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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峨的大山似的,顿时连退两步。
接着,她抬眼望向来者。
哇!怎么有人长得这么帅啊?
过长的头发随意束在脑后,脸上噙着淡淡的笑意给人有点儿不正经的感觉,透过路灯的照射,幽深的黑瞳更显深邃,透露着一丝柔和的光芒。
然而,这样的他,并不会给人太过娘娘腔的感觉。
相反的,刚毅的脸部线条和浓密的眉毛,为他带来一股与生俱来的威严气势,举手投足间隐约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教人无法抵挡。
“你呃”唐品辰顿时忘了该说什么。
怎么一向快言快语的她,头一次看见男人俊帅的脸孔后,舌头突然一反常态不听使唤,呐呐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嗯?”男人大刺刺的端详着她诱人的曲线,目光轻浮而邪佞。
灼热的目光教她手足无措,忍不住斥声地问:“喂!难道没有人告诉你这样盯着别人看很不礼貌?”
头一遭,本是男人注视焦点的她,竟对他投射而来的目光感到浑身不自在?
看来,她不该小看他对自己的影响力。
“是没有。”男人扯唇一笑。
“你!”他的答案令她气闷,却无法反驳。
“难道你不好奇我的身分?”
“怎么,我应该好奇吗?”她撇唇冷笑。
勾起一抹自信的浅笑,男人的口气狂妄又自大:“是女人都会臣服在我的魅力之下,等待我的青睐。”
他说的是事实,至少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女人能抗拒得了他的男性魅力!
“是吗?”她一脸不以为然。
男人魅惑的眸子直勾勾地望进她眼底,口气很轻柔:“你说呢?”他深信她早已深受他俊帅的容貌所魅惑,只是掩饰得很好。
四目交接之际,唐品辰突然心里一震,连忙移开视线,口气淡然道:“我想我没必要在这儿听你吹嘘自己的男性魅力。”
再者,回想起他话里的涵义,显然刚刚大厅里的一幕他全数人镜,这表示他的身分非富即贵。而且,他给人的感觉很舒服、很实在,不同以往向她搭讪的男人似的流里流气,反倒使自己对他莫名的升起一股好感,也为之胆怯。
还是保持距离吧?
“你似乎很怕我?”他一眼便看穿她对自己已然产生的好感、惧意,而她愈是推拒对他的好感,他兴致愈高。
“废废话!三更半夜让个痞子缠着不放,哪个女人不怕?”怕”这形容词还不够恰当呢,他太小看自己了。
痞子?哈,他头一回让女人骂痞子哩!
男人不怒反笑地加了句:“是个很帅的痞子。”
“你疯子!”
刚刚骂他是痞子,现在骂他是疯子?是可忍,孰不可忍!
男人笑眸一敛,转为阴沉。
“你?”他的眼神怪吓人的。“喂!你怎么这样看人,你知不知道唔!”
两片唇瓣猝不及防地贴上她喋喋不休的小嘴。
突如其来的强吻,让唐晶辰的思考顿时中断,惊慌地想推开他,但是男人的力气显然不是女人反抗得了。
渐渐地,理智终究敌不过身体的感官,她闭上眼睛屈服在他的索吻中
***
不知过了多久,男人终于撤掉他的热吻,贴唇轻问:“告诉我你的名字。”他渴望知道她的一切。
红唇顿失他的体温,她的理智再度回笼,又羞又怒。
他是谁?凭什么知道她的名字?
“我才不告”未竟的话语在他一个充满威胁性的目光下又吞了回去,她遂没好气地说:“唐品辰。”
似是满意她的合作,他露出了个最迷人的微笑,在她白皙的手背印下一吻,轻声地道:“辰辰,很高兴认识你。”
他是个重视感觉的男人,而眼前这个女人,令他有了心动的感觉生平第一回,他想要完完全全拥有一个女人。
他知道,这就是人们口中所谓的“一见钟情”
睨了眼被他紧握不放的手,唐品辰斥问:“喂!可以放开我的手吗?”
他高兴,她可不高兴咧!
“孟熙飒。”他简单的报上自己的大名,而后松开手,柔声建议:“你可以唤我小孟。”
虽然他很不满她并没有问起他的名,可他的心底却是有那么一点点窃喜,喜的是她的与众不同。再者,他发现这小妮子的脾气很冲、很没耐性,说话但凭心情而定,时辣时呛,但呛得让他对味!
