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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出一个土坑,赶在熊皮发臭之前解决了两个人睡觉的问题,从此告别了每天睡地板的悲剧。
等到丁尘用树枝编出两个箱子,还制造出石质锤子和凿子,又用它们做了个很难看的桌子之后,叶黛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想在河边一直住下去,安心过二人世界了。
现在两个人配合得已经很默契了,每天上午的时候丁尘出去寻找食物,叶黛留在山洞里看家作饭。下午的时候丁尘制作家具和狩猎工具,傍晚时分再出去设置陷阱,晚上回来两个人联床夜话,相拥而眠。日子过得别提多有规律了。
“联床夜话,相拥而眠”这两个词是丁尘说的,按他的说法,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自然就是“联床”。火坑太小,叶黛睡觉的时候经常会挤丁尘,偶尔会挤到丁尘的怀里,所以说“相拥”也不算错。
可怜叶黛一个工科生,肚子里的墨水有限,虽然觉得这两个词不像什么好话,特别是从丁尘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脸上那贼忒兮兮的样子,很值得让人怀疑,不过却找不出有效的理由来反对。
想想反正这里只有两个人,就算丁尘在口头上占自己的便宜,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于是也就由他去了。
到这个时候叶黛还根本没有察觉到,她已经默认丁尘可以占自己的便宜了。
当然丁尘这段时间虽然过上了有人管饭的日子,其实每天也不好过。洞里本来就不大,他烧的火坑只够两个人并卧。每天美人在侧,却不能动手动脚,也实在是难为了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每天早上丁尘睡醒后都会早早的起床出去,就怕叶黛看到自己一柱擎天的壮观景像。
一转眼七天过去了,叶黛手臂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可以拆掉布条了。但是仍然没有寻找他们的人出现。
叶黛曾经跟随丁尘到河边去过,看到丁尘在他们上岸的地方用树枝扎了一个大大的箭头指向岸上。如果有人过来,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个人工制造的物品。
但是很显然,并没有人走过来看到它。
昨天晚上,两个人就已经商量过了,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今天一早就开始返回公寓的征程。所以天一亮,叶黛就爬了起来,和丁尘一起收拾随身的物品,而不是像平常一样再睡个懒觉,等着丁尘准备好早饭叫她。
丁尘把安装了石质枪头的长树枝用藤条捆在一起,这是他受到郑氏兄弟的启发,制造的标枪,用来代替他常用的弓箭来进行远程攻击,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成短枪用。
叶黛则从洞底新挖的地窖里把他们这几天里储备的食物拿出来,包括一些风干的肉条和和干果、野菜,以及二十多个大小不同的鸟蛋。
在这一周里,叶黛已经确定跟着丁尘可能会遇到一千种死法,但是绝对不会饿死。进了树林,这家伙就像回家一样,轻轻松松就能找到各种各样可以入口的食物,虽然大部分味道不佳,有时候还相貌可憎,但是至少可以填饱肚子。唯一让叶黛感到可惜的是,丁尘没办法弄出盐来,他们可以把动物血煮熟来补充盐份,但是没办法分离出盐来,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嘴里都没什么滋味。
丁尘倒是曾经找到过一种带有辣味的植物,可以把汁液抹在肉上烧烤入味,但是这种植物很少见,几顿就吃没了,两个人只好恢复吃白食的日子。
丁尘用一根从柳树嫩枝上剥下来的茎管从石坑里把剩下的凉开水导入蛇皮袋里,然后小心的扎好开口,挂在脖子上。他做的那个水桶里面已经装满了水,但是这些水扔掉可惜,所以也要找包带走。
这已经是他捉到的第三条蛇了,最早那条捆缚过叶黛的蛇皮早就已经发臭扔掉了。
叶黛从洞里抱出一只小兔子,这是丁尘前几天掏兔子洞时的战利品,大兔子在逃跑的时候被丁尘当场干掉,后来进了两个人的肚子。这只小兔子是唯一束手就擒的,所以完好无损,当时丁尘说要优待俘虏,把它留了下来。叶黛养了几天之后,就舍不得杀死吃肉了,这个时候要离开,总不能带着,只好放掉。
她留恋地看着小兔子慢慢钻进草丛,向丁尘说道:“这就走吗?”
