工作是存在偏见的。无所事事的人光靠祖业就能坐享财富和良田万顷,但我们总会认为那个人或多或少像个二流子。律师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想成为律师也不见得要付出很高的代价。不过不是律师那块料,硬是在律师楼里装模作样研究学习也没用。想当律师却不想努力实践获得经验,总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总想着不劳而获是不会成功的。现在律师队伍里无案可办的律师越来越多。他们两眼一闭、嘴巴一张就等着饭菜能喂到嘴里。律师才学够、资历够,有机会能碰上很多好事,像被委任地方行政长官,有时派到国内,有时还能派到国外的殖民地去。我知道很多律师就被委以殖民地的高级司法长官。不过他们读的书不过是些娱乐性的算命书,全都是些不学无术的家伙。不过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当地人认为他们可亲可敬,断案公平、公正、廉明,就是个青天大老爷。事实上,很多无案可办的律师们更可爱、更具绅士风度,他们更应受到委派、得到提拔,好运气更应该垂青于他们。很多无案可办的律师不在意、不喜欢律师工作,只把律师职业当成辉煌事业的阶梯。他们并不在意是不是能立刻被任命为法官,但非常讨厌在漫长的起步阶段辛苦地当法律顾问。
很多无案可办的律师还是想有案可办的。有人从来都没机会办案,有人有机会可又失去了。当今最难的事就是给律师一个公平的机会。如果律师想出席刑事诉讼案,他就要竭尽所能、论资排辈、耐心等待,最终有个诉讼案可办。很多律师都是从刑事诉讼案起步的,而且成功了。做刑事诉讼案很难,虽说赚钱容易,但毕竟要为有罪的人辩护,本身就是有违良心的事。被告明明有罪,而辩护律师却要竭尽全力证明他无罪,或是罪责很轻。我遇到过一些非常聪明的律师,他们提供了充分理由说明刑事案件是最难办的案件。但也有些律师认为民事案件是最难的。不过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有着惊人的相似性,性质恶劣,起因都是出于贪婪和欲望。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往往要违心地替有罪的人辩护。比方说,辩护律师明明清楚被告应该被绞死或用鞭子抽死,但还要努力为他辩护。如果辩护律师成功地让被告免于绞刑或笞刑,赢了这场官司,他也不能获得丝毫的满足感。有些律师无案可办可能就是因为他们对该不该为被告辩护犹豫不决,或干脆厌恶给那些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受过良好教育、个性清廉的律师觉得自己很难干出恐吓证人的事来,证人不愿出庭做证却偏拽着证人出庭。有时无案可办是因为其他原因。有的律师不学无术,有的律师没有能力、难以胜任辩护工作。在处理证人证词的时候,有的律师能敏锐地发现公诉人的错误,向陪审团提出异议。不过当他真正站在法庭上陈词的时候,又不得不使用还没有证实过的证据。他觉得自己没有公众演讲水平,本来在自己的房间里练得好好的,但在法庭陈词的时候就磕磕巴巴,毫无说服力。他痛恨自己在大学时没有参加演讲社团,对那时小规模的讨论社团也不屑一顾。他没有演讲技巧,而在青年时代,他本可以轻松愉快地练就高超的演讲技巧的。很多本来能够成功的律师就此沉寂了,他们本可以获得很高的社会声望。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演讲,经验老到的法官听了几分钟就知道个所以然,明白他不行,翻开晚报读最新的消息,这对于年轻的律师怎么说也不算是鼓励。当然,经验丰富的法官一般是不失公正的。如果审判长认识你本人或听说过你的名字,那就太棒了。律师有没有名气决定了法庭是洗耳恭听还是心不在焉地听你的陈词或干脆就不听。
几年前律师界有人连升三级,因此人们都说,律师界每年三四万英镑年薪的工作都没人愿意干,这些空缺留给了那些没有升官的律师。按理说这些人不配干也干不了那些工作。人们还说律师界现在没有能叱咤天下的天才,现在是一流律师开天辟地的最佳时机。乍一听,这对那些无案可办的律师来说是好事,但细一想,这不过是海市蜃楼,空欢喜一场。具有一流才华的人当然会成功。但光有能力未见得就一定会成功。况且具有一流才华的人还得证明自己有一流才华才行。没人赋予你才华,也没人给你机会证明你有才华。你也许要等很多年才能崭露头角,才能成功,案子才会接踵而至;你才能乘胜前进,才能挣一大笔钱。人总有时来运转的时候。对你来说,运气就是一切,不过运气也许永远也不会来。坎贝尔勋爵的《大法官的生活》就讲了很多这样的故事,像传奇故事会一样。故事里没有主角,小配角反倒打赢了官司。小律师第一次出庭时还名不见经传,走出法庭时已经能流芳千古了。善良的检察官觉得小律师前途无量,委以重任。但是这种好事并不多见。因为检察官知道让一个不出名的小律师办案是要冒失败的风险的,所以他会非常小心地让出名律师去办案,检察官还要兼顾自己小集团的利益,而不考虑集团外的人的利益,好事当然要留给自己人了。在办财产纠纷案的时候,他会起用他能找到的最好律师,委托人出于个人利益也是这么要求的。当然他所做的一切最终都是为了他的个人利益,事情就是这样。要不然,检察官也会很自然地将案子交给自己的朋友和关系密切的人来办。