“小、小孟?”恶!胃里一阵翻搅,唐品辰浑身打起哆嗦,她会不会是遇上疯子了?“让开,我该回去了。”
当下之计,她还是先闪人为妙。
“做我女朋友。”
“女、女朋友?”有没有搞错啊?唐品辰猛地张大眼,瞪着只能算是陌生人的孟熙飒。
“是的,做我女朋友。”他的神情很是坚定,不容置疑。
食指指着太阳穴,唐品辰不禁追问:“先生,你的脑筋正常吧?”他的坚定,令她有点难以置信。
天啊!这男人如果不是疯了,就是病了。
“再正常不过。”孟熙飒朝她暧昧地眨眨眼。不只头脑,就连身、心也都非常正常,他欢迎她来验证。
“既然正常,你该知道咱们是初次见面?”可恶!她敢打包票这男人心术不正,一双眼睛色迷迷的看着她,直想吃掉她似的,令她恨不得挖掉它们!
“嗯哼。”对孟熙飒而言,交朋友是凭感觉,不论时间长短的。再者,他对她大大地有兴趣,并不想就这么放她走。
“那你还开玩笑!”瞪着他,她火了。
她火了,他却笑了。
“没有人交往是以认识时间长短而定的,是不?还有,你可以唤我小孟。”
谁说初次见面就不能交往?
他的心告诉自己,他深深为她的美色所吸引,欣赏她大刺刺的个性。既然心动,又何必忸怩的放弃此一美人儿。
“孟”
天生反骨的唐品辰正要开口唱起反调,但孟熙飒已先一步以食指轻点她的唇,语带警告提醒:“小、孟。”
他也是有原则的。
狠狠瞪了他一眼,唐晶辰根本不打算如他的愿,岂知唇微启的她再次被点住了唇。
“辰辰。”点在唇上的指尖微微加压“你迟早得改口。”
“谁、谁要改口啊!”唐品辰忍不住脸红,他的动作自然亲密,活像他们真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当然啦,一脸羞赧的她还是没察觉他的昵称呢。
“是你,辰辰。”他还是笑着。
一脸无奈地拍开他仍抵在红唇的手指,如他坚持却万般不愿轻唤:“小孟,就算你喜欢我好了,不过我还是不能当你的女朋友。”
“你会的,辰辰。”孟熙飒自信满满地道。
“你?别这么叫我!”她终于发觉了,但也快疯了。“再说一次,我、不、想、交、男、朋、友!”
“喔?”头颅微倾了一下,他状似勉为其难地扯唇一笑“不想交男朋友,那就当情人,情人我还能接受。”
男朋友?情人?瞪着他,唐品辰倏地倒抽了口气。
试问——
男朋友和情人之间有什么差别?不就是称谓不同而已!
巍峨的大山似的,顿时连退两步。
接着,她抬眼望向来者。
哇!怎么有人长得这么帅啊?
过长的头发随意束在脑后,脸上噙着淡淡的笑意给人有点儿不正经的感觉,透过路灯的照射,幽深的黑瞳更显深邃,透露着一丝柔和的光芒。
然而,这样的他,并不会给人太过娘娘腔的感觉。
相反的,刚毅的脸部线条和浓密的眉毛,为他带来一股与生俱来的威严气势,举手投足间隐约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教人无法抵挡。
“你呃”唐品辰顿时忘了该说什么。
怎么一向快言快语的她,头一次看见男人俊帅的脸孔后,舌头突然一反常态不听使唤,呐呐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嗯?”男人大刺刺的端详着她诱人的曲线,目光轻浮而邪佞。
灼热的目光教她手足无措,忍不住斥声地问:“喂!难道没有人告诉你这样盯着别人看很不礼貌?”
头一遭,本是男人注视焦点的她,竟对他投射而来的目光感到浑身不自在?
看来,她不该小看他对自己的影响力。
“是没有。”男人扯唇一笑。
“你!”他的答案令她气闷,却无法反驳。
“难道你不好奇我的身分?”
“怎么,我应该好奇吗?”她撇唇冷笑。
勾起一抹自信的浅笑,男人的口气狂妄又自大:“是女人都会臣服在我的魅力之下,等待我的青睐。”
他说的是事实,至少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女人能抗拒得了他的男性魅力!
“是吗?”她一脸不以为然。
男人魅惑的眸子直勾勾地望进她眼底,口气很轻柔:“你说呢?”他深信她早已深受他俊帅的容貌所魅惑,只是掩饰得很好。
四目交接之际,唐品辰突然心里一震,连忙移开视线,口气淡然道:“我想我没必要在这儿听你吹嘘自己的男性魅力。”
再者,回想起他话里的涵义,显然刚刚大厅里的一幕他全数人镜,这表示他的身分非富即贵。而且,他给人的感觉很舒服、很实在,不同以往向她搭讪的男人似的流里流气,反倒使自己对他莫名的升起一股好感,也为之胆怯。
还是保持距离吧?
