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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学到的知识,他想明白很多问题,他妈有他的生活,他用小性子来干涉那是自私的。
想通是想通,明白道理是明白道理,可是不愿意还是不愿意,有什么办法,那是他妈啊,这世上应该没有几个儿子能亲眼看到当妈要嫁的吧,这种感觉真是酸爽。
所以,他选择眼不见心不烦,他不打算和他妈港城。
他妈去港城这段时间,他可以搬去他外公那里去住,还可以去林爷爷那里,林爷爷一直邀请他过去,还能带来福一起。
他只是有点担心他说他不和他妈去,他妈会不会……伤心?他这样的行为算不算不孝呢?
看着姜民秀一副忐忑的小心情,程婧娆已经懂得儿子的意思了,儿子能把不愿意真实地表达出来,程婧娆还是很高兴的,这才是母子之间正常的相处方式,不是谁迁就谁,不是谁应该讨好谁。
“你不喜欢什么,不愿意做什么,都是可以和妈妈说的,这没有什么不对的,人之喜好不同,千奇百怪,有什么好觉得内疚不舒服的呢。”
程婧娆轻轻柔柔地摸了摸姜民秀的头顶,“你要是自己留在留原市,要每天给妈妈打电话,手机保持妈妈打电话你就能接通的状态,否则,妈妈的儿子虽然是个大男人了,但妈妈还是忍不住不放心啊,怎么办,当妈妈的都是这样吧。”
“嗯,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不会惹事的,我去外公那里住,”
姜民秀眼圈微红地看着程婧娆,他妈真是太好了,可是他妈越好他越受不了他妈的生命里,除了他之外,还将会有一个男人强势介入,以那样的身份。
“去你外公那里住,是可以的,妈妈支持,”程婧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位血亲,可以和平友爱的相处,是她乐见的样子,“妈妈还听说你们乐队月底的时候有个比赛是吗?”
姜民秀在留原大学旁听各种课程时,也加入了几个社团,其中混得最好的是一个几乎由留原大学的大学生组成的音乐社团。
他们社团的主领队是一位在读的硕士研究生,是林教授的门下高徒,看到林教授总是带着姜民秀,把姜民秀当亲孙子,他又凑巧听姜民秀唱过歌,觉得姜民秀天赋不错,就拉姜民秀进社团一起玩。
开始真只是一起玩,毕竟他们之间相差将近十岁的年纪,正常来说这中间至少掺着几条代沟,没有人想到姜民秀会和他们混久了,竟混出感情来,不知是姜民秀性格为人的早熟还是那些没有出过校门的学生相对来说思想单纯,几个月下来,他们还试着让姜民秀做了主唱,这简直有点不可思议。
连着程婧娆听说到这个消息后,都忍不住感叹,她儿子这情商和运气真是感天动地,她当然是大力支持,当天就给她儿子置了一台比较好的电吉他。
姜民秀看到新的电吉他是怎么说来的,噢,对了,姜民秀说:“不用的,这个好贵,我们社团是有的,虽是旧的,但用起来还挺顺手,我还不怎么会弹。”
可自那天以后,姜民秀明显更刻苦了,每天闲着没事,都会抱着那把电吉他练一练的,时到今日,程婧娆听着她儿子弹的曲,竟初见模样了。
“嗯,月底有个初赛,我听江哥说,是好几万人那种海选,我们就是报名试试。”
对于社团的活动,姜民秀向来是听人安排的那种,社团随便拉出来一个人都比他大,他都得叫哥,他又不懂得社团的运作什么的,江哥说什么他跟着做就是了。
江哥就是拉他进社团的那位林教授门下高徒,堂堂标准富二代学园艺了,据说给他爸脖子气歪,好几年还没有扳正过来呢,他在家的称呼是‘不孝子’,好在他有一个厉害的哥,可以接他爸的班,要不他爸能拿刀砍了他。
“报名试试也好的,妈妈看完你们的比赛再去港城,”
距离月底也没有几天了,不差这点时间,程婧娆是一点儿不急,她儿子人生的第一场比赛,她怎么能缺席,必须陪着。
靳紫皇听说程婧娆因为月底要去陪儿子参加一场十八线音乐比赛的海选,而耽误来港城的时间,哪怕仅是几天,他也觉得非常心塞。
他甚至都想着要不要加紧运作一下,把这个什么十八线的音乐比赛提高几个档次,直接拉来港城海选,这样他就能提前几天见到程婧娆,以缓解他见不到人的火急心情呢。
怪不得越来越多的男人喜欢女儿,女儿和儿子相比,至少在抢老妈这个问题上,没有那么严重啊。
靳紫皇森森地嫉妒着,等他娶了程婧娆,他一定要和程婧娆生个女儿,那才是他的贴心小棉袄,儿子这种生物……大约不管是不是亲生的,都是上辈子的情敌,这辈子的债。
和学到的知识,他想明白很多问题,他妈有他的生活,他用小性子来干涉那是自私的。
想通是想通,明白道理是明白道理,可是不愿意还是不愿意,有什么办法,那是他妈啊,这世上应该没有几个儿子能亲眼看到当妈要嫁的吧,这种感觉真是酸爽。
所以,他选择眼不见心不烦,他不打算和他妈港城。
他妈去港城这段时间,他可以搬去他外公那里去住,还可以去林爷爷那里,林爷爷一直邀请他过去,还能带来福一起。
他只是有点担心他说他不和他妈去,他妈会不会……伤心?他这样的行为算不算不孝呢?