这使我们想到另外一个律师无案可办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法律业已成了某个阶层的垄断事业。原来在辩护律师和法官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现在这种区别已经根本不存在了。法官不适合做辩护律师就像诚实稳重的少女不适合直接向单身汉示爱一样。初出茅庐的辩护律师总是满怀敬畏和虔诚之心坐在办公室里,内心狂跳不止,等待着有人委托他办案,就像法律女神在猜测着法律之王到底会向谁扔出属意的手绢。至少从理论上讲,律师总是等着委托人上门来找的习俗还是保留下来了。辩护律师的朋友们在他们处理案件的时候给了他们太大的压力。同时,法官还规定了特殊的赞助制度。有个律师事务所很挣钱,就让儿子和领导的亲属都搞法律。尽管儿子在办案的过程中表现一般,但他毕竟走上了一条靠打官司挣钱的路。要想顺利由见习律师升为正式律师就要入赘律师家庭。现在大家都认可这种方式,认为入赘是通天法宝,是成功的捷径。法官老丈人也许不能让女婿发大财,但他能保证女婿有份年薪五百镑的工作。他让女婿挣钱符合互惠互利的准则。因此能娶到法官的女儿绝对不是坏事。
我们想了好多办法看看是不是能帮上无案可办的律师们。尽管有人资助他让他去接近法官千金,但他没娶到最有影响力的法官的女儿。在法律界他没有关系,只是凭借个性、才学和能力进了这个尊贵古老的行业。白色的假发套和黑色长袍吸引了他,猫头鹰代表的智慧吸引了他。他希望能在律师界里叱咤风云,和社会精英交往,积累法庭经验。每当有这个机会,他总能感到兴奋激动。他也许有机会见到了当地法律界的精英人物,希望精英人物有朝一日能赏识他。他默默无闻地工作,但过了一段时间就感到每次出场只挣五十英镑太单调、太无聊。见习律师们原来以为多开会、多交朋友就会有案可办,可现在开会也不像以前那样能有很多结交贤达的机会。原来人们以为如果见习律师假装很忙、案子很多,蓝包里装满文件、书和材料,人家就会找他办案,这种想法其实挺可笑的。律师因为工作原因也许会变得越来越愤世嫉俗,布斯福斯在巴戴尔案件的开篇大放厥词;琼斯在反复盘问刁蛮的证人的时候,表现得还没有平时一半好;斯塔林给陪审团提供的案件内容一团糟,让所有对他们寄予厚望的人大跌眼镜。也许他们会想,正是自己的倔劲才使自己成功的。你经过深思熟虑最终选择了出席西敏寺法庭。在法庭上,你长时间地审视着布斯福斯、琼斯和斯塔林,从近处看、从远处看,看他们的侧面、看他们的正脸,虽然那时你本该聚精会神地研究案件。最后,你下定决心还是不搞法律,而是搞文学。无疑人们认为你在走下坡路。在伯根描绘的历史学家泰特勒的有趣故事里,讲到泰特勒作为法官的儿子,也在苏格兰刑事犯罪厅工作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但他后来发现写作才是他的真正追求,当律师埋没了他的才华。已故的塔尔福德大法官既是成功的律师也是成功的作家还是名成功的诗人。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就像一百年才能生出一只黑天鹅,而芦荟倒是俯拾皆是。
我必须坦白地说,我们并没有好好地想想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有人无案可办、有人案子堆积如山。每个人都应该有公平的职场机会。如果律师这个职业只能为某个特殊阶层所独占,个别人就没有机会成为律师,那么律师界作为家族似的工作必将效率很低、水平很差,最终走向没落。再有,高高在上的法官们应该明白每个人都不应该凌驾于工作之上,工作不应成为个人谋利的手段,而应尽全力提高工作效率。如果这些高高在上的法官们真想提高工作效率,就应该给默默无闻的平凡人一点机会。那些无案可办的小律师们并不需要大法官们无谓的安慰。这些小律师们人生阅历已经十分丰富,有足够的思考时间和空间,有充分的机会施展最美好的品德——耐心。他们一般都有很多优点,像身体健康、乐观向上、品味高尚、精神饱满和彬彬有礼。在应该实现理想的季节,他们期冀着成功;在抑郁失落的季节,他们在无所事事中耐心等待。无事可做实际上是人生的恩惠和奖品。只要在这个阶段处理好个人状态,即便无案可办也能最终成功。
成功总会到来的,但在成功到来之前,要先处理好几个问题。第一个是关于世人鼓吹的道德问题,因为在选择职业这个重要的人生转折点上,人们往往迫不得已做出违背道德的事情,因此难免会感到尴尬难堪。这方面的先例很多,有很多人因为违背了先前的道德观念,结果本来能在律师界扬名,却落得声名扫地。律师为雇主所用,必须对雇主俯首帖耳,人家叫他在法庭上说歪理,把不是说成是,他也得照办,这太糟糕了。旅客没将行李登记,半道行李却丢了,火车公司该不该理赔,也是让律师很头疼的案子。詹姆·斯塔布用拨火棍使劲戳老婆的头,结果把老婆给捅死了,詹姆到底算不算犯了谋杀罪或故意杀人罪,也是很伤脑筋的。虽然案子本身孰是孰非一目了然,但因为控方或辩方有强大的势力,所以并不好断案。明眼人都认为詹姆·斯塔布应该判故意杀人罪,但最后只是宽大处理了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真诚的英国律师更看重钱财,而不是人的性命。钱能通神,他们能干出草菅人命的事!特罗洛普先生吹响了打击邪恶势力的第一号。有些残忍的谋杀案案情昭然若揭、证据确凿,公诉人要想方设法把杀人犯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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