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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名字不能随便起,无论是真名,笔名,网名,因为每个名字都暗寓某种宿命。
——题记
任平生是一个早死写手的笔名。取自东坡“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之意,任平生死的那天,天上飘着绵密的烟雨,任平生死的那年只有31岁。
任平生和我可以说是素昧平生,他的生平我是在他死后才了解。他是文化局的编剧,一家报社的主任编辑。还是许多媒体的撰稿。写东西喜欢玩命,彻夜不眠,饿了就吃袋方便面,困了就在单身宿舍冰凉的床上眯一会。起来之后玩命再写,我知道这种呕心沥血的气势不可能是为了功利,只能是出于热爱。再或许是他在那时就隐约感受到了死亡的召唤。想抢在死神冲他挥镰之前在世间多留下些痕迹。
任平生死后我看到他的家人来清理遗物,他的家人似乎并不太忧伤,毕竟任平生患上肾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个才子的面颊总是带着疾病特有的浮肿。谁都知道他的早死是个必然,在他的亲友当中有一个沉默不语的女人,任平生生前没有结过婚,但是并不妨碍他和这个女人成为情人,任平生和这个女人的故事也将化为一蓑烟雨。
任平生的遗物足足装了五大口袋。口袋里装的全都是书还有很多泛黄的文学杂志,那些杂志是许多文学青年梦想登陆的殿堂,也常常在收破烂的老头那看见它们被当成废纸出售的衰样,我默默地看着任平生的家人把口袋拖出去。想象着这些文学杂志也许早就和主人一样得了肾衰竭。所以才沦落成遗物,我又对死者任平生充满了尊重。因为他竟然在把自己文字雕刻成一个个生命塑像之余,还有那么多精力阅读别人的讲述。
任平生死前几个小时还在写作,最后的遗作是写一个劳模。文章发出来后,他的名字在报纸上打了黑框。那期报纸没有人会收藏,我虽然注意到了它的纪念意义。但我也不会收藏,一个写手不会真心诚意收集另一个写手的文字,因为他得忙着收集自己的文字。虽说是兔死狐悲,可我眼里没有一点泪滴。
任平生的葬礼我没有参加。却在一年之后参加了另一文友的葬礼。在火葬场落满残雪的一隅,有人把这位文友生前出的书扔进燃烧的黄纸中,任风来邀走那已成黑灰的点点纸片。我不禁感到有些慰藉,因为我终于为写手们痴痴写出的文字找出了存在意义的证据。那就是殉葬,一个写手的优越性在于死的时候,可以用属于自己的几百万字殉葬,这是亿万豪绅,高官显宦所无法拥有的陪葬。所以生前一蓑烟雨也未必可悲,有黄土可眠,有妙文殉葬,不也快活!更何况有些文字还有成精的可能,太史公的史记里的文字就炼成了不死的神通。太史公人虽受了宫刑,文字却雄风猎猎,幻成一杆大旗在世界文化史彪炳!而文明就是一团火焰,给人类照明,给人类取暖。写手就是为这火焰添柴的人,所有的文字倘不够烧,那就再添上骨头,添上心。
任平生死后我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发现一个未完成的剧本。作者的生命已经谢幕了,他写的剧本却尚未完成,这样的戏剧效果真是让人始料不及,我看了那剧本上的文字时似乎看到一个白帕上翩翩飞起一群血蝶,这是个注定不能上演的剧本,却丝毫无损于它的价值。所有用心写出的字都有它自己的尊严。所有用心写作的人都是主宰自己文字帝国的大帝,毕竟,写手们通过文字去尝试某种主宰自我的可能。写手们本能的激情决定他们注定要去尝试,哪怕面对的是一蓑烟雨的宿命。如果死亡是一场烟雨,各自的文字就是我们的芒鞋,只有沉重生活过的人,才能和死亡轻盈的赴约。
任平生这个人我都快淡忘了。我还有太多的俗事,死者的名字我记不过来。我身边死去的文友也不少了。没死的也大多在病残中,之所以在今天早晨忽然想起任平生是因为我的双肾冰冷。原来是我靠在玉石椅背上打字太久了,那种寒冷已经透进我的全身。我忽然就想到因为肾衰而死的任平生。我后腰冰冷地在电脑上敲出我靠失眠折磨出的新诗在冰面上舞蹈的火焰——
注定要归于沉寂
所以才倾情一舞
在我还没有熄灭之前
我要让你看着我的舞步
我焰尖灼热
内心却是温柔的空虚
我要你欣赏我
迎风摇曳的躯体
我要你记住我
热烈执着的勇气
我要你明白我
清澈燃烧的快意