丁尘看了看生活了一周时间的山洞,向叶黛耸肩说道:“梁园虽好,非久恋之家。走吧。”
烧出一个土坑,赶在熊皮发臭之前解决了两个人睡觉的问题,从此告别了每天睡地板的悲剧。
等到丁尘用树枝编出两个箱子,还制造出石质锤子和凿子,又用它们做了个很难看的桌子之后,叶黛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想在河边一直住下去,安心过二人世界了。
现在两个人配合得已经很默契了,每天上午的时候丁尘出去寻找食物,叶黛留在山洞里看家作饭。下午的时候丁尘制作家具和狩猎工具,傍晚时分再出去设置陷阱,晚上回来两个人联床夜话,相拥而眠。日子过得别提多有规律了。
“联床夜话,相拥而眠”这两个词是丁尘说的,按他的说法,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自然就是“联床”。火坑太小,叶黛睡觉的时候经常会挤丁尘,偶尔会挤到丁尘的怀里,所以说“相拥”也不算错。
可怜叶黛一个工科生,肚子里的墨水有限,虽然觉得这两个词不像什么好话,特别是从丁尘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脸上那贼忒兮兮的样子,很值得让人怀疑,不过却找不出有效的理由来反对。
想想反正这里只有两个人,就算丁尘在口头上占自己的便宜,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于是也就由他去了。
到这个时候叶黛还根本没有察觉到,她已经默认丁尘可以占自己的便宜了。
当然丁尘这段时间虽然过上了有人管饭的日子,其实每天也不好过。洞里本来就不大,他烧的火坑只够两个人并卧。每天美人在侧,却不能动手动脚,也实在是难为了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每天早上丁尘睡醒后都会早早的起床出去,就怕叶黛看到自己一柱擎天的壮观景像。
一转眼七天过去了,叶黛手臂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可以拆掉布条了。但是仍然没有寻找他们的人出现。
叶黛曾经跟随丁尘到河边去过,看到丁尘在他们上岸的地方用树枝扎了一个大大的箭头指向岸上。如果有人过来,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个人工制造的物品。
但是很显然,并没有人走过来看到它。
昨天晚上,两个人就已经商量过了,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今天一早就开始返回公寓的征程。所以天一亮,叶黛就爬了起来,和丁尘一起收拾随身的物品,而不是像平常一样再睡个懒觉,等着丁尘准备好早饭叫她。
丁尘把安装了石质枪头的长树枝用藤条捆在一起,这是他受到郑氏兄弟的启发,制造的标枪,用来代替他常用的弓箭来进行远程攻击,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成短枪用。
叶黛则从洞底新挖的地窖里把他们这几天里储备的食物拿出来,包括一些风干的肉条和和干果、野菜,以及二十多个大小不同的鸟蛋。
在这一周里,叶黛已经确定跟着丁尘可能会遇到一千种死法,但是绝对不会饿死。进了树林,这家伙就像回家一样,轻轻松松就能找到各种各样可以入口的食物,虽然大部分味道不佳,有时候还相貌可憎,但是至少可以填饱肚子。唯一让叶黛感到可惜的是,丁尘没办法弄出盐来,他们可以把动物血煮熟来补充盐份,但是没办法分离出盐来,所以每次吃饭的时候嘴里都没什么滋味。
丁尘倒是曾经找到过一种带有辣味的植物,可以把汁液抹在肉上烧烤入味,但是这种植物很少见,几顿就吃没了,两个人只好恢复吃白食的日子。
丁尘用一根从柳树嫩枝上剥下来的茎管从石坑里把剩下的凉开水导入蛇皮袋里,然后小心的扎好开口,挂在脖子上。他做的那个水桶里面已经装满了水,但是这些水扔掉可惜,所以也要找包带走。
这已经是他捉到的第三条蛇了,最早那条捆缚过叶黛的蛇皮早就已经发臭扔掉了。
叶黛从洞里抱出一只小兔子,这是丁尘前几天掏兔子洞时的战利品,大兔子在逃跑的时候被丁尘当场干掉,后来进了两个人的肚子。这只小兔子是唯一束手就擒的,所以完好无损,当时丁尘说要优待俘虏,把它留了下来。叶黛养了几天之后,就舍不得杀死吃肉了,这个时候要离开,总不能带着,只好放掉。
她留恋地看着小兔子慢慢钻进草丛,向丁尘说道:“这就走吗?”
丁尘看了看生活了一周时间的山洞,向叶黛耸肩说道:“梁园虽好,非久恋之家。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