看着姜民秀一副忐忑的小心情,程婧娆已经懂得儿子的意思了,儿子能把不愿意真实地表达出来,程婧娆还是很高兴的,这才是母子之间正常的相处方式,不是谁迁就谁,不是谁应该讨好谁。
“你不喜欢什么,不愿意做什么,都是可以和妈妈说的,这没有什么不对的,人之喜好不同,千奇百怪,有什么好觉得内疚不舒服的呢。”
程婧娆轻轻柔柔地摸了摸姜民秀的头顶,“你要是自己留在留原市,要每天给妈妈打电话,手机保持妈妈打电话你就能接通的状态,否则,妈妈的儿子虽然是个大男人了,但妈妈还是忍不住不放心啊,怎么办,当妈妈的都是这样吧。”
“嗯,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不会惹事的,我去外公那里住,”
姜民秀眼圈微红地看着程婧娆,他妈真是太好了,可是他妈越好他越受不了他妈的生命里,除了他之外,还将会有一个男人强势介入,以那样的身份。
“去你外公那里住,是可以的,妈妈支持,”程婧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位血亲,可以和平友爱的相处,是她乐见的样子,“妈妈还听说你们乐队月底的时候有个比赛是吗?”
姜民秀在留原大学旁听各种课程时,也加入了几个社团,其中混得最好的是一个几乎由留原大学的大学生组成的音乐社团。
他们社团的主领队是一位在读的硕士研究生,是林教授的门下高徒,看到林教授总是带着姜民秀,把姜民秀当亲孙子,他又凑巧听姜民秀唱过歌,觉得姜民秀天赋不错,就拉姜民秀进社团一起玩。
开始真只是一起玩,毕竟他们之间相差将近十岁的年纪,正常来说这中间至少掺着几条代沟,没有人想到姜民秀会和他们混久了,竟混出感情来,不知是姜民秀性格为人的早熟还是那些没有出过校门的学生相对来说思想单纯,几个月下来,他们还试着让姜民秀做了主唱,这简直有点不可思议。
连着程婧娆听说到这个消息后,都忍不住感叹,她儿子这情商和运气真是感天动地,她当然是大力支持,当天就给她儿子置了一台比较好的电吉他。
姜民秀看到新的电吉他是怎么说来的,噢,对了,姜民秀说:“不用的,这个好贵,我们社团是有的,虽是旧的,但用起来还挺顺手,我还不怎么会弹。”
可自那天以后,姜民秀明显更刻苦了,每天闲着没事,都会抱着那把电吉他练一练的,时到今日,程婧娆听着她儿子弹的曲,竟初见模样了。
“嗯,月底有个初赛,我听江哥说,是好几万人那种海选,我们就是报名试试。”
对于社团的活动,姜民秀向来是听人安排的那种,社团随便拉出来一个人都比他大,他都得叫哥,他又不懂得社团的运作什么的,江哥说什么他跟着做就是了。
江哥就是拉他进社团的那位林教授门下高徒,堂堂标准富二代学园艺了,据说给他爸脖子气歪,好几年还没有扳正过来呢,他在家的称呼是‘不孝子’,好在他有一个厉害的哥,可以接他爸的班,要不他爸能拿刀砍了他。
“报名试试也好的,妈妈看完你们的比赛再去港城,”
距离月底也没有几天了,不差这点时间,程婧娆是一点儿不急,她儿子人生的第一场比赛,她怎么能缺席,必须陪着。
靳紫皇听说程婧娆因为月底要去陪儿子参加一场十八线音乐比赛的海选,而耽误来港城的时间,哪怕仅是几天,他也觉得非常心塞。
他甚至都想着要不要加紧运作一下,把这个什么十八线的音乐比赛提高几个档次,直接拉来港城海选,这样他就能提前几天见到程婧娆,以缓解他见不到人的火急心情呢。
怪不得越来越多的男人喜欢女儿,女儿和儿子相比,至少在抢老妈这个问题上,没有那么严重啊。
靳紫皇森森地嫉妒着,等他娶了程婧娆,他一定要和程婧娆生个女儿,那才是他的贴心小棉袄,儿子这种生物……大约不管是不是亲生的,都是上辈子的情敌,这辈子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