来吧,爱我就别怕被我灼伤
懂我就别约束我的不羁
收藏我融化冰棱坠落的泪滴
请将我只为你醉的绝舞珍惜
人的名字不能随便起,无论是真名,笔名,网名,因为每个名字都暗寓某种宿命。
——题记
任平生是一个早死写手的笔名。取自东坡“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之意,任平生死的那天,天上飘着绵密的烟雨,任平生死的那年只有31岁。
任平生和我可以说是素昧平生,他的生平我是在他死后才了解。他是文化局的编剧,一家报社的主任编辑。还是许多媒体的撰稿。写东西喜欢玩命,彻夜不眠,饿了就吃袋方便面,困了就在单身宿舍冰凉的床上眯一会。起来之后玩命再写,我知道这种呕心沥血的气势不可能是为了功利,只能是出于热爱。再或许是他在那时就隐约感受到了死亡的召唤。想抢在死神冲他挥镰之前在世间多留下些痕迹。
任平生死后我看到他的家人来清理遗物,他的家人似乎并不太忧伤,毕竟任平生患上肾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个才子的面颊总是带着疾病特有的浮肿。谁都知道他的早死是个必然,在他的亲友当中有一个沉默不语的女人,任平生生前没有结过婚,但是并不妨碍他和这个女人成为情人,任平生和这个女人的故事也将化为一蓑烟雨。
任平生的遗物足足装了五大口袋。口袋里装的全都是书还有很多泛黄的文学杂志,那些杂志是许多文学青年梦想登陆的殿堂,也常常在收破烂的老头那看见它们被当成废纸出售的衰样,我默默地看着任平生的家人把口袋拖出去。想象着这些文学杂志也许早就和主人一样得了肾衰竭。所以才沦落成遗物,我又对死者任平生充满了尊重。因为他竟然在把自己文字雕刻成一个个生命塑像之余,还有那么多精力阅读别人的讲述。
任平生死前几个小时还在写作,最后的遗作是写一个劳模。文章发出来后,他的名字在报纸上打了黑框。那期报纸没有人会收藏,我虽然注意到了它的纪念意义。但我也不会收藏,一个写手不会真心诚意收集另一个写手的文字,因为他得忙着收集自己的文字。虽说是兔死狐悲,可我眼里没有一点泪滴。
任平生的葬礼我没有参加。却在一年之后参加了另一文友的葬礼。在火葬场落满残雪的一隅,有人把这位文友生前出的书扔进燃烧的黄纸中,任风来邀走那已成黑灰的点点纸片。我不禁感到有些慰藉,因为我终于为写手们痴痴写出的文字找出了存在意义的证据。那就是殉葬,一个写手的优越性在于死的时候,可以用属于自己的几百万字殉葬,这是亿万豪绅,高官显宦所无法拥有的陪葬。所以生前一蓑烟雨也未必可悲,有黄土可眠,有妙文殉葬,不也快活!更何况有些文字还有成精的可能,太史公的史记里的文字就炼成了不死的神通。太史公人虽受了宫刑,文字却雄风猎猎,幻成一杆大旗在世界文化史彪炳!而文明就是一团火焰,给人类照明,给人类取暖。写手就是为这火焰添柴的人,所有的文字倘不够烧,那就再添上骨头,添上心。
任平生死后我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发现一个未完成的剧本。作者的生命已经谢幕了,他写的剧本却尚未完成,这样的戏剧效果真是让人始料不及,我看了那剧本上的文字时似乎看到一个白帕上翩翩飞起一群血蝶,这是个注定不能上演的剧本,却丝毫无损于它的价值。所有用心写出的字都有它自己的尊严。所有用心写作的人都是主宰自己文字帝国的大帝,毕竟,写手们通过文字去尝试某种主宰自我的可能。写手们本能的激情决定他们注定要去尝试,哪怕面对的是一蓑烟雨的宿命。如果死亡是一场烟雨,各自的文字就是我们的芒鞋,只有沉重生活过的人,才能和死亡轻盈的赴约。
任平生这个人我都快淡忘了。我还有太多的俗事,死者的名字我记不过来。我身边死去的文友也不少了。没死的也大多在病残中,之所以在今天早晨忽然想起任平生是因为我的双肾冰冷。原来是我靠在玉石椅背上打字太久了,那种寒冷已经透进我的全身。我忽然就想到因为肾衰而死的任平生。我后腰冰冷地在电脑上敲出我靠失眠折磨出的新诗在冰面上舞蹈的火焰——
注定要归于沉寂
所以才倾情一舞
在我还没有熄灭之前
我要让你看着我的舞步
我焰尖灼热
内心却是温柔的空虚
我要你欣赏我
迎风摇曳的躯体
我要你记住我
热烈执着的勇气
我要你明白我
清澈燃烧的快意
来吧,爱我就别怕被我灼伤
懂我就别约束我的不羁
收藏我融化冰棱坠落的泪滴
请将我只为你醉的绝舞珍惜