“你似乎很怕我?”他一眼便看穿她对自己已然产生的好感、惧意,而她愈是推拒对他的好感,他兴致愈高。
“废废话!三更半夜让个痞子缠着不放,哪个女人不怕?”怕”这形容词还不够恰当呢,他太小看自己了。
痞子?哈,他头一回让女人骂痞子哩!
男人不怒反笑地加了句:“是个很帅的痞子。”
“你疯子!”
刚刚骂他是痞子,现在骂他是疯子?是可忍,孰不可忍!
男人笑眸一敛,转为阴沉。
“你?”他的眼神怪吓人的。“喂!你怎么这样看人,你知不知道唔!”
两片唇瓣猝不及防地贴上她喋喋不休的小嘴。
突如其来的强吻,让唐晶辰的思考顿时中断,惊慌地想推开他,但是男人的力气显然不是女人反抗得了。
渐渐地,理智终究敌不过身体的感官,她闭上眼睛屈服在他的索吻中
***
不知过了多久,男人终于撤掉他的热吻,贴唇轻问:“告诉我你的名字。”他渴望知道她的一切。
红唇顿失他的体温,她的理智再度回笼,又羞又怒。
他是谁?凭什么知道她的名字?
“我才不告”未竟的话语在他一个充满威胁性的目光下又吞了回去,她遂没好气地说:“唐品辰。”
似是满意她的合作,他露出了个最迷人的微笑,在她白皙的手背印下一吻,轻声地道:“辰辰,很高兴认识你。”
他是个重视感觉的男人,而眼前这个女人,令他有了心动的感觉生平第一回,他想要完完全全拥有一个女人。
他知道,这就是人们口中所谓的“一见钟情”
睨了眼被他紧握不放的手,唐品辰斥问:“喂!可以放开我的手吗?”
他高兴,她可不高兴咧!
“孟熙飒。”他简单的报上自己的大名,而后松开手,柔声建议:“你可以唤我小孟。”
虽然他很不满她并没有问起他的名,可他的心底却是有那么一点点窃喜,喜的是她的与众不同。再者,他发现这小妮子的脾气很冲、很没耐性,说话但凭心情而定,时辣时呛,但呛得让他对味!
“小、小孟?”恶!胃里一阵翻搅,唐品辰浑身打起哆嗦,她会不会是遇上疯子了?“让开,我该回去了。”
当下之计,她还是先闪人为妙。
“做我女朋友。”
“女、女朋友?”有没有搞错啊?唐品辰猛地张大眼,瞪着只能算是陌生人的孟熙飒。
“是的,做我女朋友。”他的神情很是坚定,不容置疑。
食指指着太阳穴,唐品辰不禁追问:“先生,你的脑筋正常吧?”他的坚定,令她有点难以置信。
天啊!这男人如果不是疯了,就是病了。
“再正常不过。”孟熙飒朝她暧昧地眨眨眼。不只头脑,就连身、心也都非常正常,他欢迎她来验证。
“既然正常,你该知道咱们是初次见面?”可恶!她敢打包票这男人心术不正,一双眼睛色迷迷的看着她,直想吃掉她似的,令她恨不得挖掉它们!
“嗯哼。”对孟熙飒而言,交朋友是凭感觉,不论时间长短的。再者,他对她大大地有兴趣,并不想就这么放她走。
“那你还开玩笑!”瞪着他,她火了。
她火了,他却笑了。
“没有人交往是以认识时间长短而定的,是不?还有,你可以唤我小孟。”
谁说初次见面就不能交往?
他的心告诉自己,他深深为她的美色所吸引,欣赏她大刺刺的个性。既然心动,又何必忸怩的放弃此一美人儿。
“孟”
天生反骨的唐品辰正要开口唱起反调,但孟熙飒已先一步以食指轻点她的唇,语带警告提醒:“小、孟。”
他也是有原则的。
狠狠瞪了他一眼,唐晶辰根本不打算如他的愿,岂知唇微启的她再次被点住了唇。
“辰辰。”点在唇上的指尖微微加压“你迟早得改口。”
“谁、谁要改口啊!”唐品辰忍不住脸红,他的动作自然亲密,活像他们真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当然啦,一脸羞赧的她还是没察觉他的昵称呢。
“是你,辰辰。”他还是笑着。
一脸无奈地拍开他仍抵在红唇的手指,如他坚持却万般不愿轻唤:“小孟,就算你喜欢我好了,不过我还是不能当你的女朋友。”
“你会的,辰辰。”孟熙飒自信满满地道。
“你?别这么叫我!”她终于发觉了,但也快疯了。“再说一次,我、不、想、交、男、朋、友!”
“喔?”头颅微倾了一下,他状似勉为其难地扯唇一笑“不想交男朋友,那就当情人,情人我还能接受。”
男朋友?情人?瞪着他,唐品辰倏地倒抽了口气。
试问——
男朋友和情人之间有什么差别?不就是称谓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